在父權未卸、且時有男性試圖鞏固的社會,仍舊不時對女性進行束縛與雙重標準,對符合標準與規範的予以肯定與獎勵,不符合規範的即遭貶抑、惡意批評與排除,並藉由男性自身的欲望,將女性分而治之:為繁殖服務的「聖女」(賢妻良母),為性欲服務的「蕩婦」(情婦或性交易的對象),以及工作場合的「同事」(上司或下屬)。三者之間並無絕對的分界,完全由男性依需求而改變標準:家裡的賢妻,可能是別人床上的蕩婦;或者只要破壞職場的界線,就能擅自對「同事」性騷擾。女性在被分類的同時,亦會彼此分化、互相貶抑與對抗。在台灣電影《惡女》裡的兩位女性:何秀蘭(林美秀飾)與黃立美(邵雨薇飾),正證明了這一點。
何秀蘭擅長按摩、烹飪、照護與性,個性溫柔體貼,說話輕聲細語,甚至能得到男友母親的認同,除了外表較不符合父權那套苛刻的審美外,堪稱是「賢妻」──不同的是她並不把「犧牲奉獻、不求回報」當作美德,而是敢於提出金錢的需求以滿足物欲的利己主義者,察覺對方不適合、找到更合適的對象或無法繼續下去時便會果斷分手。如果直視婚姻與伴侶關係裡不乏交易與計算的事實,可知她熟諳且精算這種交易的條件考量,而且在遵守契約的當下,幾乎完美履行「賢妻」的任務──黃志德(李天柱飾)擇其為妻,除了這些優點,更包括她願意分擔照顧久病臥床的母親,這對上了年紀、家中有照顧需求的人來說,是最理想、最有價值的結婚對象。
黃立美則是事業表現優秀,外表身材完美,堪稱「上得了廳堂」的菁英女性,攜伴應酬能為男性增光,新聞主播的職位更是各種事業的推手。她不擅廚藝,對性愛也不感興趣,還刻意穿最普通的內衣來阻擋未婚夫林大為(曾少宗飾)的求歡,後者更以此為由另謀發展──但林大為心知外遇的對象只是滿足性慾的「蕩婦」,不可能得到父母的認同,儘管立美「獨立」還有點專斷,卻是「最體面、條件最好」的妻子。開頭拍婚紗要父親黃志德來合照的片段,可以看到立美喜歡將一切掌握在手裡,而且什麼都要,一如她曾自言「我最喜歡出人頭地」。
婚姻雙方都均有利益考量,而兩位女性各有擅場。直至何秀蘭成為父親的再婚對象,黃立美的不認同亦來自於父權的雙重標準,認為她欲求錢財不道德,卻不肯承認要未婚夫家付房子頭期款是同等的事;她反感何秀蘭用性吸引男性,亦是認同父權教育女性「無知=純潔→保守」的束縛,並以此作為標準,甚至可能覺得性是一種自我犧牲,同時也是「被動」的「屈於人下」(林大為的求歡亦有「一振雄風」的目的),亦可推測過去的性都是男性滿足自身,才會消極面對。她不僅對自身社會地位和能力自豪,更重視健身與美貌,吸引男性在其次,主要是她慣於用「完美」在職場展現優越感,以維持自我認同──這是聰慧的菁英女性常會採取的生存姿態,即「我跟她們不一樣」。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就跟他睡,之後他就離不開你。」
何秀蘭的反擊亦是為了鞏固自我認同。這個角色靈感來自於日本「首都圈連續不審死案件(結婚活動殺人事件)」的木嶋佳苗,出身農戶、獨自來台北謀生的何秀蘭雖然與出身地方傳統士紳的木嶋佳苗不同,但在性別不對稱的環境裡,她們都選擇將「性」作為一種「經濟行為」,換取接近男性的機會,再藉此獲取提升階級的資源,只要足夠了解男性的需求、自私與軟弱,就可以配合男性心中的劇本營造戀愛氛圍,進而操縱──或是動搖、背叛他們。不同於黃立美的得天獨厚,何秀蘭身處「只能透過男人追求自身利益」的生存策略不僅是勾引男人,更是利用男人,「第一次見面就跟他睡」的宣言代表了「性」是由她主動,她的溫柔絕非、也不能採取卑屈姿態——唯有相信並建構自己的價值,才能平起平坐,進而提升地位。同樣的,當何秀蘭察覺對黃立美友善無用後,立即轉守為攻,贈送內衣直指黃立美不夠「性感」,教授她性愛是綁住男人心的手段,「我抓得住我的男人,讓他買婚戒和壽險(而你不能)」的自信,正中當時正因林大為外遇暫止婚約的黃立美要害,故而黃立美後來種種奪回父親、吸引李國倫檢察官(鳳小岳飾)的行動,都有向何秀蘭報復爭勝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