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是困苦憂傷的;神啊,願你的救恩將我安置在高處。~~~詩篇69:29
面對約伯的苦難,第一位登場示範何謂「錯誤的陪伴者」的人是「提幔人以利法」,以利法雖然陪伴了約伯七天七夜,可是一開口就是指責。而這樣的指責方式和角度,我們每個人都會有。才第一場的發言,我就看得「膽顫心驚」,因為都蠻像我平像會講的話耶。XDDD 我理解為何我以前看不懂,因為我看事情的角度還不夠寬。
以利法的重點在於要約伯「不要灰心喪志,想想你以前是怎麼講的,結果你現在就怕了?這像話嗎?你要想想是不是哪裡行事不純正?要悔改!」
首先,這「想想你以前是怎麼講的」聽起來沒什麼,很合理,可是卻忽略了「人的有限與脆弱」。神提醒人是有限的,所以以利法的發言,該打屁股。在舊約的約伯記有這一段,正顯神的慈愛,誰說舊約只談刑罰呢?
而這樣的慈愛,我身上卻沒有,因為我很常講「啊你不是很厲害?」 @@
就好像有人笑醫生,整天醫別人,輪到自己生病時卻醫不好自己。當然這句話不很公平,因為醫生也是人,而且是有限的人......。所以我們要明白,我們可能在有能力時幫助過別人,但是當災禍來臨時,自己卻幫不了自己。神要我們明白,我們是有限的。所以我們也不要這樣去安慰人,因為聽在受苦的人耳中,真像是嘲笑。
再者看到那句「要悔改」,我就嚇到了,因為我經常要我媽和我姐他們悔改。哈哈哈,不過差別是在,我並不是帶他們「遭害時」才以一種「因為你遭害了,所以肯定是做錯事了,因此要悔改」的角度。而是基於因為他們的所言所行。
可以理解這個差別嗎?因為我們不能把「遭難」連結到「報應」,在神眼中只有「計劃」。比如,如果神「計劃」你要走上「傳道之路」,首先是「要讓你學會認罪」,而「認罪」是痛苦的,叫你自己數,你可能八百年都數不出來,所以你會經歷一些事情,那些事是為了能讓你看到自己,最終的目的不在「定你的罪」,而是我剛說的「神計劃你要走上傳道之路」。那些經歷不見得是讓你自己痛苦,可能只是一些價值觀的衝突,你突然意識到有所不同。
比如我也曾是「道德」的維護者,所以「小三之流」肯定會遭到我的撻伐與諷刺。直到有天,我一位還不錯的同學為愛昏頭成了別人的小三,本來安安靜靜的找地方把小孩流掉就沒事,誰知後來東窗事發,如過街老鼠那樣人人喊打,如果是對方老婆生氣,情有可原,但其它人咧?當時確實就有「我的同學們」跟著攻擊她,把她的事到處說,一副「為了維護公平正義」的嘴臉。
我當時就在想「我們其它人可以指責她嗎?」、「為何我會有二套標準?」,是因為我認識她,我理解她就是「真的傻」嗎?
當時有老師協助處理,原以為沒事了,畢業後,她也有幸得到一所學校的教職,結果被那位正宮知道,就到那所學校要求不可聘用她,且揚言,要讓她在學術界待不下去,只要她到哪,那位正宮就會去鬧。事實上他們已經沒有往來了,但那位正宮就是要她身敗名裂連日子都過不下去。
最終她只能離開她的生長之地到外地謀生,並且離開教職,轉投入金融領域。
她並不知道我一直都知情,雖然不是第一時間知情,但我人美心善,最終這些事都會傳到我耳朵,我只是從來沒有跟她提過。
我一直在想,為何社會要對她這麼壞?我並不是說她沒有做錯事,而是為什麼要這麼壞?幾乎是不給她生路。可是男生呢?於是,最後,我就變成一旦看到那種「選擇對出軌老公不計較的」,我一律不同情。我明白正宮也是受害者,但真正傷害你的情感及背棄承諾的是出軌者,如果他控制得了自己,誰都搶不走他。
那我對小三的看法呢?老實說我沒有任何意見,因為不關我的事,因為那是她自己選擇的人生,我唯一看不下去的只是「一直過說謊和躲藏的人生,不累嗎?」,有些人,又想到處賣弄風情,又想得到貞節牌坊,這種矛盾在很多情況裡都有。
大多的事,「別人當然沒有資格指責你」,但「光明正大的跟別人吵價值觀」遠遠比「為了不想被指責而說謊隱藏的人」要好很多,所謂的「好很多」無涉我的價值觀,而是指「你」的內在不會「拉扯」,你不會做某事之後,自己整天處在一種矛盾、擔憂、不安、又不服氣的狀態。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我們可以因為自己很高尚(不論是真的,還是自以為),就可以去指責那些我們認為不高尚的人嗎?
我後來覺得,這個問題不在於「可以不可以」,而在於「做不做得到」,一旦有天你做不到了,你就會被你自己的醜陋真相困住。因為你一直安份守己、遵守婦道,所以你會罵那些不遵守婦道的人,有天你自己也迷失了,你就會一直害怕「東窗事發」。(然後就會開始說謊維持人設.....一直輪迴)
所以我們怕之後不要被醜陋困住,所以要當個「不高尚」的人嗎?
也不是,而是,你要成為怎樣的人,你就去,因為你成為怎樣的人並不是為了要得到誰的認同不認同,所以你不會被困住,也無需隱暪。然後因為你知道你的選擇並不需要別人的認同不認同,於是你也當然能夠理解別人的選擇並不需要你的認同或不認同。不然那豈不是不公平嗎?你不希望別人管你,啊你又一直管別人。
那如果你保證你一輩子都做得到,你就可以指責做不到的人了嗎?
其實不能,因為你只能證明「截至目前為止」做得到,不到人生的最後那一秒,你無法真正的證明你「一輩子都做得到」。
我好像扯很遠。吼~~~~我本來還要不從聖經角度的講「那我不高尚,也不怕被人罵雙標,我就可以罵別人了吧」XDD
我主要是要說,神引領你去思考,有時用「你自己的遭遇」,有時用「別人的遭遇」。「遭難」有可能出於神「起初的計劃」,但神要帶領你也不只是「只能用“讓你遭難”這一招」。
但以利法就一心覺得「遭難=報應」,你肯定是「有做錯什麼」才會遭到這一切。所以「你要悔改啊!」
約伯覺得無辜。
以利法甚至強調自己神學上的專業和經驗。這舉動真令我感到惶恐!我要提醒我自己不要這樣做。因為我確實認為比起大多數的基督徒來說,我「蠻理解神的」,我會放大自己的經驗,覺得自己一定有什麼體質或職責,比如我曾有過預知夢、我也曾經靈魂出竅過,我在天花板看著自己在睡覺,然後因為對很多事能有共時、感知、看法與想通,所以我當然也會放大自己的認知。
只是,一定要提醒自己,神對每個人的計劃是不同的,每個人在神的計劃中所擔任的角色不同。所以你的體會,你的感動,不會是別人的。
你需要經火焚、遭錘打才能磨鍊成鋼,可是別人不是,別人要經歷的是渡寒冬、受風霜,因為他是能開在高山雪地的雪蓮花。
以利法就是如此,他認為「我有遇過神,所以我的話不會錯的。把自己特殊經驗"絕對化"」,這不是說以利法的經驗是假的,而是「那不是絕對的」。
所以一直認為神的旨意就是要「一男一女」造人,只有這種方式,只能如此做的人,其實真的要思考這個合理性。因為神一開始造人其實是用土捏出來的。祂下次還可以用其它的方式,也沒有一定只能用這二種方式。我們當然應該要想辦法去理解祂的旨意,但不是侷限祂,更不是因此指定祂只能這樣做。
神是在起初的,我們是在後的,且是受造的。我們觀天觀地,歸納出了規律,解釋了「我們有限的看見」,我們就是神了嗎?
這一題其實可以拿來解「基督徒可不可以看星座、看紫微......等各式星座命理和身心靈學說」,我相信神造世界有個「規律」,我相信在我們肉眼無法看見的各種時空和維度中有一些規律在運作,可是那些都不能勝過「造出這些規律的神」,他們都不是神,看出和知道這些規律的我們也不是神。他們和我們都需要服從在神的權柄之下,不能反客為主。
就像我媽和我姐的迷信行為一樣。即使真的有那些禁忌,可是我家是「耶和華作王」,我們怎麼還需要去遵從那些禁忌呢?他們的行為就是在向精神靈魂世界宣告「我家不是耶和華作王」,所以我才會非常非常生氣,而她們到如今都想不通,我很無奈。
而以利法的自傲、自義,使他歸納出了「神不信他的臣僕。」(約伯4:18)他認為神並不相信人都是無過的、都是誠實信祂的,所以約伯啊,你招致這一切,肯定就是因為你有過錯。
海外華人福音網有篇文章寫到,《標杆人生》的沃倫牧師(Rick Warren),他27歲的兒子馬大幾年前因為憂鬱症自殺了,他和妻子痛不欲生。那時能對他們說:“你的倚靠不是在你敬畏神嗎?你的盼望不是在你行事純正” 嗎,不行啊!再加上一句:“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真的有一位姐妹去叫沃倫牧師的妻子悔改,讓她痛不欲生。
所以我們一定要特別的小心。其實這不單單指基督徒,把基督教的元素拿掉,上述這些問題都仍是適用的。查看約伯記,確實是可以讓我們看看我們平常是如何對待那些受苦的人。即使我們自以為出於善意,我們仍可能給對方帶來更多傷害。
其實我在寫到這裡的時候,我心中還是有一個疑問的。
比如我們經常看到有些人的精神情緒一直限於「某件事所帶來的傷害」,一直告訴自己要放下,但其實又一直提起,有天宣告他要走出了、他要放下了,再有天他又再度痛苦和憂鬱,其實對我來說,那個答案是很明顯的。
答案是:「這個人一直在騙自己,他根本就沒有想通何謂放下,只是想要去做到”人們眼中“一個自信、美麗、大度、有智慧、有氣質的人」。
啊我不講,他會知道嗎?
面對這樣的狀況,我很難不說出我的看法。因為我知道他會一直重複,直到有天真正的崩潰。如果他是基督徒,我還可以陪他禱告流淚,如果他不是,我真的不知道該做些什麼。因為我覺得「陪他流淚」說些言不及義的話,很沒意思,尤其是在我已經看出他的問題徵結的前提下。
這其實是我需要學習的。「讓他自己去想通」看起來是無情的作法,可是自己想想,真的也只能這麼做,因為「在他還無法想通的情形下」,你的任何建議對他都沒有意義,他甚至會不認同而跟你吵架。
所以最終,我只能學習「在自己的地方說自己想說的話」。
是你自己要「想通」,而不是「不想/迴避」,而「想」不是鑽牛角尖,是要「通」,並非指「不去想」就叫做「放下」。
之前有提過,當你的責任僅在1、2、5、8時,所謂的面對與承認就是指承認這1、2、5、8是你的責任,不是全部否認,也不是認為1、2、3、4、5、6、7、8、9、10都是你的錯。
有些人的所謂「放下」是「全盤否認」,都是別人的錯,自己是沒有責任的,自己在這件事中什麼心得都沒有,沒有學到什麼,反正都是別人的錯,我是完全的無辜者。我的「放下」就是不再去想他。
可是,
你心中受傷的那個人格會不服氣啊!憑什麼不能說!憑什麼我受傷然後我還不能說出口!然後有一天,這個人格又變成主導的人格,你又再次重複「痛苦、憂鬱和哀傷」的感覺。
所以一個人一定要學會「與自我對話」,學會「誠實面對自己」,學會「承認自己的軟弱和過犯」,你因為不想承認,所以會用張狂的方式去面對他人。而我只能陪你流淚,如果你不是基督徒,我甚至無法用聖經的話語安慰你,只能告訴你「辛苦了」。
否則我很容易變成「自義」,自認為自己是對的。
神有神的計劃,即使我的判斷是正確的,但神的時間就不是現在,那麼,我就什麼都不能說。這是我的功課,「我只能在我自己的天地說我自己想說的話」,並且求問神「你希望我在別人的經歷中得到什麼啟示」。
「要提醒自己不要落入這樣的自義裏。神不是只判善惡、只看對錯的裁判官,我們的神有絕對的公義,還有豐富的慈愛。衪以「公義」為原則,用「愛」為教條,帶領每一個願意悔改、跟隨衪的人,走出因果報應的恐嚇,進入恩典盼望的生命,更要一步步邁向神眼中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的標準。」
🍀2023/7/22 原發佈在其它平台,於2023/10/31遭到不合理對待後,決定將文章遷移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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