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中生帝王條款事件

tsai
發佈於廢話543
2023/12/14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圖為日本東京,可看出拓寬又整潔的人行道和縮胖的車道,標準以人為本的交通建設

圖為日本東京,可看出拓寬又整潔的人行道和縮胖的車道,標準以人為本的交通建設



我沒要評論那位國中生,我要向政府高官、民代喊話!

進入本題前,先來看看華國交通部長興趣是交通改革的那個男人王國材金玉名言

不管制一般自小客車隔熱紙透光率,他說:「天氣熱大家要生活。」
全國道路規劃不統一,他丟了一句:「各縣市因地制宜。」


政府的交通教育不合格,交通部長和部分底下的人盡是無任何專業人才,從台灣隨處可見畸形、匪夷所思的道路設計便可得知。交通部政策老是拔草測風向,不果斷、沒有魄力做對的事,禁不起批評,遭受一點與論壓力就龜縮,被一群無交通法治觀念的民眾牽著鼻子走,沒有對與錯的辨別技能,政策不是急轉彎,就是盡做莫名其妙的事。現今台灣的交通政策就是,誰抗議比較激烈,看起來比較壯觀,就聽誰的,這個聽「誰」的是哪一種的「誰」?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解決不了國家問題,就讓違規就地合法化】


台灣決策者交通法治觀念不教育,老愛開後門,放寬、放寬、再放寬,老把事情越搞越嚴重!如同之前〝中華民國違停之父〞一樣,取消檢舉項目(限縮不就是不能檢舉,那和取消有何差別?)台灣「大違停時代」,就交通部不知道,外媒一講「行人地獄」,政府馬上恢復檢舉項目,如果當時(限縮)取消檢舉項目是〝正確〞的決策,現在怎麼又會推翻〝正確〞的決策?說穿了,取消檢舉項目本質上就是把國家往『錯誤』的方向走。試問,當初參與其中的所有立委,有人出來道歉,不講廢話,直接了當說他/她做錯了嗎?還是我們聽到滿滿合理化行為的〝狡辯〞?

昨天取消,今天恢復,後天又放寬,我就問,哪個正常國家的政策方針會這樣亂搞?


【講情理法,台灣就是落後國家】

台灣法律早已『過分』的使用〝情理法〞,「多勸導少開單」,造成多少第一線執法人員無所適從,開單被罵不開單也被罵,也讓人民不知〝法〞為何物,對法的界線模糊,就可能犯錯或藉由規避遊走灰色地帶。如今,中老年人常批評現在的年輕人不懂『禮義廉恥』,可是當你們老愛濫用情理法,不想為犯錯付出代價,逃避又卸責;那麼到底是誰的身教和言教,教出世世代代毫無禮義廉恥的小孩?我覺得,如果要重讀顧炎武的《廉恥》,只有學生學習那太不公平了!全台灣的高官政客和中老年人都要和學生一起重拾課本!


柯文哲曾說:「只要台灣還在講情理法,那台灣就是落後國家;法要合情合理,更重要的,法要合法,法要變成人民唯一遵循的標準。」


【'沒'專業領導'無'專業,造就大家不知何謂"專業"】

立委和地方民代也差不多,立委專門亂搞修法,地方議員則愛做蠢事,美其名叫做「為民服務」,減少第一線壓力(結果限縮讓警察更疲於奔走勞累),事實就是人家說什麼就做什麼,照單全收又無對與錯的辨別技能。眼光短淺的政策是目前台灣最讓人詬病的政治陋習,解決根本是靠長期,是循序漸進,是一個長時間的過程。沒有人要求交通部大刀闊斧一次到位,如果上位者整天只想〝得過且過〞苟且偷安不求上進,那台灣的交通政策,乃至於其他民生政策都只會是一時快樂一時爽的概念。

可笑是,地方交通專業問題去找無專業的民代解決,就像「爆閃燈」事件,國外的爆閃燈都用在緊急車輛或車輛警示,且受到當地法律、科學標準嚴以規範,而台灣卻不被兩者受限,天涯海角隨意濫設,簡直荒謬!交通部的回應是「無研究證明爆閃燈影響安全,是否入法管理還未有共識,待討論。」所以說,在爆閃燈出人命前,都不影響安全?

PS.先帶大家認識政府關鍵字:「未有共識」「待討論」「研議中」,意思是我沒要做事,滾不要叫我做!




「明明是包括但不限於道路設計、路口障礙物眾多導致路口視野不足、道路標線設計瑕疵、缺乏人行道致路口轉角視距不足等其他問題,可透過道路標線、道路工程設施、車道縮減自我制約、反光鏡、路口照明、合法標線標誌、增設人行道等等眾多解決方案做出改善。然而交通、公路、警政單位、民意代表卻只想用爆閃燈當萬用解,頭痛醫腳、腳痛醫頭、本末倒置、治標不治本....」
~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全國禁止 「紅藍爆閃燈、非屬法規內的爆閃燈」裝設「道路」上 提案〉


<如果你不清楚爆閃燈是什麼,如何造成你視覺暫留、短暫失明,請看以下影片>




【我們都是承擔世代的犧牲者】

我們的下一代,乃至於我們這一代,從小就生長在交通觀念亂七八糟的國家,從小就被高官餵養錯誤的法治觀念,你認為他們的教育觀念會合格嗎?或者,他們明白,他們能想像出何謂『正確』、『正常』的交通法治觀念嗎?

國家嚴重失能,整個政府都是〝共犯結構〞,我就這麼說,真正的始作俑者就是政府,要被拖出來鞭打的是政府是交通部是高官是民代;然而,所有的噁心大人"們"不認錯不負責,不願面對問題,也不願意起身而行,卻拉了一位國中生成為你們教育失敗的「代罪羔羊」!


【交通3E】

解決台灣交通問題不能單靠執法、執法、還是執法,世界上,沒有人可以一招打天下。交通3E是整個交通系統的切入點;交通教育(Education)、交通工程(Engineering)及交通執法(Enforcement),是打造以人為本的「人本交通」重要地基,也是讓市民共享樂活「人本城市」的最大公共經濟效益。


【延伸閱讀】

台灣道路設計誘使人違規:https://vocus.cc/article/652a4012fd897800019fe6ac

誰當初同意限縮檢舉?:https://vocus.cc/article/643a1182fd8978000168bbbd



【國家之力量,在於國民全體】

公共議題需要你我齊打拚,讓我們的國家向好向善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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