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不一定。
要看是哪一種賽跑。
短距離衝刺,人類完全沒有機會。
長距離耐力賽,那就很難講了。
1980 年代,英國威爾斯一個地方鄉紳 Gordon Green 在他的酒吧中聽到兩個人爭吵,其中一人指出,只要距離夠長,人類的賽跑能力其實等同於任何馬匹。
這引起了他的興趣。於是從那一年開始,Green 先生開始舉辦人與馬的「半馬」長跑賽事,總距離為 22 英里(35 公里)。
一開始人類不大爭氣,前 24 屆都輸給了馬兒。直到 2004 年,才由 Huw Lobb 以兩分鐘的差距跑贏馬匹,拿下「跑得比馬還快的辣個男人」稱號。
也有研究指出,如果將距離拉長到全馬,不用菁英跑者,幾乎任何稍有水準的業餘跑者,都能跑贏馬兒。
跑贏的關鍵,是「散熱」。
人類先天發達的汗腺,每小時可以排汗一公升以上,這點讓人類可以在高熱環境下維持體溫恆定,持續不斷地跑步。
且奔跑時,寬大又有彈性的心臟腔室可以輸送五倍的血液量,幫助全身散熱。
相較於馬只能仰賴舌頭與少數汗腺,人類根本是一部無情的散熱機器。
在許多原始部落,人類也會利用這個優勢狩獵。
這是一種古老的狩獵方法:選擇大體積獵物(體積越大,散熱越不易),在正中午最熱的時候,不斷地長跑驅趕獵物。
直到獵物終於過熱,抽筋倒地後,獵人隨手撿一顆石頭,上前解決。
人類學家統計,這種狩獵方式平均移動距離只略多於半馬,且獵人有一半時間是用走的,另一半則是以每公里 6.2 分鐘的配速輕鬆跑步。
這種狩獵最難的不是跑步,是追蹤獵物痕跡。
(圖為 Man VS. Horse 賽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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