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痛苦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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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出自華人的中庸之道,還是某種後天的自我解嘲,長輩們常對我說諸如「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因為某人更辛苦,所以你已經很幸福了」⋯⋯在這樣的觀念灌輸下,我學會了他們說的謙虛與自足,但卻學不會面對自己的痛苦。每當我接納自己感到不幸、不快樂的事實,就會有一個道德枷鎖拴緊我,阻止我認可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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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比我更加辛苦,是什麼意思?

後來我常常思索,「因為某人更辛苦,所以你已經很幸福了」是什麼意思。

小時候只要吃飯有剩下,就會被訓斥「有很多人想吃飯也沒得吃,你要把東西吃乾淨。」,然後開始硬逼著我把食物吃完,即使我當下已經飽足到已經不舒服了。

或許這些話的原意是希望人麼知道自己並非承擔最多痛苦的人,好讓當事人更珍惜當下的處境,並有繼續前行的動力。畢竟,處境更艱困的人都熬過來了,不是嗎?就這樣,這樣的「痛苦比拼」一階一階下去,每個人都「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但是有人很辛苦究竟如何呢?看見別人肩上的擔子比自己沈重,自己肩上的負擔會變輕嗎?看見別人受的傷更重,自己的傷口會癒合嗎?

利用這樣的比較來說服忽視自己的痛苦是不對的。他人的痛苦是真實的,自己的痛苦也是。雙方都不會因為彼此的痛苦,而增減壓力。既然如此,我們透過別人的「更痛苦」來說服自己「不痛苦」又有什麼意義呢?比起用他人的苦難作為自己遮眼布,更重要的應該是真實理解到苦痛本身,如此無論是設法解決、努力接受,才會更加有可能性,因為人無法處理被自己埋葬的事物。

肯認他人的痛苦,也肯認自己的痛苦

每個人都在面對屬於自己的痛苦,或許可大可小,或許有人善於承擔,有些人不行。因此,當我們在敬佩他人的勇氣時,不該同時消彌、貶抑自己正面對著的,感到痛苦並不需要資格,不需要別人的認可,情緒與感受是內在真實的,無論外人評判如何。

「認知到」某事很重要,只是一味幫痛苦找藉口、胡弄過去,並不會消減實質壓力,只能在心理層面上短暫的致幻,直到崩潰的那一刻,我們或許都會發現,哪怕其他人再辛苦,面對苦痛的還是自身。因此,鼓勵大家「認知到」他人苦難時,目的不該是忽視自己的痛苦,或透過他人的不幸獲得相對安全感,而要同時認知到自己面臨的困境。

因為別人更加悲慘而衍伸出的小確幸,本身是扭曲的。在情感上踏上別人的苦痛,即便被幫裝成推崇,其實只是變相在說服自己「不至如此」。「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本質是比較,然而痛苦本身需要比較嗎?如前段所述,一位陌生人骨折會讓我的擦傷不再疼痛嗎?對於雙方來說,痛苦是獨立的,把兩項不得相提並論的狀況放在一起,並不會讓一切更加美好。之所以要分別承認彼此都有痛苦,也是因為痛苦是無法比較的。

肯定苦痛不是為了消極

過去的抹煞個人痛苦是為了積極生活,但不代表肯定苦痛是希望大家自此消極。我認為知道自己的狀態是非常重要的,唯有我們意願正視困境與悲傷,才是作為自己,而非一個自我矇騙的人活在世上。相較於忽視,直面自己內心深處肯定是更加耗費心神的,但身而為人,如果只是為了積極向前而活,仍然過於武斷。悲傷和痛苦都是作為人自身的一部分,是真實且值得擁抱的。

類小說型自傳,講述我具有神秘體質的家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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