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金剛經.正信希有分第六》導讀之二

2024/01/05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初解:平等如夢幻,不起凡聖見,一切善惡都莫思量,如是離於相,則法體清淨。淨信眾生,生實想,外離一切相,「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是諸眾生,持戒修福,戒定具足,能發慧覺,得人無我、法無我之慧,人法俱空,量等太虛,是諸眾生得無量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六祖壇經.定慧品第四》云:「外離一切相,名為無相;能離於相,則法體清淨,此是以無相為體。」  

raw-image

【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再解:是諸眾生,持戒修福,應無所住,行於布施,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菩薩行者,當破我執,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是「人無我」。人無我者,人體為五蘊之假和合,無有真實常恆自在之我體,故云人無我,又名眾生無我、生空、人空,以及我空。  

【無法相】再解:《大乘義章》曰:「一切世諦,有為無為,通名法相。」有為法為五蘊、六塵、十二處、十八界等諸法,指一切存在的假有現象,包括了物質現象的色法以及精神現象的心法,皆是因緣和合而生,緣散而滅,如幻假有,時刻剎那皆在變異,生滅無常,是「諸行無常」。相對於有為法,離因緣造作,無生滅變化之法稱之為無為法。  

〈如理實見分第五〉,佛問須菩提:「可以身相見如來不?」若以身相見如來即是住於法相,是凡夫見。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僅是身相,但凡所有一切的相狀,都是虛妄不實的,皆是因緣和合而生,因緣散去而滅的有為法,猶如鏡中花,水中月,無有實相可得,故不可於虛妄之相執取分別,是言「無法相」。今了諸法因緣生之義,達實無自性,是「法無我」,亦名「法空」。  

又,《金剛經六祖口訣》云:「無法相者,離名絕相,不拘文字也。」法相即指佛陀所說的法,包含語言以及文字。  

【無非法相】再解:〈如理實見分第五〉,佛問須菩提:「可以身相見如來不?」若認為不可以身相見如來,則是住於非法相,是小乘聖人之見。法身無相,非離諸相外別有法身,如來法身不以相見,亦不可離相見,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離是二邊行中道,是為般若波羅蜜,故佛告須菩提:「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無四相是我空,無法相是法空,無非法相則是空空義。《大智度論》云:「何等為空空?一切法空,是空亦空,是名空空。」如是體解三空,我空,法空,空亦空,空破五陰,空空破空也。  

又,《金剛經六祖口訣》云:「無非法相者,不得言無般若波羅蜜法,若言無般若波羅蜜法,即是謗法。」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是諸眾生,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如是言說章句,一念生淨信,體解大乘之正宗,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是諸眾生,得宗而行,持戒修福,應無所住,行於布施,福德廣大,猶如虛空,不可思量;如是妙行無住,一一不住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行行皆如,如理實見,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如是自見自性如來,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如來悉知悉見。  

又,《金剛經六祖口訣》云:「取此三相,並著邪見,盡是迷人,不悟經意。故修行人不得愛著如來三十二相,不得言我解般若波羅蜜法,亦不得言不得般若波羅蜜行,而得成佛。」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大乘正宗分第三〉,佛告須菩提:「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反之,是諸眾生若心取相,任由五蘊無明運轉,認假為真,沉迷六塵境相,塵起則心起,塵滅則心滅,妄心生滅不斷,執取分別,貪著樂受,而心愛長年,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相。若心取相,起心即是妄,妄心何能降?真心豈安住?《金剛經六祖口訣》云:「無我者,無色受想行識也;無人者,了四大不實,終歸地水火風也;無眾生者,無生滅心也;無壽者,我身本無,寧有壽者。」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以身相見如來,不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住色聲香味觸法,處處著相,如此心有所住,行於布施,所獲福德,終是限量有窮;如此種種顛倒,猶如迷人,染著萬境,沉迷境相,念念愚痴,迷不見性,而妄有輪轉生死。何以故?五度不得般若為導,即同眼盲,闇行不見道,何言到彼岸?大乘之正宗,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不作有眾生得滅度者之念想,是無念為宗之金剛般若心。若取法相,則是昧失般若心,悖違大乘之正宗,是妄認六塵緣影為自心相,亦是妄認四大為自身相,是著我、人、眾生、壽者相也。《圓覺經》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又根據《金剛經六祖口訣》,「法相」一詞,以佛陀所說的法,包含語言以及文字來作解。若取法相,執於此經言說章句,以為實有,如此落於有見之邊見,亦是著我、人、眾生、壽者相。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非法相,非法相亦是相,有取即有捨,心有取捨,即是落於邊見。道須通流,何以卻滯?如此沉空守寂,於空滯空,著空之定,是為痴定,不生般若智慧,即長愚痴無明,如何見如來?如此昧失金剛般若心,悖違大乘之正宗,即非菩薩,亦是著我、人、眾生、壽者相也。《六祖壇經.付囑品第十》云:「外於相離相,內於空離空。若全著相,即長邪見;若全執空,即長無明。」  

又,根據《金剛經六祖口訣》,若取非法相,即言無般若波羅蜜多法,此為謗法。如此沉空守寂,陷於無見之邊見,亦是著我、人、眾生、壽者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善男子善女人,

持戒修福經累劫,

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戒定俱足發慧覺,六度萬行般若心。

自心如來善護念,自心如來善付囑,

應如是降伏妄心,應如是安住真心。


真心所見,心不取相,

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

人無我、法無我,

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相,

如是四相俱遣,法眼明澈見實相。


見實相,無人法,

人空,法空,空亦空。


離諸相,生實想,法體清淨生淨信。

淨信眾生,體解金剛般若心,

以心印心,心心不異,如來悉知悉見。


不應取法,自心如來,自悟自覺,

離名絕相,不拘文字,

莫作是說,聞法生信無有人;


不思善,不思惡,

無所攀緣畢竟空,

空亦空,於空離空不滯空,


不應取非法,

不得言無般若波羅蜜多法而成佛,

不離經解義,心邪自迷猶謗法。

即須廣學多聞,通達諸佛理。

直至菩提,真性不易,

內薰解脫知見香,清淨至無餘。


母娘慈悲皈命 無極瑤池大聖西王金母大天尊

#願世人早求明師參透心性#修圓不容亂交加#金剛經#正信希有分#心不取相#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8會員
97內容數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