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繳申報,是一種通知的責任,原則上,只要是有統一編號的組織,給付境內稅務居民且達到一定門檻以上,都有協助稅務單位:預扣稅金、次月十日完成繳納,並在隔年一月完成申報的責任;若沒有達到起扣門檻,雖然不用做『扣』、『繳』兩道程序,但仍有申報的義務,因此,扣繳申報,可說是『扣』、『繳』與『申報』三個動作的總稱;假若,給付境內所得給境外稅務居民的話,則沒有門檻,且要在給付之日起,十天之內,完成『扣』、『繳』與『申報』三個動作。
如果能溯源去要求給付機構,必須提供給付境內所得來源的去向,才有機會找到所得者個人,是否有誠實申報個人稅賦的軌跡;因此,我們將給付方稱作為『扣繳義務人』,這是一項義務與責任,若給付單位未盡到該項義務,將會產生相關的罰則。而當給付單位完成扣繳申報的程序,該項支出才能作為其營所稅(所得稅)上的抵扣權利,故給付單位若不希望營所稅(所得稅)多繳或溢繳,理應都會盡到扣繳申報的責任。
同時,透過扣繳申報的資訊,勞健保局也會同步勾核,給付單位對其員工的社會福利保險(就保、災保、勞保、勞退金提繳、全民健保)的納保級距是否合規;若扣繳申報的給付金額高,但是勞健保的納保級距低,其原因為何?業者通常都會回覆『因為有給獎金』,但這樣的回覆,會有以下兩個應留意的變數:
一、給付報酬是否符合獎金的定義
所謂獎金,乃指具獎勵性質但無關勞動力對價的恩惠給付,如:三節、紅利...等;若為業績獎金、績效獎金,實為應納入就保、災保、勞保、勞退金提繳、全民健保納保級距的平均工資。
二、給付報酬是否有代扣二代健保的義務
若確實為高額獎金、兼職所得、股利收入、利息收入、執行業務收入、租金收入的扣繳申報資訊,雖然,無關乎就保、災保、勞保、勞退金提繳、全民健保,但若未善盡二代健保扣費義務的話,給付企業仍會產生相關罰則。
是故,我國目前的扣繳申報資訊,與勞健保的納保資訊,已高度密合在一起,給付單位除應留意扣繳申報義務之外,也要留意勞健保的納保是否符合法規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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