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從文創產業的角度來看,發展品牌是必然之趨。因為不發展品牌,你就沒有獨特性,就會隨著市場風向搖擺,隨波逐流。因此,應該要發展品牌。
每個人都是一個品牌,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需要去面對的不同環境和客觀條件。所以,要不要發生品牌這件事情,應該是沒有討論的必要的,一定是需要發展品牌的。只是,怎麼發展跟替誰發展品牌這兩個問題,才是值得探討的。
其實,每個人在社會上多多少少都有不同的身份和角色。譬如,你在家庭是個父親,在學校可能是個老師,在公司可能是個經理人。所以,每個人都需要扮演不同的角色,同時也必須要去發展不同的品牌。這不是你要不要的問題,而是你必須要做的事情。你的品牌可能蒸蒸日上,也代表著你的生活越來越順遂、光明;但你的品牌也有可能因為你一時的失誤而名裂身敗,甚至永遠都抬不起頭來。
要怎麼發展品牌?這個題目很大。個人的部分,就不在這裡探討,因為那是屬於個人修為的部分,需要靠自己去琢磨去打造。你可以選擇躺平,也可以選擇奮鬥,這兩種得到的答案都是你自己的品牌,只是在別人的眼中,你的品牌到底是怎樣的定位,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