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紀有了,還是經歷有了,又還是年紀和經歷都有了? 這歌,才聽的出味道,而不是聽好聽的而已?
現在聽老歌,霎時才發覺,這意境是年輕時沒能體會出的感觸! 「沒走過」,歌,真的只能是聽好聽的而已,是無法能明白那歌詞裡的心境和意境。 歌詞的一字一句,那意境讓你聽了有感、無感,取決於「曾經走過」。
而「走過」跟「年齡」卻沒有絕對關係;這樣,答案出來了,是——「經歷」。
一首歌能讓你盈眶,能讓你滿懷感觸,那是唱到了你的過往,唱出了你的曾經,唱入你的記憶。
音樂與文字,要感動人何者快,何者容易? 想當然爾是音樂快一步,單有“音樂”還不夠看,音樂與文字的結合才是直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