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為什麼撲滿比存摺容易存到錢》談有一種富有叫選擇的自由

2024/03/1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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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透過263個日常實驗,探討消費、理財和借貸行為背後的心理學和行為科學。俗話說:「錢不是萬能,但沒錢萬萬不能。」我們信任金錢,完全是一種在「想像」中賦予價值的信任。金錢作為一種物質的存在物,既不能吃、也不能喝,不同於一般存有物的關鍵在於,它是行為的「媒介、工具」,而非消費的「目的」本身。


我們之所以想要擁有金錢,不是有了金錢便獲得滿足,而是獲得使用金錢「想像」上的滿足。所以我們依然能夠即便沒有1百萬也能擁有1百萬的滿足,至少在想像上是可行的。那麼似乎重點不在於是否實際擁有多少錢(若有1億卻不消費,就像空有一身好本領卻無處施展,一樣對我們的生活沒有影響),而是我們是否有透過金錢獲得相較於沒有金錢所能夠獲得的更好的生活。


經濟學家預設:「人皆是理性的。」因此,經濟模型理論是有跡可循的,但金錢卻是一種具有物質及精神媒介的特性,這也使得金錢一方面能夠解決物質及精神性的問題、一方面也創造物質及精神性的問題。例如:金錢能夠如同藥物般紓解我們存在的焦慮,存在感、慾望及透過消費獲得的滿足感、消費經驗等是精神性的,但金錢同樣能夠製造預期心理的焦慮感、降低消費行為等,是一種在物質及精神性之間相互辯證的關係。


金錢作為一個媒介,沒有好壞的問題,好壞端看我們如何使用及使用的目的來決定。例如:金錢獎勵可以鼓勵孩子做家事,前提是其目的本身毫無樂趣可言。若今天是出去玩便有金錢鼓勵,反而可能削弱、扭曲其內在動機。因此,金錢並非萬能的原因在於,金錢並非適合放在任何系統中,就像我們在從事我們所喜愛活動的自願系統中,金錢無法作為興趣的目的,若興趣是為了金錢而為,那便不是興趣了,因為若沒有金錢的驅力,便沒有了興趣的驅力。表面上看,若能一方面獲得金錢、一方面從事興趣,或者說靠興趣吃飯,是件幸福的事,但前提是我們不以獲得金錢為目的,而是以興趣做為目的,那樣的幸福與樂趣才可能長久,才可能真的獲得掌握。


書中另外提到金錢的「相對思考」,當我們花大錢購屋或買車時,我們是以節省金額占總金額的比例來判斷是否值得,而不是以省下來的絕對金額為判斷。這與我們平日省吃儉用,忍耐少喝一杯飲料或少看一部電影所省下的錢是不等同的,也許同樣省下1萬元,但對於購屋動輒上百萬的比例中,相對微不足道。因為我們賦予購屋更高的價值,畢竟一生通常只買一次屋、買屋除了獲得生活安全的保障外,更是一種社會地位的象徵,相對於日常生活的消費,其影響是相對長久且保值的。但我們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消費行為,其背後是受到「有土斯有財」的文化價值所影響。當我們的成長文化將房屋視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時,我們便會「偏向」選擇如此消費。消費是一種選擇,價值也是,改變消費必須從改變價值做起,養成消費前思考,此消費是「必要」(無法省下的錢)、「需要」(可選擇不花或少花的錢)還是「想要」(不需要花的錢)。


金錢的使用背後是價值的選擇,但金錢獲得的方式卻也間接影響我們的選擇。例如:當我一夕致富時,我對生活中的小確幸便失去了樂趣。迅速累積財富與長時間累積財富的差異在於,獲得果實的過程導致珍惜果實與否的心理差異。同樣的獲得,確因為其中所額外投入的時間、金錢、堅持、經驗而有更完滿的滿足。無論我們多富有,都不可能擁有一切,至少在有限的時間與有限的能力上人人是公平的。投資在賺錢與投資在樂趣上是個人價值的選擇,但我想相較於獲得金錢,獲得享受的人生才是我們更應該追求的。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中國將在2020年讓農村貧困人口達到全部脫貧的目標,透過教育、就業、產業、醫療等方面建立全面小康的社會。當人人都有一生活基本的保障,才有可能有翻身及實現自我的機會,否則窮人將永遠處於被錢追著跑的生活,並且惡性循環的做出相對不佳的選擇。錢不是萬能,沒有錢萬萬不能,認清金錢背後的價值及其對我們行為背後心理的影響,讓選擇權回到我們的手中。

2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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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博士生/建築系畢/證照:高考公務員、工地主任、古蹟工地負責人/前地方文資薦任公務員(建築工程職系)/研究領域:建築哲學、文化資產哲學。由「哲學性」、「反思性」角度,評論文學、建築、哲學、時事、影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音樂藝術、文化資產、公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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