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是理性在可理解對象的顯現中所獲致的自我發現」、「現象學是在釐清屬於某一個問題對象的顯現與不顯現以及滿實與空虛意象的組合」、「現象學是去發現當顯露活動發生時,事物與心智的必然樣態」、「現象學所做的,是透過主張意識的意向性,來矯正笛卡兒與洛克思想對心智公共性的偏見,以及對事物表象之現實的偏見」、「現象學描述某一特定事物所適宜的多種呈現樣態」、「現象學描述某一特定事物所適宜的多種呈現樣態」、「現象學幫助我們避免了化約主義」。
現象學起源於胡塞爾(Edmund Husserl, 1859-1938)1900年出版的《邏輯研究》,然而,在胡塞爾艱澀難懂的描述下,現象學難以被一般人所理解?例如:胡塞爾提出現象學是「回到物自身」,但如何回到物自身?我們既非物,如何理解物自身?本書作者美國天主教大學(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in Washington, D.C.)哲學教授索科羅斯基(Robert Sokolowski ,1943-)則試圖用淺顯的語言描述他所理解的現象學,讓讀著能夠透過現象學的這14堂課,對現象學有一初步、輪廓性的理解。
首先,什麼是現象學(phenomenology)?現象學為何重要?在胡塞爾提出現象學之前,傳統哲學認為心智是封閉的。如同笛卡兒說:「我思故我在」,便是以我思、以自我為中心。然而,若說只有「我思」是百分之百無庸置疑的知識,便會產生以下兩個問題:第一,他人如何驗證你認為無庸置疑的知識?第二,若我思無法分享與他人,而每個人的我思又都不同,那麼這宣稱百分之百無庸置疑的知識是否否定了真理的可能?
他人,即是自我之外的外在世界,如:看到的東西、感知到的環境等。若說心靈是封閉的,為何自我意識與外在世界脫離不了關係?目前最先進的腦科學,依然無法指出意識從何而來、意識在哪裡?無法解釋自我如何跨出頭殼外,感知到外在世界?如此便產生思想上的矛盾。要解釋這一切,唯有打破「心智是封閉」的這一假設,改為心智是「非」封閉的,心智是「公共性」的。因此,外在世界皆可現於內在,現象學幫助我們得以宣稱思考、推理與知覺的公共性,並保有追求真理的可能。
現象學承認現象,即現象的事物的實在與真實。笛卡兒哲學認為我們所看到的一幅畫、一個可感物、一個符號,都只存在於我們的心智。然而事實卻是,事物能夠以圖畫、可感物或符號等的方式存在,彼此的存在方式是不同的。例如:草是濕的事實存在於沾濕的草上,而不存在於說出這些字的人的心中。因此,事物是公共性的,事物所產生錯誤的記憶也是公共性的。例如:原先我認為地上的反光是一攤小水窪,結果近看卻是塊玻璃碎片。在這個經驗中,從小水窪改正為玻璃碎片並非是封閉的心智作用,而是水窪在某種情況下看起來像玻璃的「事實」,水窪在這種情況下是以玻璃的方式存在。將某物當作是另一物的現象,都是真實的錯誤,都是公共性的。錯誤、遮蔽與偽裝都是某物存在的可能樣子。
現象學的核心即是我們的每一個意識動作,每一個經驗活動,都是具有意向性的(intentionality):意識總是「對於某事某物的意識」(consciousness of),經驗總是「對於某事某物的經驗」(experience of)。我們所有的覺知都是指向事物。現象學做的即是區分並挑出不同的意向性以及與其關聯的各種不同的事物。幫助我們了解人類認識的不同形式。透過主張意識的意向性,矯正笛卡兒對於心智是封閉而非公共性的偏見,以及對事物僅是表象而非現實的偏見。
事物沒有純粹的表象,表象是存在的一部分。我所看到的比我眼睛所遭受到的刺激還要多。以對一個立方體的知覺過程為例,立方體有六個「面」(sides),每個面可以在不同遠近、不同角度透視下呈現不同的樣子,例如:正面看正立方體是一個正方形面,向後轉個角度變成不規則四邊形,再向後轉,原先的面最後變成了一條直線,直到消失。我們將一個面的不同呈現稱為面相(aspects),一個正立方體能夠呈現多種面相。而隨著不同時間,如閉眼後再睜開眼,同一個面相在不同時間的呈現則稱為輪廓(profile)。藉由輪廓,我們得到正立方體的「同一性」。正因為正立方體不同輪廓的呈現,彼此疊加,不管顯現多少或不顯現多少都是同一正立方體。於是,在同一個正立方體,一個面、面相是主體際性的(intersubjective),是公共性的經驗。然而,輪廓則是瞬時呈現的、是私己的、主體的。因此,我們在不同的輪廓中,產生了不同的經驗、不同的意向性。
現象學透過主張意識的意向性,幫助我們脫離對心智封閉性的偏見。人不是單純的只有好壞人之分,不是單純的只以非好即壞的方式存在。好人或壞人都只是存在的一部分。下一篇將談論現象學的三種結構形式、三種常用的進路。分別是:1. 部分與整體、2. 同一與多重、3. 顯現與不顯現。
2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