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她如何謀弒母親、婆婆與丈夫>是由資深記者胡慕情所撰,內容除了由林于如親筆寫下、胡慕情編輯的自傳外,作者也紀下她與林于如三年間的書信互動,並在過程中反思身為記者,如何建立受訪者與訪者間關係,反覆確定自己追求公共利益的意志。
我在Podcast節目「惡之根:你的犯罪研究日誌」中聽到作者專訪後知道這本書,一開始也是出於對案件的好奇,但是讀完這本書之後,最大的感受是在人要彼此理解,居然是如此困難的事情。畢竟是快二十年前案子了,案發當時物證人證就不算健全,而林于如長期精神狀態不佳,胡慕情記者不斷奔走與踏查,才將一位罪犯還原為當年人際關係的脈絡中的血肉之軀,這是一本用心寫成的書,案件背後涉及了家庭、性別和當年台灣經濟與文化,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
緣起:由社會公共利益出發
胡慕情曾在節目中提到這本書不是廢死聯盟的子彈,她期待的是案件更全面揭露後,所帶來的公共利益,而現實層面而言,本案已定讞,不太可能改判刑。
司法以維護社會秩序為目的提供最終裁決,台灣法史以隔絕罪犯保障大眾安全出發,而記者則是將罪犯拉近到大眾視線,每揭開一小塊未知和模糊地帶,或許在不同角落的人帶來幫助,或促進某些改變發生。
作者讓林于如透過自傳說明「我為什麼會成為一位殺人兇手」,後續再透過人證物證,考證自傳內容的真假,儘管必然會參雜一些主觀意識和事實揀選,但可作者始終盡力讓事實自己發聲,因此也會需要讀者自行消化。
關於林于如案以及疑點
林于如案發生在2009年,當年她因為在丈夫(劉宇航)點滴中加入毒物,導致劉宇航死亡,在偵訊過程中,又陸續承認了為了保險金謀殺了母親與婆婆。
新聞多以「驚世媳婦」稱呼林于如,大眾版的故事大多是林于如是一位酒家女,她的先生是一位羽球國手,兩人墜入愛河後,劉因林染上賭博惡習,導致兩人積欠下大量的債務,最後為了詐領保險金,林于如犯下了連續殺人案。
但透過作者的踏查,辦案過程存在著瑕疵,除了最後一起殺夫案,其餘兩起皆是在人證物證不足的狀況下定讞,其餘包含保險金申請過程、欠債狀況、劉宇航涉嫌的可能等等,都有許多模糊之處。
酒家女與羽球國手之戀
當年酒家女、驚世媳婦、羽球國手形象不斷出現在報導中,並反覆強調劉宇航不顧家人反對迎娶林于如,這些看似背景資訊,實則與殺人事實沒有強關聯,這些標籤只是加強刻板印象,窄化大眾對真實的視線,透過林于如自傳和記者踏查,更提高我對這樣做法的厭惡。
劉宇航是作為酒客與林于如相識。比起青年時期羽球選手的身份,劉宇航成年後長期無業,沈迷線上遊戲,遇到經濟困難時需妻子與媽媽的接濟,這些問題卻沒出現在當年主流的報導中。
即使林于如不是完美妻子,可是她渴望家庭,是家裡的主要照護者、家族產業的經營者,一開始就不被丈夫家庭看好與社會價值觀,多少影響審判過程中各方對案情的看法,也導致證據不足時,卻做出了「連續」殺人的裁判。
驚世媳婦與驚世女婿
有驚世媳婦,卻不曾聽過驚世女婿,或許女婿這詞太過單薄,社會對他缺乏想像,妻子的原生家庭對他甚至沒有具體的期待,但媳婦就不同了。當年社會為林于如案選擇標籤,顯然是一種集體意識的結果,而這樣模式還是不斷地發生著。
透過扁平化個人的人生經歷,訴諸刻板印象,打造出好先生與驚世媳婦的角色,無非更讓事實掩蓋在「理所當然」底下。被這些謬誤和刻板印象潑及的人,甚至對於已經處在家庭冷、熱暴力結構下的人而言,這無疑是在悲慘案件之外,更加雪上加霜的事。
殺人者的小調
渴望的得不到,曾經得到又失去,曾經試著振作又被擊垮,林于如的一生似乎荒誕又無奈。我會想如果自己在那樣的位置上,我還有能力去愛嗎?或退一萬步來說,我有勇氣光明活下去嗎?到達什麼程度,或許我也會做出可怕的事呢?
我們有時會以為自己喔有許多選擇,別人也是,但實際上社會、文化、天生的資質、家庭背景無不限縮(或框架出)我們的選擇。或許有人可以靠強大意志突破,但那並不是簡單事。我們與惡的距離,也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