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想對這個世界有所貢獻,就如虎死留皮,人死也要留名。一些成功的企業家或政治人物,都想留下傳記,說出自己對社會的貢獻。
貢獻感,很需要!不論是否為社會知名人物,每個人都期待自己有所貢獻。貢獻感,很重要!感覺自己對社會有貢獻,活著就很有價值感,覺得自己不是一個沒用的人。然而,「貢獻感」也有扭曲的信念。在社會群體制約之下,有一種潛規則控制群眾,用扭曲的命題影響人心,讓人以為:「自己的貢獻必須獲得社會的認可,才是真正的貢獻。」於是,概念被偷換了。必須別人認可,才算貢獻。這時,人與生俱來的追尋成長、價值與貢獻的精神,被錯誤引導成為追尋別人的認可。
而妳怎麼可能獲得所有人的認可呢?因此,這種扭曲信念必然產生「自己沒什麼貢獻」或「自己貢獻得不夠」的內耗思維!
這裡有一個關鍵的思考點:社會對妳要求的貢獻,常常是犧牲妳自己。如果犧牲的並不屬於本質的東西,只是外表的物質,譬如,捐錢、捐物品、貢獻多餘的勞力與時間,傷害性並不大,但,如果犧牲的是自己的本質、核心價值、人性的尊嚴,譬如,守法、誠信、正直、善良……,那麼,人性的價值都犧牲了,對這個世界還有真正的貢獻嗎?
每個人都有父母、朋友,結婚的還有另一半,有小孩的更是把肉體的生命延續下去,如果自己在社會上生存,是透過犧牲內在價值、意義、尊嚴,去換取所謂「社會」的認同,身邊的人看到自己所活的樣子,所獲得的印象與感想是什麼呢?如果自己活得委曲、犧牲,對身邊的人能產生貢獻嗎?
想想自己從小到大讀過的書、看過的電視劇以及身邊人的各種故事,真正對世界有貢獻的人,是那些活出真正自己的人呢,或是那些為了所謂「集體利益」而犧牲核心價值的人呢?查爾斯認為,委曲的犧牲只會引發別人的可憐,甚至引來嘲笑,並不會增進集體意識的進展。若真是為了貢獻集體而有所犧牲,所犧牲的也必然是比較細枝末節的事物,而不是犧牲掉真正有利人性進展的核心價值。
再把場景拉回到自己身上吧!整個世界環環相扣,有時,我們所看見的只是表面,而不是事物真正的樣貌。因此,自己貢獻出去的,到底真正幫助了什麼人,也不是自己真能懂得的。我們所能懂得的,就是自己內在的價值、內心實質的指引。
當自己活出真正的價值時,總會有人受到激勵,也許我們並不認識這些人,但,在靈魂能量層面,彼此是會互相影響的。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所以,我們只需要回到自己的內心,對自己負責,活出真正的自己,這就是對世界最好的貢獻了!
能量的波動就像圖中的漣漪,一直向外擴展,之後,會發生什麼事,我們未必能夠知曉。但如果我們傳出去的,是良好的振動頻率,我們相信,在漣漪波的某個角落,必定有人能夠接收到良好的影響。因此,做自己,活自己,守住自己的頻率,就是最好的貢獻。以此認知培育貢獻感,跟隨內在貢獻感的指引,不僅能對世界產生真正的貢獻,也能守住自己內在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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