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ude AI
美國國務院日前公布2023年國別人權報告,檢視全球人權狀況。在台灣部分,報告肯定台灣在民主自由、司法獨立等人權核心價值上表現不錯,但也指出一些待改進之處,值得台灣政府與社會持續努力。
報告首先稱許台灣擁有獨立媒體、有效司法體系及民主政治制度,確保了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然而,報告也指出仍有部分言論案件涉及訴訟,體現誹謗罪仍是一大人權障礙。
以執政黨內陷性騷擾案為例,去年數名黨高層官員因醜聞辭職,其中一名黨職員在臉書控訴遭性騷擾卻反被獲譴責;另有知名作家及反對黨立委也被控性騷擾。這類案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凸顯即使在民主自由的台灣,女性在職場仍時有遭受性騷擾、性別歧視的處境。除了言論自由及性平議題外,報告也關切原住民族權益。雖然台灣法律賦予原住民權利,但有原住民團體批評,大量原住民傳統領土遭到私有化,導致他們無法參與傳統領地的發展利用。
在勞工權益方面,報告肯定台灣法制保障組織工會權利,但也指出一些挑戰。許多大型企業經常運用各種手段,阻撓員工籌組企業工會,科技業企業工會就幾乎付之闕如。
此外,報告也提及針對外籍移工的權益保障問題。雖然台灣為保障移工權益已制定一些政策措施,但移工團體仍批評,移工往往由於擔心遭雇主解僱而不敢檢舉雇主違法行為。針對漁工人權問題,報告指出台灣漁工經常遭受虐待及勞動條件惡劣,但海洋委員會的查核人力明顯不足,無法有效監控所有台灣遠洋漁船的勞動環境。
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肯定,台灣擁有獨立媒體和新聞自由,但也指出記者在執業時仍面臨一些權利受限和威脅的情況。
報告特別點出,台灣有部分媒體難以發表批評中國的內容,因為這些媒體所屬企業在中國有業務版圖,容易受到中方施壓自我審查。此外,中國也試圖透過干預台灣企業的廣告預算,來影響不同立場媒體的營運能力。
在國內層面,台灣的誹謗罪法令是記者行使新聞自由的一大障礙。報告引述具體案例,去年有執政黨總統參選人的競選主將,曾對電視台和記者提告誹謗,理由是他們報導參選人涉及與其他在野黨合作的傳言。雖然台灣法律有保障「對公共事務合理批評」不構成誹謗,但許多評論人士和人權團體仍呼籲,應將誹謗案完全歸於民事訴訟,以免威嚇媒體的言論自由。
今年更有違憲聲浪,質疑誹謗罪是否侵犯言論自由。另一項令記者憂心的是,去年數起與政治人物或文化名人相關的性騷擾案都曝光在媒體。部分案件指控被告不僅性騷女記者,更對拒絕合作者動粗。這些事件引發熱議,也凸顯記者在工作時,有可能遭受性別暴力及職場霸凌。
雖然台灣的新聞自由在區域內算是先進的,但國務院報告仍指出記者所面臨的各種威權陰影與風險,期許台灣政府在法制和實務上能給予記者更充分的職業保障,才能真正落實新聞自由的精神。儘管台灣在民主自由、言論集會等公民政治權利上有不錯基礎,但人權報告仍指出多項性別、族群、勞工等議題待改善。一些民間團體認為,台灣政府應持續加強相關法制及政策的實施力度,並積極改善社會文化對這些弱勢群體的偏見與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