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在相同類型的異性中一次又一次的受傷嗎?審視了過去的感情史,到底是下意識地被同種性質吸引,又或是不甘心想證明什麼?
我常在想,為什麼每每聽到朋友的感情故事,都會是跟他過去差不多的劇本,被一個跟前任們差不多的人吸引,陷入感情後又重蹈覆徹過往的悲傷,為了差不多的事情爭執,得到差不多的冷落,但往往卻不願意醒來,總是相信這個他不一樣,到頭來,還是為了差不多的事,用差不多的方式分開。
這是出自於我們本能地被吸引嗎,還是只是為了嚥不下這口氣,想要證明自己可以改變這種人,為了不甘心所以不想在同樣的地方跌倒,這樣的輪迴,往往都是一樣的被傷透了心,這是我們每個人的感情模式嗎?again n again下意識地允許自己進入這個循環,受傷、療傷、再換一個人、受相同的傷。是剛好被滿足了我們某處的需求,所以我們自欺欺人,認為這段感情還是健康的嗎?
我們認為的正常,是不是只是無意識的條件反射,我們把深處對伴侶的幻想,投射在不對的身上,恰好他出現,恰好他身上總是有些條件滿足我們,所以我們開始投資“感情與時間”在他身上,期待著不一樣的結局發生。
我們真的還有本錢浪費時間嗎,為自己設停損點的重要性,好像遠比不過錯誤的滿足,說不失望是騙人,但有多少人可以透過一次次地失望,發現自己又犯蠢了呢。
我總是這樣,一直在兩種感情模式中切換,當我和A類型的人交往一段時間,我就會感到痛苦,下一個對象就會是B類型的異性,兩三年後,又會開始想念A類型的對象,這樣的死胡同下,我沒有辦法對於明天感到期待,我只會小心翼翼深怕自己受傷,因為我知道,能吸引我的,往往都只會傷害我,而某天出現了一個滿足我所有條件的C類型,我又會沒有怦然心動,是我習慣性的對有毒的關係上癮嗎?
台北不算小,卻塞滿了各種有毒的關係伴侶,是我們都對美好的感情不再抱有期望,還是我們把不健康的關係視為理所當然,所以我們才會享受心痛的感覺嗎,我不禁想問,到底是我們不夠愛自己,還是我們太愛不適合的人,因為我們太不同了,所以我們才會相互吸引、相互折磨,儘管過了三、五年,看似長大了,卻仍然會在同個地方受傷,卻仍然豪不猶豫的陷入下一段有毒的關係。
有人說過,人本來就是痛苦的,身邊的他就像止痛藥,所以他走了,你會感到更痛苦,那止痛藥帶給我們的副作用呢,是容易被忽略的,往往也是會讓人有依賴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