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不定期, 持續更新 On Free Choice of the Will 這本書的讀書筆記. 在此, 誠摯的邀請您與我一起閱讀奧古斯丁的《論自由意志》, 一起遇見奧古斯丁.
奧古斯丁 Augustine 和他的朋友 Evodius 在一起聊天.
Evodius 問 Augustine: 請你告訴我, “isn't God the cause of evil?” 難道邪惡不源於上帝嗎?
Evodius 要請 Augustine 回答, 難道上帝不是邪惡的原因嗎? Evodius 為什麼會提出這樣的問題, 因為聖經中, 上帝用洪水, 地震, 病毒, 懲罰作惡的人. 那麼可不可以說, 上帝引起了邪惡的事情呢?
Augustine 說, 要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要弄清楚, 你所謂的 evil(惡, 或者說, 作惡) 是哪種惡. Augustine 把 evil 分成兩類. 一種情形是說某人作惡了; 第二種情形是說, 某個人正承受邪惡.
什麼叫做正承受邪惡呢?
Augustine 隨後的分析都是建立在上帝是善的基礎之上, 也就是說上帝是好的(good), 如果你是一名基督徒, 你是不會對 Augustine 的分析假設提出異議的. 上帝是 good 好(善)的, 就如同兩點之間直線最短一樣, 是公理.
Augustine 的分析前提完全建立在他的虔誠的信仰之上, 相信上帝是善的, 而不是惡的; 並且還相信上帝是公正的(just), 上帝懲罰邪惡的(evil), 獎勵善的(good). 上帝用邪惡的事情來懲罰那些作惡的人, 對於作惡的人來說, 他們正經受的邪惡的事情, 是上帝對他們作惡的懲罰. 也就是說, 如果按照之前對 evil 的分類, 第一類惡是某個人作惡了, 第二類惡是某個人正承受 evil. 那麼也就可以說, 上帝是某個人承受邪惡的原因, 也就是說, 上帝是第二類 evil 的原因. 但需要注意的是, 上帝絕不是第一類作惡的原因, 也就是說, 上帝作惡不是為了其他的目的, 而是為了公正的懲罰作惡的人.
Evodius 問 Augustine, 那麼如果上帝於第一類作惡沒有關係, 那麼肯定就是其他某人要為第一類作惡負責了吧.
Augustine 回答說, 當然是這樣的. evil 邪惡肯定是源於其他人, 因為上帝是善的, 不會引起 evil, 所以肯定是和其他人有關. 但是, 如果要深究, 那個其他人具體是誰, 卻不能這樣問, 因為沒有具體的人. 而是說, 如果你做了邪惡的事情, 那麼你自己本人就是你做的邪惡的事情的原因, 也就是說邪惡源自你自己. 我們每個人都是每個人所做的邪惡的事情的原因, 邪惡源於我們自身.
如果我們假設, 我做了邪惡的事情, 而做了邪惡的事情的原因不是我自己, 我把這個作惡的原因歸咎於別的人或者別的物體, 那麼上帝因為我作惡, 而用邪惡來懲罰我, 這種懲罰就是不公正的, 因為我們假設我自己與自己的作惡無關, 上帝懲罰我, 則是找錯了懲罰對象, 我受到了不公正的懲罰. 但這與分析的前提假設, 上帝是公正的產生了矛盾, 所以, 我本人, 一定就是我本人作惡的原因, 我作惡是源於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