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純電動車目前約有6萬4千輛(特斯拉約佔66%),以往電動車保險是跟著既有汽車的條款以及費率,再來各家保險公司因為損率的原因,電動車又必須要綁一些特定的保險內容才做承保,那在今年四月,金管會核定「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其附加條款,並自113年7月1日起實施,其實條文重點就是區分出純電動車以及加了一些不保事項,並另提供「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供車主加保。
節錄「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重點內容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3 年 4 月 3 日 金管保產字第 11304163571 號函同意備查
汽車保險共同條款
第二條 保險契約適用車輛及承保險種類別 本保險契約之車輛適用範圍,僅限使用電池供應電力,無搭載內燃機之純電動車 (包括純電動機車),不包括燃油車、油電混合動力車或輕油電車等具有傳統內燃機或 燃料電池之車輛。
第十條 不保事項(二)
三、充電期間因充電所致。
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條款
第五條 不保事項
六、被保險汽車因交由汽車修理、停車場(包括代客停車)、洗車場、充電站、汽車 美容業、汽車代檢廠、汽車經銷商或汽車運輸等業者在其處置期間所致之賠償 責任。
車體損失保險甲式/乙式條款/汽車竊盜損失保險條款
第四條 不保事項(一)
三、非因外來意外事故所致機件損壞或電器、電池及機械之故障。
第五條 不保事項(二)
三、非因外來意外事故所致電池自燃或爆炸導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
七月以前電動車還是維持共用的保險條款與費率,但其實今年七月之前投保或續保的案件,不分電動車、燃油車,共用費率狀況之下,車體險、第三責任險也是有略為調漲的。
七月以後基本上看各家產險公司的作業配合時間,以國泰產險為例,保單生效日在113年9月1號前,還是維持既有條款跟基本費率,那在9月1號後就會用到新的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以及純電動車費率,以自己電動車為一個群體的話,保險費預計是會調升的,個人猜測可能會比以往共用費率貴個10%左右,之後隨著電動車數量增多,保險公司對於所收保險費以及電動車出險維修的狀況再做評估,未來或許保險費也不一定是會變高的。
現在是因為車輛的驅動方式、結構與維修技術,使目前的保險業務做的一個條款內容的變更,不過在不久的將來衝擊產險業務的並不單是電動車,而是自動駕駛的普及,關於這一點巴菲特在波克夏今年第一季的財報會議也有提到,波克夏有自己的保險公司跟Geico(美國第二大汽車保險公司),自然也會對這樣科技進步有敏感度,巴菲特表示:"任何減少事故的措施都將降低成本,但實現這一目標比人們以往所做的要難得多。如果真的發生,數據和我們的價格將會顯示出來,我們的保費將會下降。關於特斯拉,巴菲特說:"如果事故減少50%,這對社會是有益的,但這將對保險公司的業務量不利。但對於社會而言,我們追求的是好的結果。"
If accidents get reduced 50%, it's going to be good for society but It's going to be bad for insurance companies' volume. But good for society is what we're looking for.
希望未來社會科技持進步,讓人們生活更便利,或許大家將來不再需要投保車體險了,尤其最近又看到台中一個誇張的瘋狂倒車轉三圈,把周圍摩托車都撞倒的影片,交通意外在台灣也奪走很多人的生命,真的非常需要安全的交通環境,不再讓交通事故而產生破碎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