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應該是寫故事的人常有的一個問題:若非親身經歷,哪能刻骨銘心?這一年來看的小說及短文比過去多,這種感覺尤甚。報紙上的讀者投書,或者某單位徵文比賽的雀屏中選者所敘述的故事,通常不是憑空幻想,而是真有其事。因為親身經歷過,所以描述起來入木三分,真摯感人,躍然紙上。而這裡面如果再加上三分政治正確:也就是人性光輝、家人朋友之愛,那麼這樣的故事不登,又該登什麼樣的故事呢?
名作家張愛玲也有不幸福的兒時,有對自己漠不關心的母親,有冷言冷語的後母,有禁錮自己半年之久的父親。有評論家說她的一生缺乏了愛,說她因為少了愛,所以可以冷眼的看清世人的虛假與人性的灰暗。那麼如果她自小生活在一個不窮不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與世無爭的四口小康家庭呢?能有文學家張愛玲的出現嗎?
即便不是親身經歷,而是作為一個旁觀紀錄者,一個見證烽火遍地、屍積盈野的戰地記者,或者在災難現場目賭生離死別的國際志工,或者每天接觸社會邊緣家庭悲慘事件的社工人員,他的文字張力,他看待世界、生命的眼光、角度是否強過生活在安詳平和社會裡的我們?但我們又怎能希望自己有那樣的大愛與勇氣去置身於這些悲慘之中,就只為了有故事好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