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08條(監護終止之效力(二):監護人死亡時移交及結算之繼承)(97.05.2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

更新於 2024/09/1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一節 未成年之監護(§1091~1109之2)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7.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08條(監護終止之效力(二):監護人死亡時移交及結算之繼承)(97.05.23修正公布)

監護人死亡時,前條移交及結算,由其繼承人為之;其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有無不明者,由新監護人逕行辦理結算,連同依第一千零九十九條規定開具之財產清冊陳報法院。

理由:

一、按前條「清算」之用語均修正為「結算」,又監護人死亡時,前條所定移交事宜,亦應由監護人之繼承人為之,故將「清算」修正為「移交及結算」,以資明確。又本條所定由繼承人辦理移交及結算,無論概括繼承或限定繼承之繼承人均適用之,併予敘明。

二、增訂本條後段「其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有無不明者,由新監護人逕行辦理結算,連同依第1099條規定開具之財產清冊陳報法院。」俾資適用。

【原條文】(監護終止之效力(二):監護人死亡時清算義務之繼承)(19.12.26制定公布)

監護人死亡時,前條清算,由其繼承人為之。

❄️❄️❄️❄️❄️❄️❄️❄️❄️❄️❄️❄️❄️❄️❄️❄️

您可能也感興趣

avatar-img
0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民法上書坊 的其他內容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一節 未成年之監護(§1091~1109之2)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7.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09條(監護人損害賠償責任之短期時效)(97.05.23修正公布) Ⅰ監護人於執行監護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致生損害於受監護人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一節 未成年之監護(§1091~1109之2) 立法沿革︰ 97.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09條之1(監護事件依職權囑託戶政機關登記)(97.05.23增訂公布) 法院於選定監護人、許可監護人辭任及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依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一節 未成年之監護(§1091~1109之2) 立法沿革︰ 97.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09條之2(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適用規定)(97.05.23增訂公布) 未成年人依第十四條受監護之宣告者,適用本章第二節成年人監護之規定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原:禁治產人之監護)(§1110~1113之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7.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10條(監護人之設置)(97.05.23修正公布) 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置監護人。 理由: 配合民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原:禁治產人之監護)(§1110~1113之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7.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11條(監護人之選定方法)(97.05.23修正公布) Ⅰ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應依職權就配偶、四親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原:禁治產人之監護)(§1110~1113之1) 立法沿革︰ 97.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1條之1(選定監護人之注意事項)(97.05.23增訂公布) 法院選定監護人時,應依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最佳利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一節 未成年之監護(§1091~1109之2)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7.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09條(監護人損害賠償責任之短期時效)(97.05.23修正公布) Ⅰ監護人於執行監護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致生損害於受監護人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一節 未成年之監護(§1091~1109之2) 立法沿革︰ 97.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09條之1(監護事件依職權囑託戶政機關登記)(97.05.23增訂公布) 法院於選定監護人、許可監護人辭任及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時,應依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一節 未成年之監護(§1091~1109之2) 立法沿革︰ 97.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09條之2(未成年人受監護宣告之適用規定)(97.05.23增訂公布) 未成年人依第十四條受監護之宣告者,適用本章第二節成年人監護之規定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原:禁治產人之監護)(§1110~1113之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7.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10條(監護人之設置)(97.05.23修正公布) 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置監護人。 理由: 配合民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原:禁治產人之監護)(§1110~1113之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7.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11條(監護人之選定方法)(97.05.23修正公布) Ⅰ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應依職權就配偶、四親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原:禁治產人之監護)(§1110~1113之1) 立法沿革︰ 97.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1條之1(選定監護人之注意事項)(97.05.23增訂公布) 法院選定監護人時,應依受監護宣告之人之最佳利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Thumbnail
在監護宣告後,法定代理人不能隨意處分受監護宣告人的不動產。根據《民法》第1101條規定,需向法院聲請並經法院核准裁定後,才能進行處分,這樣才能有效保障受監護宣告人的財產權益。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計算的各個項目之說明,包括遺產稅的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稅率、稅額、物價指數連動法與其他減免之情形等,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的各項相關條文,包括遺產稅的定義、納稅義務人、課稅標的、課稅時間及物之價值等內容。遺產稅是對於人死亡後遺有的財產,所課徵之稅賦,本文將逐一解釋相關條文,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文將為您介紹「什麼是監護人?什麼時候會需要監護人?」,並簡單介紹法定監護制度及意定監護制度,讓您更清楚瞭解自己是否需要規劃意定監護人。
Thumbnail
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是為了保護無法獨立處理法律事務的人所設立,瞭解差異和立遺囑是否有效變得尤為重要。本文將逐一介紹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的差異,以及失智者沒有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時遺囑是否有效的相關問題。並提供了免費線上法律諮詢的方式。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瞭解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當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在遺產進行分割時,必須先為未成年子女選定特別代理人。以下將討論台灣的法律規定及程序,並搜集統計家事法院相關裁定,對此制度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 一、選定特別代理人的法律依據: (一)「民法」第1086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父母之行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
Thumbnail
*合作聲明與警語: 本文係由國泰世華銀行邀稿。 證券服務係由國泰世華銀行辦理共同行銷證券經紀開戶業務,定期定額(股)服務由國泰綜合證券提供。   剛出社會的時候,很常在各種 Podcast 或 YouTube 甚至是在朋友間聊天,都會聽到各種市場動態、理財話題,像是:聯準會降息或是近期哪些科
Thumbnail
在監護宣告後,法定代理人不能隨意處分受監護宣告人的不動產。根據《民法》第1101條規定,需向法院聲請並經法院核准裁定後,才能進行處分,這樣才能有效保障受監護宣告人的財產權益。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計算的各個項目之說明,包括遺產稅的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稅率、稅額、物價指數連動法與其他減免之情形等,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的各項相關條文,包括遺產稅的定義、納稅義務人、課稅標的、課稅時間及物之價值等內容。遺產稅是對於人死亡後遺有的財產,所課徵之稅賦,本文將逐一解釋相關條文,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文將為您介紹「什麼是監護人?什麼時候會需要監護人?」,並簡單介紹法定監護制度及意定監護制度,讓您更清楚瞭解自己是否需要規劃意定監護人。
Thumbnail
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是為了保護無法獨立處理法律事務的人所設立,瞭解差異和立遺囑是否有效變得尤為重要。本文將逐一介紹監護宣告和輔助宣告的差異,以及失智者沒有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時遺囑是否有效的相關問題。並提供了免費線上法律諮詢的方式。
Thumbnail
法務部於民國113年5月15日,預告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於「五年內累計分居期間已達三年」,可望訴請離婚,來瞭解本次修法的緣由。
Thumbnail
當父(或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在遺產進行分割時,必須先為未成年子女選定特別代理人。以下將討論台灣的法律規定及程序,並搜集統計家事法院相關裁定,對此制度提出一些個人的看法: 一、選定特別代理人的法律依據: (一)「民法」第1086條: 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父母之行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