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眾來信
身為臺灣人好忙。前陣子是全民追憲法法庭直播,學憲法訴訟,到了八月下旬到九月間,臺灣新聞媒體版面都被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佔據,尤其前陣子檢辯交鋒的攻防,又開啟了另一波全民刑法時刻。
請主持人跟我們聊聊這其中的法律議題。
本集許律師將從柯文哲案討論刑事強制處分程序。
本集重點
- 談強制處分的目的。
- 檢警不是共用24小時嗎?為什麼柯文哲從接受廉政署詢問到出北檢,時間卻到70小時?。
- 在廉政署的訊問,從下午1點多到凌晨12點半,時間長達快11個小時,又是夜間,法律不是有規定禁止夜間訊問嗎?
- 我們看到柯文哲是拒絕檢察官夜間訊問,檢方逮捕之,律師馬上就聲請提審,是精彩的檢辯過招,這裡面有什麼細節需要注意?
- 談檢方逮捕的依據,以及逮捕的合法性。
- 提審到底是什麼?
- 一旦涉及到人身自由的拘束,臺灣法律是非常謹慎且慎重的。不同於中國,之前我們在指居的議題討論過,嫌犯先是無天無夜地被關禁閉,與世隔絕,要等到準備被放出來,才會有正式的逮捕書。在柯文哲這個案件中,可一窺臺灣法律與中國法律的不同。
- 如果一開始,柯文哲就拒絕接受廉政署的訊問,會怎麼樣?
- 如果柯文哲接受檢察官的夜間訊問,從廉政署下午1點開始(事實上,甚至可以再把時間往前提,提到早上7點家裡被搜索),等到檢察官凌晨兩點開始問,問完可能都清晨6、7點了,等於整整24小時的時間,這是完全沒有睡覺的情況,難道不會構成疲勞訊問嗎?
- 歌曲推薦:《無間道》。在面對國家刑事追訴或刑事強制處分,個人—不論是高官權貴還是市井小民,都是脆弱的。如果沒有健全的法治保障,就像落入沒有終點又回到起點的無間地獄,往復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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