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雄人,如何讓高雄更好,大家都在想,我也希望貢獻一己
我們不討論政黨,不評現行好壞,我也不是城市建設的專業背景
我只是就我自己想法,如何讓高雄更好,提出我的想法,創新思路,拋磚引玉
這是第六集,後續我會陸陸續續推出我的想法,若有好的,希望可以借鏡或大家可以協助推動,不好的就當異想天開,博君一笑,並爭取一些思路擴散與發想。
今天第六集要講的是,商圈推動與租金維持
高雄有很多商圈,甚至曾經有非常厲害的商店街,網路上可查,例如說賣潮流品的新崛江、南北貨與年貨的三鳳中街、3C電器用品的建國路、花卉的興中路、鳳山的傢俱街等,應該還有更多更有歷史的,但現在不顯為人知,那就表示商圈沒落了,可能原因是沒觀光客、城市建設導致商圈轉移或轉型、消費行為轉向網購等等,還有一種是房東漲租金,商圈發展可能是天時地利人和,但都是集合眾人眾多努力,好好一個商圈沒落,很可能就回不去了,留下時代的眼淚,有沒有甚麼方式可以加強或維持商圈的方展。
今天是第六集 針對前述想法提出一個策略,讓大家思考評論,並對政策簡單論述。
方式:特定商圈發展計劃與策略
一、首先定義一個名詞,”特定商圈”,就是已經存在有一定知名度,店面聚集、消費者眾,有主題特色,例如說新崛江、三鳳中街,或是六合夜市,也可以廣義,例如,以前的誠悅廣場這種,一個建築物內有很多店鋪。
二、針對這些特定商圈,推出一個特定商圈發展計畫,這裡面有三個角色,第一是政府,第二是地主、第三是承租的商鋪。
三、政府的角色功能在於制定遊戲規則,玩遊戲的是店面地主與承租商店,決定是否加入遊戲,加入這個規則,並且回饋修正規則。
四、具體作法為:舉新崛江為例,政府針對新崛江特定商圈,先訂出針對新崛江的特定商圈規則,先劃定範圍,例如說東西南北邊界,或是哪些路的範圍,當然這些範圍可以擴大或縮小。第二是邀請所有範圍內地主與已承租的商店招開說明會,研討規則。
五、承上,對於來這邊承租的店鋪,規則規範出必須要是那些種類行業,可以減稅,例如說新崛江以潮流用品為主,那這種類型的,例如賣潮牌、球鞋、賣特色小吃、賣手環等等這種就可以減稅,這樣就能讓符合的現有店舖降低成本,拉長存活率,也可以吸引更多強力品牌來這邊發展。
六、承上,對於地主而言,規則就是,多久時間內要租出去,租出去可以減稅,例如說兩年內你這地主店面租不出去,提出一些懲罰措施,但是若你租出去了,你可以有獎勵措施,例如減稅。
綜上所述,等於政府制定了一個遊戲規則,讓地主與承租者來加入,地主若把店面租出去就可以減稅,承租方若是符合當地推動的產業也可以減稅,各方都有權利義務,都有獎勵或懲罰,就是這樣的一個玩法。
這樣會產生什麼變化,我的推想:
一、地主與承租戶的博弈,地主要提高租金,他要考慮承租戶不租,他不但拿不到租金,還沒辦法減稅,甚至要納入懲罰,以前沒有這個制衡手段,現在有一個措施來抑制。而承租戶可以聯合抵制,說好不去租這間,因為租金高得不合行情,逼迫地主降低租金,否則不但要空轉,無法拿減稅措施,要持續償還擁有店面的貸款與稅款,還要面對懲罰條件等等。
二、承租戶對營業類別的博弈,若是非這商圈的優先推動產業,他沒有減稅措施,跟其他符合的商家比,同樣租金下,他的營運成本較高,會不會考量退出這商圈或是考量轉成優先產業類別。
三、政府與地主的博弈,政府推動這個政策,若是一面倒向承租方,只圖利店家,或是提出很強的抑制措施,例如說,你3個月租不出去,就不能加入來玩,這樣地主就會群起抗議,反對這個策略在這個商圈施行,所以政府必須提出對地主與承租戶皆公平的的條件規則。
四、同理,承租店鋪若是政府提出的條件不好,他們也不會想加入,因為他們無法遏止地主的調漲租金,所以他們也會對政府提出條件。另外針對產業類別,也會有產業公會爭取哪些類別納入,變成討論商圈的未來發展。
五、當然配套措施有很多種,例如說地主而言,可以規範每年只能調漲上限5%,或是沒租出去要有懲罰條款等,對承租戶而言,規範同類型商店只能有幾家的總量管制,或是當營業額遠超租金比例,必須有回饋給地主的措施等,都可以去想。
所以變成三方博弈,大家為了讓商圈共榮,地主願意持平租金或是合理調漲租金,承租店鋪願意加入,變強與回饋,政府維持商圈並能持續稅收來訂定規則,商量出一個大家都有利的辦法,變成三方共贏。這樣的方式,可以推動在所有不同的區域,甚至可以造出一個商圈,希望提出這個想法,可以讓特色商圈持續發展,城市變得更進步,聽到新崛江沒落其實蠻傷心的,那邊充滿年少時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