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颱風假的第一天,花了一個下午追完近期Netflix新上映的台劇<無罪推定>,
本劇改編自1995年的真實事件「徐自強案」,探討司法不公、性別議題、
個人利益、職場階級及父權等廣泛議題,使人省思。
主角楊明德僅因兩位犯人的口供指控為撕票案主謀,
而被判死刑且入獄14年,歷經多次及多年審判最終洗刷冤屈、無罪釋放。
〔以下為個人觀點及想法分享,有小爆雷請注意〕
1.僅依口供定罪
認定楊明德為犯罪者的證據僅憑兩位犯人提出的口供,並無其他物證支撐,
有犯人恐是為了想爭取減刑而供出主角的嫌疑外,警方是否為了破案壓力,在抓不到真正的犯人情況下,急於找一個替死鬼。
2.不在場證明的忽視及不完全
有提出證明表示明德當天人在何處,但無法確切證明犯案的關鍵時段內的行蹤,
(即使他在家,在無智慧型手機的年代下以及無監視器的拍攝下,確實難以證明他人就在家...)
這時間足夠從A點移動到B點,焚燒一個人後再從B點移動至A點嗎?
而且在判決書中都未提及他是搭乘什麼交通工具往返以及交通路線
(甚至也未考量往返過程中是否有塞車導致時間拉長)
電話紀錄或身邊的人是否都有機會證明這些呢? 這些判決書也都未解釋到。
我本身不排斥台語劇,只是剛開始觀看時有些片段真的稍令人出戲XD
像是為了趕在執行死刑的卷宗被送去審核,用飆車來呈現急促感
(個人比較不喜歡一急就是瘋狂飆車的呈現方式)
抵達現場後雁青還先在車上錯愕喘氣(我心想妳還不趕快下車去處理事情啊?)
不過其中有段台詞是反諷司法只剩開罰單的功能XD 倒是挺令人深思的
當我帶入主角的角度去思考:如果今天是我發生這件事怎麼辦?
在被親戚指控我涉案、法官判定我有罪,甚至媒體與論的矛頭都指向自己時,
背叛、無力感與沈重的精神壓力,像被推入無底洞穴不停地往下墜,
看不見光芒也採不到地面。
其中有一幕也深深打動我,
明德在黑暗走道中奮力向遠方的一道微弱光芒奔跑,
渴望走向光明擺脫困境,可當他以為接近光時,
那盞燈又被熄滅,黑暗再次吞蝕一切,
漫長的審判過程,無助茫然的空洞眼神,
我是誰?我在哪?我到底為什麼會在這裡?希望到底何時能實現?
剛出社會的實習律師-雁青,意外接到這個CASE,
想證明自己的實力是可受肯定的,好勝心及正義感促使她不停前行,
而這個角色同時也是傳達女性在職場上,會遭受到的惡意、輕視、性騷擾等,
並藉性格刻劃出「初生之犢不畏虎」的獨立自主新時代女性。
後來我才意識到原來她就是豆花妹XD 有稍微轉為好感(以前不喜歡她的歌曲哈哈哈哈)
透過受害者家屬因喪親之痛,而站出來抗議並希望快速判決,
也反映出社會「已死抵死」的期待,並不是想宣揚廢死,
而是強調尋找真兇、還原真相的重要性,並質疑過早定罪的合理性。
「做正確的事本來就不簡單」
「你可以反對我的立場,但是請尊重我說話的權利」
「做人一輩子就是要清清白白,有做就誠實說,沒做就不要怕」
當大家都說你是不對的,你能為了自己堅持多久?
當自己想做的事不備受認同,可以堅持著多久?
劇中很多片段描述為了個人利益,無所不用其極,
栽贓、設陷阱、威脅、利誘等,也象徵社會中存在著許多衝突,
我們該如何在保護自己的權利,同時找到與他人的平衡點?
這都是值得在生活各方面去思考的。
看完這部也讓我鼓勵自己,若未來遇上自己想堅持的事情卻有所焦慮時就想想,
他為了自己的清白抗戰了二十年,那我能為了自己堅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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