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友不如己者,這是儒家的一句狗屁處世之道,因為這句話如果成立的話,沒有誰可以交到朋友!
我相信因果,但是因果不是做惡的避風港。不要凡事都用因果來叫人逆來順受。否則無量刼前的第一世,那些殺人放火是怎麼來的?
人性本善或本惡都是錯誤的理論,人類本來就是善悪交雜的矛盾體,所以我們才有了教育,去教人揚善棄悪;所以我們才有了法律,想讓人不敢為悪。
要理解某些人就是單純的為惡,不是來了結因果的,也不是社會環境的影響!沒有人要負責任,也沒有人有必要承受。在一輛擁擠的公車上,有個滿身刺青的人,坐了兩個位子,他沒有犯罪,但是這樣的人該不該消失?如果有位孕婦剛好跌倒了,這筆帳算誰的?
一直記得有個案件,有位清華大學的學生,在南寮漁港看夕陽,結果被一群機車少年活活打死!我知道一定有許多社會團體會幫那群人渣脫罪,我更想知道,有誰來幫那位學生爭取本該屬於他的人生?善惡應有報,我能看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