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在社團發文詢問
收到法院通知下個月要開庭,因詐騙案關係,我4月被詐騙,今天收到了法院11月出庭通知單,但礙於要顧小孩又路途遙遠,也不想讓長輩知道,上面寫可免到庭,可書狀表示意見,請問能不去嗎?又是什麼意思呢?
出庭是攸關自己被騙的錢能否拿得回來的因素。
如果有想要請求人頭戶損害賠償,賠償被騙的錢,可以直接向民事庭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於刑事訴訟程序中,向刑事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所以就算不想出庭,建議也要向地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維護自己的權利。在刑事程序中已有檢察官調查詐欺案件的證據資料,可以作為民事庭法官的參考依據,被害人原本在一般民事訴訟中需要負起舉證責任,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不需要另外提出。或是在法院審理程序中當庭以言詞提出,並由書記官記在筆錄。
雖然告訴人身份可以不出庭,可以只用書面對被告量刑表示意見。如果有想要請求損害賠償,最好是提前出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到法院櫃檯,不要拖過刑事審理庭開完,等到審理庭都開完了,就不能再提附民。
求償詐欺案賠償方式,除了和被告和解以外,也可以選擇於刑事訴訟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也就是所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人頭帳戶民事賠償,或是提起一般民事訴訟。
檢察官將案件起訴到地院之後,就可以向地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如果要提附帶民事的話,儘早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出,否則萬一被告或檢察官未提上訴,案件未進到二審,就沒辦法再提附帶民事訴訟了。
雖然到了法院,法院希望案件進行的程度被害人知道,如果您不想來開庭,或您當天剛好有事,不能如期到庭,您可以具狀或以電話向承辦股請假,並將您可以到庭的時間告知承辦股,將會改訂您可以到庭的時間。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最大好處是不用繳納裁判費,與提起一般民事案件,原告需要先繳納裁判費不同。
第二個好處是在刑事程序中已有檢察官調查詐欺案件的證據資料,可以作為民事庭法官的參考依據,被害人原本在一般民事訴訟中需要負起舉證責任,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需要另外提出。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仍需遵守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需要提出訴狀,敘明請求範圍、數額、計算方式、理由以及相關事證後,再向刑事庭遞交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也可以在審判期日到庭時,用口頭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必須依同條文的第2項規定陳述起訴書應表明之事項,並讓法院將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內容記錄於筆錄中。換句話說,原告還是需要事先擬好要請求賠償的請求範圍、數額、計算方式、理由,在法院裡朗誦內容,並讓法庭由書記官記在筆錄。。
如果是進行簡易判決程序的話,因為法院不一定會開庭,案件可能很快就結掉了,因此要盡早遞出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人頭戶不起訴如何求償?
前面提到要檢察官起訴之後才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人頭帳戶不起訴的話,受害人便無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只能透過一般民事訴訟途徑來追討損害賠償。
請求詐欺民事賠償金額:
基於損害填補原則,受有多少損害,即得請求多少賠償。依法可以被詐騙的金額作為請求民事賠償金額。只限於因為刑事犯罪所生的損害,例如車禍過失傷害就只能請求身體受傷的賠償,例如醫療費、復健費、薪資損失等。至於車輛受損部分,則需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並繳納裁判費,或是等刑庭法官將附帶民事部分移送民事庭後,再以訴之追加的方式擴張請求的範圍,但同樣需要補繳裁判費。
務必注意請求權時效: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一般民事訴訟最大的區別及最大的優點就在於免繳裁判費,但因為提出的時點有所限制,而民法規定,需要在知道被告真實身分的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但因為附帶民事程序需要等刑事庭做出有罪判決後才會移交到民事庭,如果超過時效請求,對方可以主張時效消滅,而不用賠償。所以如果偵查程序耗時過久,建議在時效屆至前,先繳納裁判費提出一般的民事訴訟,避免權利遭受時效的不利益,民事請求權的起算時點是從知道損害的那一刻起開始計算,因此在起訴前已經計算時效。因為刑事程序過久導致民事請求權罹於時效。
若有相關附帶民事訴訟Q&A 可以參考此篇文章
https://vocus.cc/article/672467d2fd897800018931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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