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的聚集,與之互動的結果,創造出具有意義的事物,被稱之為「文化」。不一樣的群體會形塑出不一樣的文化,而群體與群體的相遇也都會帶給既有文化新的火花。不論是開創知識和技藝的微小火種,亦或是吞噬一切的熊熊烈火,它的熱度都切實傳達著「文化不會單獨存在,不會憑空出現,時時刻刻走在變動道路上」的概念。然而,這些細微的、潛移默化的改變不會在經過長時間的作用後,讓所有的人類共同享有一個文化。因此,現在的社會充斥著各式各樣,對於意義的詮釋。而所謂的「跨文化」便是人們基於文化之間的差異性,選擇與迥異於自身文化的價值觀、語言、風俗等體現文化的事物做互動,繼而產生的結果。
在科技日新月異,社會瞬息萬變的時代,體驗異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儼然成為人們體現自身能力的方式之一。不論是時間較為短暫的旅遊或出差,還是中長期的留學和旅居,又或是基於婚姻、事業等原因而選擇定居在當地,皆意味著人們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金錢以及精力來應對與原生環境不同的生活方式。這樣的互動過程與結果也會在淺移默化中,給予參與其中的人們,看待世界的新視野。而這同時也是我所認為的「跨文化經驗」。
2023年的夏天,在機緣巧合下,我與父母前往荷蘭展開為期兩個星期的旅程。相較於一般人類學家在進行田野調查所付出的時間,十五天的異地遊只能說是驚鴻一瞥,實在難以對當地的文化有著深刻的認識與理解。做為一名外來的旅客,我能做的也僅僅只是用我那一雙眼睛去觀察那些我所不熟悉、不習慣而感到困惑的行為,繼而嘗試去了解對當地人而言,稀鬆平常的事物。比如在食物這方面,薯條在當地的餐廳裡是常見的配菜,除去中式和日式料理,幾乎每一餐都會出現薯條。與此同時,氣泡水也是店家一定會提供的飲品,雖然他們通常也會準備非氣泡的瓶裝水,但相較起來,氣泡水出現的頻率還是比較高。此外,他們所提供的茶飲往往會分開送上,意即服務生會送上一杯熱水和一個茶包,讓客人自行泡茶。
值得一提的是,在荷蘭,最常見且最有效率的代步工具就是腳踏車,路邊經常能看見腳踏車一團一團的擺放在一起,又或是一台一台平行的綁在運河邊的欄杆上,進而形成特殊的街景。許多當地販賣的明信片,也都如實繪製了相同的景色。為了滿足大量腳踏車使用者的需求,有關當局在馬路與人行道中間增設了腳踏車專用道,且它的寬度通常不亞於人行道,足可見腳踏車的用路權對當地人而言是多麼重要。與此同時,我還發現了我在台灣或是其他地區中,未曾見過的腳踏車載人方式,一種是情侶間的,而另一種則是對小孩的。
相較於台灣的Ubike或是其他家用自行車,我在荷蘭所看到用來載女孩的腳踏車,其整體的支撐更為筆直和粗壯,因此也不存在後座的空間,基本上是單人騎乘。有趣的是,如果騎那種類型的腳踏車,卻又有載女朋友的需求,那該如何是好?那名女性就坐在平行於地面,且連接腳踏車控制把手與坐墊的桿子上,以類似被男性環抱的姿勢與其共乘,讓我在路過時,頻頻往回望。而讓孩子可以與家長共乘的腳踏車也很特別。如果只有一名孩子的話,很輕易地便可以想像到日本家庭主婦常用的腳踏車,其後座通常會有類似簡易安全椅的架構。但是在荷蘭,小孩子的位置同樣在騎乘者的前方,更準確的說,是在腳踏車的前方。它的概念有點像是在腳踏車的原型前面,外加一個小推車,所以可以將所購買的東西以及小朋友都安置在那個小推車上。進行騎乘的同時,也能照看孩子。
這些觀察而來的間接經驗與我自幼所習得的生活方式有著一段落差,而其同時也顯現出即使台灣跟荷蘭面對相同的交通工具:腳踏車,也會因著器物、制度與思想上著重層面的不同,使得雙方的行為不完全一致。雖然這只是我在旅遊過程中對於當地較為初淺的觀察和推測,卻也讓我窺見並得以描繪出不同以往對於腳踏車的想像,因此我認為它屬於跨文化經驗的一環。
而我之所以能夠獲取相關的經驗勢必會牽涉到地理位置上的移動。畢竟若是沒有實際走在荷蘭的街道上盯著路人看,我認為只是單純的觀看其他人拍攝的影片或照片,其實很難會去注意到騎乘方式的不同。但除此之外,我認為我的心態也有所「移動」。因為將自己定位成一名外來者,所以「擅自認定」所有發生在這片土地上的事情,對我來說,都會是新鮮的。同時,更因為不熟悉這個初次來訪的國家與城市,而選擇更用力地睜大雙眼,瞧瞧疫情過後,「門外」的世界究竟如何。因著這樣心理層面上的轉變,也讓我更用心的去體會台灣以外的文化。
在踏足荷蘭之前,我對它的印象非常單純且片面。除了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灣治理的歷史事實外,就只剩下從書籍、報章雜誌以及網路文章等管道所閱讀而來的資訊。例如,透過風車、木鞋和鬱金香互相組合所建構出來對於當地風景的想像,創作出《星夜》、《向日葵》、《夜晚露天咖啡座》等多幅著名畫作的荷蘭畫家文森.梵谷,以及在短暫學習荷蘭語的過程中,發現英語在荷蘭有著高普及度,近乎九成以上的民眾,英語水平不遜於母語人士。上述種種,便是我對荷蘭文化所產生的既定印象。
一直等到真正走在當地的街道上,看著形形色色的路人穿梭而過,彷彿我是闖入巨人國的小矮人,我對於「身處異地」好像才有了實感……
看著比我的腰還高的腳踏車坐墊,盯著我坐上去腳還可以微微懸空的馬桶,我意識到荷蘭人的身高果真是名不虛傳。然而,正如前述,我對於「荷蘭人騎腳踏車」的文化有著更為深刻的印象,也因此,最令我感受到文化衝擊的也是腳踏車。事實上,在荷蘭當地,腳踏車的用路權相當受到重視。由於有著專用的車道,因此腳踏車在行進間的速度也不容小覷,一般的行人是不可以隨意踏上腳踏車道行走的。還記得當時我們有一群人要去吃飯,有些人以較為緩慢的速度穿越腳踏車道,但是不遠處又有兩、三輛腳踏車疾行過來。那段畫面依舊清晰的記在我的腦海中:在腳踏車上的年輕男子,一邊騎乘路過的同時,非常生氣的要擋在車道上的人們滾開。這個舉動是我從未想過的。
除此之外,因為當地政府已為腳踏車的使用者劃設了獨立的區域,所以所有的腳踏車都會行駛在專屬的車道,與一般的自用小客車、路人在用路權的行使上幾乎沒有衝突和爭議,以便能夠安心的騎乘。然而即便如此,仍有不少的騎乘者會在頭上戴安全帽。而在腳踏車即將轉彎的同時,有八、九成的人都有意識的會用他的左右手來確認方向。雖然在回到台灣之後,我發現在台灣也有戴安全帽、用手向後方來車指示方向的規定跟宣導,但鑒於我幾乎沒看過有人會用雙手表示行進方向,而除去少數外籍人士與專業的自行車手,在路上其實也很少會看見有人在騎腳踏車時戴安全帽,相關規定的成效可說是趨近於零。簡單來說,雖然一個社會當中,或多或少皆會有守秩序以及破壞規則的人存在。但從整體的氛圍卻能感受到,對於同一項事物,兩個社會的騎行文化有著不一樣的著重焦點。也因此在進入到另一個將騎行同樣融入到日常生活中的社會,會從中發現一些與我既有認知有所衝突的地方。
如果說,這次的旅行有甚麼遺憾,其中之一可能便是沒能趕上鬱金香的花季。明明看了風車、採了木屐,卻沒有花色在身旁肆意的點綴,也才讓我發現雖然荷蘭貴為花卉大國,但自然的花種卻仍會跟著四季輪轉而花開花落。同時,相較於博物館和美術館中一幅又一幅令人嘆為觀止的畫作真跡,更容易引起我興致的反倒是那一棟棟歪歪扭扭地佇立在運河旁邊,默默陪伴著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與他們故事的“Dancing Houses”,以及駕著小船在運河上恣意馳騁,坐在小船上在運河邊悠然自得曬太陽的生活。
大大小小的運河,是人們的路,連接過去,經過現在,通往未來。因為地處低窪又靠海,資本的出現給予荷蘭人遠洋貿易的機會,經濟高速發展是世人有目共睹的輝煌,但洪災卻是當地人獨自承受痛苦。發展至今,與海洋共存的意志便成為全民深諳水性的關鍵。而越是了解,便越是發現,台灣和荷蘭在歷史脈絡、地理環境等複雜因素的相互交織下,形成了若有似無的共通性。至少就我而言,我看見了雙方的重疊之處,也看見了台灣在未來改變的可行之處。
結束荷蘭十五天的行程後,我先後在台灣上了機車駕訓班,以及展開在嘉義的獨旅。雙雙對比之下,更顯現出我對於荷蘭騎行文化某種程度上的羨慕。從機車駕訓班的參考資料中,可以發現,機車跟腳踏車在大多時候的路況,會共用相同的馬路。而面對這兩項幾乎等同於「人包鐵」的交通工具時,理論上應該要在轉彎時伸出雙手指示轉彎方向。但即便我知道這件事,在實際上也未曾如此做過,而我也沒有看過其他的騎行者做過類似的舉動。
此外,就我所見的情況,台灣的腳踏車騎行者多是騎在馬路邊側和人行道上,尤其在人行道極為狹窄的情況下,腳踏車勢必要與汽機車共處在馬路上,而這項發生在嘉義的事實帶給我一定程度的恐懼以及荒謬。腳踏車的裝設一般是沒有後照鏡可以協助騎行者觀察後方的交通狀況,儘管我騎在馬路的最邊側,但仍會有汽機車在我未注意的情況下,靠近我的旁邊行駛。當整條馬路只有我一台腳踏車以及無數的汽機車時,那種未知的恐懼與對交通的不信任感讓我在整個騎乘的過程中都很緊張。而面對那種機車需要二段式左轉的路口,我也不清楚我應該要如何作為以符合規則。雖然我在實際上,的確跟著機車一起二段式左轉,但我始終不理解,為何腳踏車需要跟機車在相同的道路上行駛以及轉彎。
這兩件事情的經驗讓我覺得在台灣騎腳踏車,因為有普及的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所以在使用上很方便,但卻也很危險。因為腳踏車沒有安全騎行的空間,而我認為這也是為甚麼很多腳踏車會無視法規騎在人行道上。同時,基於某些原因也使得執法機關對於該現象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當然,台灣在許多地方也存在著腳踏車專用道,但它們出現的地方多為專門用於環島或是單純只有自行車會出現的觀光路線。在民眾的日常生活中,鮮有這些設施的設置,就算有,通常也會因為過於寬大而與人行道並用,或是直接以狹窄的方式出現在馬路邊邊。在實質的成效上,便也很難令人感到安全跟放心。
相對而言,荷蘭人對腳踏車和騎行者的態度,則讓我感受到整支民族對於騎行安全的重視。在跟定居當地的阿姨討論過後,我才知道與腳踏車相關的道德教育和規範早已融入到他們的生活與學校教育當中。而正因為腳踏車是他們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他們非常清楚其路權何在,因此汽車禮讓腳踏車在荷蘭人的「視角」裡是必須且正確的作為。同時這也是我在聽到當地人怒罵跨越腳踏車專用道的人時,必然會感到的無措。因為至少在我家附近,人行道上有腳踏車是件「正常」的事,而路人跟騎行者是會相互禮讓,相互道謝的關係,但它在同一時間也反映出腳踏車用路權的模糊。
在我生長的環境中,腳踏車多扮演著運動用具的角色。但隨著年齡漸長,便以會發現它對部分的學生來說,是一種通勤工具。但我認為實際上在台灣,腳踏車更多時候是一種品牌及觀光宣傳的手段,不論是環島成就的達成,還是地方風景的欣賞,自行車通常都是熱門選項。然而,在荷蘭,腳踏車儼然已成為其生活中的一環,因此友善且嚴格的騎行環境便順勢而生。
或許,正是因為對多數台灣人來說,騎機車的便利程度遠高於騎腳踏車,加上安全性相關配套措施的不足,兩者形成一定的惡性循環,才使得雙方的騎行文化有著大相逕庭的發展。若不是這次旅行驚訝於荷蘭人與腳踏車的關係,想必我在事後也不會留心在台騎行的體驗。然而,儘管觀察出這樣細微的差異,我仍不認為台灣社會在具體上能向荷蘭效仿多少。畢竟兩個社會對於「腳踏車」的共識有著根本上的認知差異。但是心裡總是會期待著,是否能有那麼一天,可以放肆的在路上騎著腳踏車,而不需擔心汽機車和行人的突然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