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希拉蕊和歐巴馬競選時,一位是黑人,一位是女性,面對種族與性別之爭,我還以為希拉蕊會當選,畢竟黑人只占10%(按:現在大約13%),女人可占了50%啊! 想不到美國人竟然可以選出一位黑人總統。距離比爾柯林頓當選總統,都過了三十年,希拉蕊已經沒機會,美國還是沒有女總統。
當然希拉蕊也有自己的問題,但畢竟是女性最接近總統職位的一瞬。
為什麼呢? 比起比爾柯林頓,希拉蕊柯林頓哪裡不好,就像小羅斯福,夫人比他強多了,這兩位總統都公然出軌,仍然受民眾肯定,夫人卻永遠只是夫人,做個小官都要被質疑議論半天。
我覺得或許是宗教的影響。在聖經裡,還有大量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要順服丈夫" 這種言詞。雖然聖經也曾經有支持蓄奴的言詞,但似乎比較早被打破。
美國歧視女性的制度太多了,就像希拉蕊,我們不會像稱歐巴馬那樣,以姓氏稱呼她為柯林頓(其實這是夫姓),更少有人知道她的娘家姓Rodham (羅登或羅德姆,成為她的middle name)。
我真的想不通,美國人怎麼能接受女人婚後冠夫姓,連本姓都沒了,本姓一般也是父系的姓,已經很歧視女性,冠夫姓更扯。或許,就是宗教連結的社會制度,綑綁了美國社會的性別意識吧。
如果女人冠夫姓這一點沒有改變,我相信美國選不出一位女總統。
還是希望這次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