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的情感關係中,人們經常被一種無形的焦慮牽引,期待自己能像是購買商品一樣,「擁有」所愛的人,並以此達到一種安全感。將人當作是一種媒體,擴展自身的存在感。
然而,正如《聖經》(請將此看作一本哲學經典,而非宗教典籍)所言:
你們連明天還活著沒有都不曉得!你們不過像一層霧,出現一會兒就不見了。
若我們深入思考生命的短暫與無常,會發現「擁有」這個概念只是幻象,因為人生如霧,一切皆無法永恆。這種對無常的覺察讓我們意識到,能夠體會當下的每一刻,才是成為一個人(to Be)而不是剛好擁有(to Have)一切的窮人。
喜歡一個人,自然會希望能夠在一起,但這種渴望若被「永恆」的期望綁縛,便必然已經決定自身命運的悲劇。最好的劇情走向——兩人剛好一見鍾情,恰巧如膠似漆,偶然至死不渝——也要面對人的必朽,總有一天必定有人會先走。何況是現在自由風氣盛行,想要永遠擁有對方,像是擁有某個商品一樣根本是個幻想。
喜歡一個人,是喜歡未來可能會喜歡對方的自己,還是當下已然存在的對方?
如果以前者的角度來相處,那麼每一次的見面都是擔憂,心中無時不刻不肩負著沉重的責任——企圖扮演上帝,預測未來的種種走向——不可能輕鬆自在地相處;如果以後者的角度來看,每次相遇都是那麼的稀鬆平常,卻又像是奇蹟。
宇宙大爆炸後,地球和生命的出現機遇微乎其微,若任何物理參數稍有偏差,可能只剩下一片寂靜的微生物世界。因此,人的存在和每一段相逢都如宇宙中的偶然事件,其微小的機遇令一切顯得彌足珍貴。現在的一切都是偶然的必然,每一刻都那麼自然,卻又那麼珍貴。
所以,既然我喜歡對方,又怎能只期待「未來的」他,卻不在乎現在的他?這種心態無異於自戀,只想著每一次都要成為全場焦點,卻毫不在乎眼前的人也是人,而不是某種等著被征服的物品。
這種「最好的生活就是現在的生活」的態度與當代「更好的生活就是擁有更多東西」的價值觀相悖,但若不放下對未來的焦慮,我們也無法從心底感受到對自我與他人的尊重。
每一段相遇、每一次互動,都在有限的生命中留下不可替代的印記。
從來沒有一刻「更好」的未來,能夠取代「唯一」的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