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俗稱「娶神主」,在台灣是一種獨特民間習俗,主要是為了替未婚亡故的女性尋找安穩歸宿。為了解決未婚男女在生前未能結婚而死後仍需安置問題。這種儀式通常是陽間男性與陰間女性進行結合,讓亡者得到安息,使生者獲得心理安慰和社會認可。
這習俗源於對亡者尊重和對生者情感延續。未婚女性若無法結婚,將來可能成為孤魂野鬼。因此,冥婚主要目的是為了讓這些未婚亡者能夠在陰間獲得安息,並被供奉在夫家神主牌內。
在某種程度上陰間是可以談感情的,尤其是在冥婚背景下,這種關係被視為一種特殊情感連結。
三國時期曹操為早逝兒子曹沖舉行冥婚,以便讓他在陰間有個安穩歸宿。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文帝也為過世女兒舉行冥婚,以避免她成為孤魂。
宋代興起冥婚風潮,幾乎每個未婚子女亡故家庭都會舉行冥婚。這一時期還出現了專門負責冥婚的「鬼媒人」職業,他們協助確認雙方意願並談攏嫁妝及聘禮。
在電影中撿到冥婚紅包是一個重要情節,代表撿到者將被迫接受冥婚。根據傳統信仰,若有人撿起紅包並打開,就必須與紅包內物品所屬的亡者舉行冥婚,否則可能會招來厄運。
電影中也探討冥婚與現代社會觀念之間衝突,對於性別角色和愛情形式的重新定義。隨著社會對於性別權益重視,電影將冥婚與同性戀愛結合,使這傳統習俗在新的意境下得到重新詮釋。
根據台灣《民法》第六條的規定,人的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當一個人去世後,他們不再具備任何法律權利或義務,包括結婚能力。
在法國,冥婚是被法律承認的。法國法律允許死後婚姻,特別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例如:戰死士兵的未婚妻可以合法領取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