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無人機產業中,政府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這已是基本共識。要發揮其效用,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分析:環境締造者、規則制定者以及資訊交流平台。
由於台灣是一個自由市場經濟體,我們不能也不應要求政府完全掌控某個產業,而應該讓其自由發展。然而,我們仍然可以期待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進行管理,以確保整體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一方面,政府需要制定規範來「限制與規範」業者,另一方面,也應建立規則以促進業者之間的「協助、輔導與參考規格」,在發展與安全之間取得良好的平衡。同時,希望能促進相關產業資訊的流通。
在這方面,政府已經開始設立與推動一些措施,例如嘉義的亞洲無人機AI創新應用研發中心,但我們仍希望政府在推動方面能加強幾個重點:
- 廣設無人機考照處
根據民航局的資訊,全台灣遙控無人機術科測驗考場大約有18個,並非每個縣市都有(例如彰化縣)。政府希望無人機飛手都能持有證照,尤其是從事專業作業者。如果考照的便利性不足,將限制需要飛手的產業發展,甚至可能導致無照飛手的情況頻繁出現。這裡強調,無人機的規定考量了安全與社會責任,無論多麼麻煩,飛手仍應遵守民航局的規定。此外,許多應用類型的業者(如農業噴灑者)也提出需要像「汽車駕訓班」般普及與便利的考照方式,以促進這些應用的發展。因此,在飛手需求日益增加的情況下,如何創造一個對飛手更容易「合規」、「合法」的環境,應成為政府考量的重要方向。 - 對於智慧城市的推動需有整體規劃
目前無人機的主要使用除了軍用外,商用環境在農業、巡檢、測繪、消防及藝術等領域較為常見,而物流和低空作業仍需克服科技與社會障礙。然而,這些領域未來皆有潛力發展。除了讓各家業者自然發展,政府還應制訂相關規格與架構,以便為各項業務的發展、競爭與合作提供法規基礎和期許的前景。這方面或可參考美國近期擬定的BVLOS法規草案。雖然不能保證外國的做法一定適用,但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政府應緊跟其他國家的資訊,這將對我國發展大有裨益。 - 系統的整合
當前無人機的管理主要由民航局負責,並設立了相關網站以管理考試、證照、登記等業務。自然人與法人在此網站上的活動是一個良好的開端。然而,隨著無人機業務的擴展,操作無人機不僅需獲得民航局的許可,還可能涉及其他業務。例如,噴灑農藥的業務需要「雙證照」(民航局的操作證與藥毒所的農藥代噴證照),這使得操作人員不能僅在民航局的網站上活動,還需根據自身業務在其他部門獲取許可。筆者建議,是否可以參考自然人憑證的網站規劃,儘管涉及不同部門,但可整合在一個網站上,並提供連結到其他需要取得許可的部門網站,甚至提供取得許可的教學與注意事項,這樣將更有利於飛手的合規合法操作。
未來,無人機產業將成為國家間的競爭焦點。為了促進這一產業的良性發展,政府必須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雖然這項任務艱難,但現在正是刻不容緩的時刻。「最好的時機是過去,其次是現在。」國家政府必須對這一議題進行周全規劃,才能在未來的國際布局與國內發展中佔得先機,取得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