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路上有很多對於「心靈成長」課程的不同看法,我也有關注。簡單分享我如何運用理性辯證和批判性思維來探討這個議題。
邪教
邪教顧名思義應該可以稱為邪惡的宗教、邪門的宗教,邪就是不正派的意思對吧!既然是這樣的話,我們先來區分中文裡面「宗教」和「心靈成長」的不同之處。
我們台灣的法規對宗教的定義和規範都不完備,但是從基礎來說一個宗教基本的要素存在「崇拜及信仰的核心」,有宗教領袖、教主、救世主、神鬼菩薩天使等非人類階級的體系與敘事,並且「宣揚教義」,傳誦為數不少的神通事蹟、神蹟、無法以常理解釋的玄幻事件等,而單純的心靈成長則屬於心理學應用範疇,並不存在這類敘事。另外,則有一些團體是自稱心靈成長、靈性成長等,但實際上也信奉神鬼、天使等,或是搭配各式占卜、算命、催眠手法,那還是牽涉到社會風俗和宗教範疇(新興宗教),而不能只用心靈成長來概括。
宗教具備崇拜信仰等種種特徵要素,都是正常的,其實都不能構成「邪教」,例如說,有的宗教可能是信外星人的,雖然對於一般人來說確實相當離奇,但確實,人們有權利和自由相信外星人是神,就如同人們也有權利相信耶穌基督三位一體和救世主一樣,不能因此而認定那是邪教。
不過,若是某宗教假託其「宗教化的思想內容」,進行「對人權的侵害」、「剝削信徒財產」或「實質犯罪」行為,那在一般人認知之下,稱為邪教比較沒有問題,通常是以斂財、詐財騙色等形式體現。
在這幾種不當行為當中,「剝削信徒財產」和一般宗教通常「以消災解厄等名義斂財」行為是比較難分辨的。
正因為宗教的思想內容本來就已經包含許多神通神蹟,它們經常與人類最古老的民俗信仰和迷信融為一體,人一旦迷信,本身又精神脆弱,就容易被騙,我相信大家身邊都不乏有一種會購買開運、招桃花、防小人、增加某種神祕力量之類小物的迷信朋友,而這些小物經常還貴的離譜。
更普遍的來說,台灣社會上極多人(婆婆媽媽長輩)都相信花錢點了某種xx燈、做了某種特殊祈福儀式,就能換取祝福身體健康、求財求名這類純粹利己主義的好處,其實說穿了都是宗教斂財,它背後其實是功利主義社會精神的一種具現,如果沒有這種需求,就不會餵養出這種產業。所以,當你在用“邪教”這個詞語來隨意指控你個人不喜歡團體之前,我認為,你各位先徹底反求諸己,包括你自己和家人,即使自認為是好人,其實你也是這個迷信且功利的社會的一份子。
所以你會發現「以消災解厄等名義斂財」和「剝削信徒財產」之間,其實不存在本質上的區別,而只是斂財嚴重程度的區別,前者頂多花花普通人能付得起的小錢,後者卻可能導致破產或家人失和,但是,在本質上,意義完全相同。
大眾很容易因為看到網路輿論對某些事情的渲染,過度情緒化地濫用「邪教」這個詞語,我認為應該用學術、理性客觀判斷方式,而非只是「你個人信不信、看他爽不爽」。
而確實,我並不是唯一主張不能濫用這個稱呼的人,各位可以多方查證研究資料,在學術研究領域中,目前大多數學者已經摒棄使用「邪教」這種過度主觀的概念。舉一個例子,天主教作為正統基督教主流,是否也曾經發生過以神之名性侵兒童且遍佈極廣的案例?那麼,天主教是否是邪教呢?回顧人類歷史,正統宗教的危害性常常不亞於被定性為邪教的信仰團體,而正統宗教信仰內容的合理性,也未必高於被定性為邪教的信仰團體。(Why No One Should Ever Use the Word "Cult" | Psychology Today)
所以,我認為邪教這種稱呼,如果你非要使用不可的話,你所指稱的團體至少必須具有「1.宗教化的思想及世界觀」以及「2.人權侵害、或剝削信徒財、或犯罪行為」這兩條客觀條件同時都成立,才稱作邪教,但是必須了解,主流學術界已經不再使用這種稱呼,它只是一般人認知中的一個泛用詞語,通常並不準確。
問題的真正核心
許多網紅參加的所謂「三階段」課程是定義為心靈成長的「課程」,那它就是一套「已經被商業化販售的商品服務」,你要得到它就會有所謂的費用,要花錢去上課。目前看起來,課程內容應該完全沒有牽涉到宗教化的信仰教條、神靈鬼魂等等,那基本上很難視為宗教或邪教,而應該視為商業行為。
商業行為本身其實沒有問題,直銷確實也是合法的商業模式,當然目前已經從各方面都證實推薦人並沒有拿取任何金錢或實物的對價,那它就不能算是直銷。
因此,問題的真正核心其實 並不是 學費(學費是雙方同意的商業行為)、也並不是拉下線(產品推廣方式)。
但是,一旦這種商業行為具體涉及「人權侵害」、「剝削財產」或「實質犯罪」,那就有不當商業行為的問題。
這一題,「人權侵害」是比較難以界定的要素,希望未來如果有人認為自己有受到精神損害或人權侵害,可以主動蒐證提告,最終以法院判決為基準進行認定。
我看過大部分YouTube上討論這起事件的現有的影像和自述,課程是有『言詞激烈不當、團體課程設計執行方法不當』的高度可能性存在,學員在課程中間有可能會受到「程度不一的精神虐待、精神操控」。
當然我思考到這裡的時候,確實對這個課程的想法有所保留了,因為,經歷這種過於激烈的課程,“有可能”很大部份學員無法清楚辨識自己到底有沒有受到「不合理的精神壓迫」,尤其課程是團體互動遊戲,太容易迫於團體同儕壓力,當事人卻不自覺,尤其是我們的社會文化向來就比較服從團體、壓抑個人,在這種情況下後續才衍伸出看似自願實際上隱含壓力之下,為了繼續待在團體中,被迫繳交後續高額金錢等問題。
辨識「成長課程」是否正派的三大要件
我早期諮商兩、三年,後來改為內觀至今超過兩年,而內觀又是取自於佛陀教法的精隨,我非常清楚地知道,人若要脫離痛苦或是讓「心」有所成長,必須培養正確覺察的能力,這種覺察的能力才會帶來潛意識的啟發,原理相通,只是方法不同。
問題是,啟發人類的潛意識,必然會掀開深埋的創傷記憶,無論利用任何方法,都必然讓任何人在精神上經歷非常震撼且戲劇化的過程。
那麼,也因此在這個過程當中有可能產生精神上很大的震動,很重要的是必須確定,無論哪一種課程或諮商,它的執行方法必須非常謹慎:
諮商
先說諮商,我個人曾經在不同的診所做過不同類型的心理諮商(包括精神動力法、認知行為取向法…等),為期2~3 年的時間,心理諮商的好處是:
而缺點方面,則是因為心理諮商通常是一週一面以及和緩的方式,因此,持續數年才會「比較有效果」,以至於只有擁有較龐大時間資源和財富的人比較能夠長期依賴這種方法,我自己的經驗是效果有限也比較短效,會花不少錢和交通時間。但總體來說,正規的精神諮商還是符合上述所列出如何辨別的三個正面要件。
內觀或禪修
佛學最核心的哲學就是教人解脫痛苦。而佛陀的教法極度強調「個人的實踐」,內觀課堂中老師只會教“方法”,沒有人會主動逼你,即使你就是不想觀察呼吸,整天坐在那發呆也行,只要守時不影響課堂秩序、不影響其他同學,其實根本沒人會理你,也就是說在這個環境中,沒有任何團體壓力、沒有老師或教練以權威的方式逼迫你。
畢竟成長是自己的功課,老師只負責給方法,不會替你完成。事實上,禪修閉關靜坐所帶來的艱苦磨練,需要很大的自我意志去克服,不僅是原始佛法教禪坐,漢傳佛教的禪宗也強調禪坐,在比較正宗的教法當中,學習者從頭到尾必須完全掌握自己的精神自主性,學會自己將心安定下來觀察呼吸、自己慢慢沉澱,一切都是要你自身去完成任務(當然了,團體課就有團體課的秩序規矩要遵守,通常也在網站公開透明有公告,不代表可以吵鬧等等干擾同學的行為!)。
在我第一次上十日課的時候,助理老師就非常強調,佛陀的教法我們要走「中道」,英文“the middle way”,意思是禁止一切過度偏激、極端的言行舉止和修行方式,也因而不會硬性逼迫你要達到什麼程度,每個人都依照自己的步調來。
比較諮商和禪修的差別
簡單的總結是
自主性:內觀>諮商
引導性:內觀<諮商
如果你感覺自己是比較需要被引導、需要依賴對象的人,我個人會推薦先去諮商看看,讓諮商師帶你;而自學能力比較強、有心挑戰自主學習的人,如果講課聽不懂或跟不上,你是那種會懂得主動發問的人,我推薦內觀(還有其他擁有長期傳承、正派的禪宗或南傳的禪修方式,大家自己做功課)。
不論是諮商或是內觀,它們的課堂設計都能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也不會讓學員陷入被辱罵與強迫,至於效果,因人而異。
我必須強調所有方法的過程中,只要有效,精神上都會經歷震撼且戲劇化的過程,我看到有所謂知名MBTI專家認為「不應該通過感受痛苦獲得成長」,這種說詞著實極度錯誤而且沒有基本的常識。就算是去諮商,你也得談創傷經驗啊!諮商其實就是諮商師引導你重新感受痛苦、並運用諮商技巧來改變你原有的痛苦認知,你要是拒談、避重就輕,就沒有改善的機會!現代的心理學技巧挪用了佛陀的「正念」等方法,就是教人如何能夠直接體驗並觀察痛苦,同時培養出不受其影響的能力!
關鍵不在於是否會感受痛苦創傷經驗,而在於選擇正派的方式保你一路平安,若不要感受痛苦的話,那你乾脆去度假或看電視就好了。
結論
話說回來,我們退一萬步,就算爭議性課程本身立意良善,但是當執行方式不合理還要求團體成員全面服從權威時(例如當眾辱罵、團體壓力、不給上廁所的虐待方式,引導出學員潛意識中曾受傷的痛苦,這是過度激進的引導方式),就容易引來精神控制的質疑,也不能期待多數學員都給予正面的評價。
但是我蠻反感將這些課程稱為「邪教」,它純粹是一種貼標籤的行為模式,我們應該是有建設性去探討某些不受約束、有重大行為瑕疵的商業運作如何有效管制,而不是用情緒宣洩的方式在網路撻伐。
負面表列:避開有以下嫌疑的課程、諮商或宗教
可能涉及人權侵害,包含精神虐待、壓迫、威逼利誘等
可能涉及剝削信徒財產
可能涉及實質犯罪
正面表列:選擇課程、諮商或宗教的重點指標
網站資訊、學員經驗分享都公開透明,人身安全保障較高
學員能夠在學習過程中,保有自我精神、自我意識的自主性
沒有權威式(例如講師、老師)、團體同儕,持續且強制地迫使學員絕對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