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在給予人民正義之前,必須先給予公平!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我們思考探討公平正義之間的關係。在司法制度中,公平是正義的基礎。若無公平的程序與對待,正義無從談起。以下是對這一觀點的延伸闡述:


一、公平是正義的前提

  1. 公平的定義
    公平是指所有人在法律面前應被平等對待,並有機會在透明和無偏見的程序中陳述自己的權利與意見。
  2. 公平的重要性
    • 程序公平:只有程序公平才能使人相信正義被真正實現。
    • 對待公平:不同案件中的相同情況,應該得到一致的對待。
  3. 公平與正義的關係
    • 公平是實現正義的工具;若程序不公,即使結果看似正義,也無法令人信服。
    • 正義若缺乏公平的支撐,往往會被質疑為「選擇性正義」。

二、如何在司法中實現公平?

  1. 保障程序正義
    • 確保每一方都能平等地參與訴訟程序,如獲得平等的辯護權和證據展示權。
    • 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見或特權,讓法庭成為中立的裁判場。
  2. 建立明確的規範與標準
    • 用清晰的法律規則約束法官的自由裁量,避免因人為因素導致的不公平對待。
    • 引入更嚴格的證據法則,讓證據評價的標準公開透明。
  3. 增加透明與問責機制
    • 公開法官裁決的依據,讓當事人與公眾能夠清楚了解裁決過程。
    • 強化司法監督,例如允許對判決程序不公的情況提出申訴與糾正。
  4. 平等對待每一個人
    • 法律適用不因身份、背景、性別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公平的缺失如何影響正義?

  1. 程序不公會摧毀正義的基礎
    • 若人民覺得程序有偏頗,即使判決結果看似正確,也難以獲得認同。
    • 例如:若某方在訴訟中因法官偏見而失去公平的機會,正義就已經被侵蝕。
  2. 公平的失衡會帶來社會的不信任
    • 若司法系統中普遍存在不公平,人民將質疑司法體系的正當性,甚至可能激化社會矛盾。

四、結語:先公平,再正義

給予人民正義之前,必須先給予公平。公平是正義的前提,沒有公平的程序,正義只是空談。司法改革的核心之一,就是確保每一個人都能在平等的法律環境下,經歷透明且公正的訴訟程序。當人民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自然就會隨之實現。

觀點:

1.為什麼程序不公平?該調查的證據為什麼不調查?這是基於司法官主觀判斷的結果,當司法官無論是法官或檢察官,故意忽略或者直接無視,都和法官個人的主觀意識有很大的關係,如果沒有嚴格的證據法則規範法官的心證,並且拿掉自由擴張解釋,我們無法期待有客觀的判斷及公平的審判!

2.法官不該有心證自由這個東西,就如同被告不該有犯罪的自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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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人們開發自己的思考,追尋引領自己的道路,這世上擁有荊棘或是美好,一切都是自己吸引而來,如何有智慧地活著,為自己解答一切的困惑,是追求解脫的第一步,為什麼要追尋解脫?是因為世間有諸多的苦惱,因為有諸多的苦惱所以需要解脫之道,而解脫之道不在外人的教化,而在自我內心醒悟與追求,人心就如有一指南針,會指引你必須行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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