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學的故事
作者:老衲
最近老衲一個許久沒見的老同學來老衲家喝酒,故人久逢,自然是話匣子一開就停不下來,老同學說了一個自己的故事,很有意思,經他同意讓俺寫下來,權做警世通言觀之。
長話短說。
老同學的夫人曉音,是從咱大學時期就開始交往的班對,不過老同學與曉音認識十分久,兩個人既是鄰居也是小學同學,後來中學時期分別就讀男女校,又在考大學同時考取同一個科系,自然十分有緣。
想當年才剛剛開學,老同學便與曉音一(再)見鐘情,一眼瞬間,一拍即合,於是乎就這麼交往了四年,畢業以後老同學先去當兵,曉音獨自赴美留學,畢業後便在當地工作;而老同學退伍之後花了一年時間準備考試申請留美,也順利在一年後飛去美國與曉音相聚,兩人先結婚後同居,曉音工作而老同學唸書,待老同學也畢業後,兩人便在當地生活至今。
老同學與曉音當年結婚遠在異鄉,老衲彼時生活窘迫,實在無法飛過去到場祝賀,只打了通電話給老同學恭喜,聊表心意而已。
本來以上這些故事老衲原來就是知道的,也不覺得有什麼古怪的地方,沒想到老同學這次回國,又跟老衲講了另外一小段故事。
那段故事是這樣的:
原來在當年老同學剛剛退伍,還在國內準備赴美留學考試的時候,曾經跟曉音大吵過一次架,幾近分手,當時曉音負氣,在電話中罵道:「我雖然長得不漂亮,但也算是中人之姿,更別說我家環境不錯,我學歷也高,更已經在美國拿到綠卡......你如果還嫌我不夠好的話,好啊我給你時間,你來美國前去認識看看別的女友,看看能不能找到跟我一樣條件這麼優秀、對你這麼好的女人。」
老同學說,他當下還真沒想過要跟曉音分手,不過那時他轉念一想,好吧,這輩子也沒交過別的女友,不如就試試看吧。
當下他悶不吭聲,便把電話掛上;可是要找女友卻又是談何容易?那時社會風氣封閉,連酒吧都不多見,更何況老同學還有留美考試需要準備。
不過真實人生往往比小說更離奇,就如同莫非定律 Murphy's Law 說的,當你越覺得某種情況不可能出現的時候,那種情況偏偏就會以一種莫名其妙的方式降臨在你的人生。
老同學常常去唸書的那間圖書館,有一名十分美艷的櫃檯女工讀生,更精確一點來說,是那女工讀生天生就長得清秀可人;但是那一陣子不知道為什麼,從原來從不上妝,到後來天天化妝,而且越化越濃,甚至偶爾還在她身上聞到一絲酒氣。
好在那女工讀生雖然濃妝豔抹得有些過頭,但麗質天生,只覺増其豔色,而不覺添其俗味。
(老同學說到此處時吟了一句詩:「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妝濃抹總相宜!」)
(老衲揮了揮手,叫他趕快把故事說下去。)
老同學說,他那時準備考試,天天都是最後一個離開圖書館的,免不了在圖書館晚上打烊前、女工讀生來收拾靠攏桌椅的時候兩人有所眼神接觸;而眼神接觸久了,老同學心中不免便吊起十五個打水桶,而每一個桶中都各自有小鹿在亂撞其壁。
終於在一天晚上,老同學忍不住開口問女工讀生道:
「為什麼妳要化那麼濃的妝?」老同學看女工讀生一怔,尷尬,又脫口而出補了一句:「妳不化妝,就已經夠漂亮了。」
故事的發展就如同所有人想得到的那樣,兩人默默交換了聯絡方式,開始偷偷約會;不過那女工讀生告訴老同學,她是不打算交男友的,與老同學約會只是打發時間。
那女工讀生說,她單親的媽媽重病,需要一大筆錢,所以她已經找好門路,決定要投身酒店工作,來賺取她媽媽的醫療費用。
「我天天化妝,就是要練習以後去酒店上班時需要的技巧;」女工讀生說:「我半夜練酒膽,喝一大堆亂七八糟的混酒,也是在逼自己的身體適應,免得一去酒店的時候被客人灌醉吃豆腐,不划算。」
老同學說他永遠忘不掉她與他說過的那句話。
「我現在跟你做的這些事,也是在逼我自己習慣。媽媽桑說,小姐是永遠不能愛上客人的。」
老同學說,那時,他愛她愛得瘋狂,一天夜裏,他先打了通長途電話給曉音說明一切;然後從家中的保險櫃裏偷出自家房產地契,與外婆給媽媽的金戒指。
他跪在那女工讀生的面前向她求婚,他跟她說,他可以為了她把家裏的地契拿去抵押借錢救她媽媽,他求她嫁給他,他求她不要去做酒店的工作。
女工讀生卻只是笑了笑。
「我的媽媽我會自己想辦法。」她說,「你還有已經在美國找到工作的女友,嗯,或者說是未婚妻吧?」
「她早就不是我的女友,更不是什麼未婚妻,我...我今天早上已經打電話跟她說,我要向妳求婚,我...我從來也沒有向她求過婚。」
他拉著她的手:「我向妳保證,我會給妳幸福,等妳媽媽的病治好,我們就結婚。」
她卻仍只還了一個微笑。
「我家的狀況很複雜,不止我媽,還有我爸爸....」她搖搖頭,說:「差不多了,我們該斷了。」
老同學回到家中,把自己反鎖在房門中哭了一整夜,無論他爸媽怎麼敲門怎麼問他把地契拿走幹嘛他都一句話不回;第二天,門房又被敲響,老同學原以為他爸媽不死心又來問話,他氣沖沖地將門打開正要飆罵,沒想到門一打開,看到的卻是曉音。
曉音只是一直哭,一直哭,然後哭著抱著他。
老同學見狀也哭了,兩人就這麼哭著抱在一起,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才擦了擦眼淚,跟曉音說,他交過女友了,果然,還是曉音最好,要曉音好好回到美國等他,他考好考試就去美國與曉音相會。
老同學說,後來的故事,你就都知道了。我去美國,然後與曉音結婚,然後唸書,讀完研究所再讀博士,曉音一路陪著我什麼怨言也沒有說,等我博士讀完出來找到工作,才把這些年欠她的學貸房租都還給她。
老衲聽完,長嘆一口氣,說:「人不風流枉少年嘛!古今多少事,盡付笑談中,更何況是你這點屁事?又有什麼好讓你煩惱的?」
老同學苦笑:「你不知道,與曉音結婚的這些年,我過得並不開心。」
「怎麼說?」
「曉音總是記著,我第一個求婚的對象不是她。」老同學喝得醉醺醺地,嚷嚷著說:「這些年來無論我對她做了多少浪漫的事情,送她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帶她去關島開輕航機,甚至是包下我們那座城市最高的摩天大廈頂樓的跑馬霓虹燈在情人節時跟她表白......她始終覺得我不夠愛她。」
老衲高舉雙手,做投降狀,道:「很多事情,一輩子本來就只能做一次。最初的感動就如同楊不悔的那只糖人兒......這事,如果曉音看不開,那麼這個問題,永遠無解。」
老衲拍了拍老同學的肩,笑道:「最近台灣的扶龍王 王世堅 先生說了一句名言:『靈魂不受黨紀控管』——怎麼樣?你要不要回去跟曉音說,你的靈魂也不受婚約與承諾的控管?哈哈哈哈!」
老同學沒說話,只揮了揮手回應,俺辨認出來,那是一個『喝酒、喝酒!』的手勢。
長夜漫漫,唯有杜康。
隔天,送走老同學之後,老衲站在自家門口呆立半晌,卻終於還是沒說出口的話是:任何人都不應該用情緒去勒索與綁縛另一個人。這個問題不在於老同學,而在於曉音。曉音曉音,妳還真的沒有通曉俺老同學的心音呢。
人間事,有時只能一聲嘆息,但又常常豈是一聲嘆息而已。
願每個人都能做自己,靈魂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