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經文(馬可福音14章1~11節)可以運用釋經學的「三明治手法」來理解。三明治手法是一種文學的結構,將「關鍵事件」夾在前後呼應的事件之間,就像三明治上下兩片的麵包夾著中間的餡料。
在這段經文中,可分成三部分:
從三明治手法來看,這位女人的美事夾在宗教領袖的密謀(上文)與猶大出賣耶穌(下文)之間,形成強烈的對比與呼應,也突顯出女人行動所帶來的意義。
藉由前後對比,經文的焦點在強調女人所做的美事。因此,我們直接帶進經文的焦點。耶穌在痲瘋病人西門的家中用餐,一位女人拿著一瓶「珍貴的純哪噠香膏」(可14:3)出現,並將瓶子打破,將香膏倒在耶穌的頭上。
「哪噠」是印度進口的珍貴香料,可用於香水、化妝以及葬禮。經文強調這瓶香膏既「珍貴」又「純正」,價值非凡,甚至可賣到三百多塊銀子,這大約是當時一名工人的一整年薪資。
這麼珍貴的香膏倒在耶穌的頭上,引起在場有些人不高興,他們彼此議論說:
「4這樣浪費香油膏有什麼意思?5這香油膏可以賣三百多塊銀子,拿這錢來救濟窮人多好!」因此他們對那女人很生氣。」(可14:4b-5,現代中文譯本)
他們認為這是一種「浪費」,但究竟應該如何定義「浪費」呢?
我小時候在外公外婆家過暑假時,飯菜吃不完,外婆總說冰起來,明天繼續吃,因為不能「討債」(台語:指浪費食物)。我爸也認為不能浪費,因此常扮演家裡的「廚餘桶」,把剩飯剩菜吃的一乾二淨。受到家庭的影響,我也養成不浪費食物的習慣。
我總是把飯菜吃光,甚至連冰箱裡的食物也要確保在期限內吃完。如果食物過期,我會感到有些生氣,因為覺得太浪費了。然而,我媽媽對食物的態度卻不同。她覺得吃不完的就應該丟掉,因此冰箱裡的東西常常被存放到壞掉。
我夾在父母兩種價值觀之間,也會反思:到底什麼才算是浪費?
我們會發現,對「浪費」的定義因人而異,這與我們生活的價值息息相關。例如,有些父母非常寵愛孩子,而有些父母則嚴格管教,這些差異反義他們對孩子教育的不同理解。
不僅生活價值觀不同,我們所接受的教育也影響我們對浪費的看法。例如,營養師教導隔夜菜不能存放太久,因為重複加熱容易滋生細菌,可能對將康造成危害。當我們擁有這樣的健康教育觀念,對浪費的定義就會有所改變。
如果我們從經濟學家或有錢人的角度來看,「浪費」的定義又有所不同。
例如,美國政治哲學家邁可.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在其著作中說:
「經濟學家認為,排隊取得商品或服務,缺乏效率與浪費時間。」(《錢買不到的東西:金錢與正義的攻防》,邁可.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吳四明、姬健梅譯,台北:先覺,、2020,p59)
對經濟學家而言,排隊的時間成本過高,只要多花些錢,就能提高效率,減少等待的問題,例如透過宅配、外送服務等。
有錢人的價值觀可能認為:「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在他們眼中,用錢解決問題是合理且實用的方式。然而,這樣的價值觀不適用平民老百姓或中低收入的家庭。
有些人的價值觀認為:
「沒有收益的時間就是浪費。」(《終結職業倦怠:工作為何將人榨乾,又該如何建造更優質的生活?》,喬納森.馬萊西克(Jonathan Malesic),劉思潔譯,出版社:游擊文化,2024,博客來電子書。)
例如,有人可能覺得週日參加教會禮拜,會減少工作的收益,因此將禮拜視為浪費時間。
然而,基督徒作家楊腓力對浪費有不同看法。他說:
「不看重與神建立關係的人,認為禱告是浪費時間;然而,對愛神的人,禱告是有建設性、必要性。」(《禱告》,楊腓力(Philip Yancey),徐成德、黃梓恩、應仁祥譯,台北:校園,2008,p427)
同樣的,看重與上帝建立關係的人不會認為禮拜是浪費時間;但不重視與上帝關係的人而言,每一場禮拜都被視為浪費時間。
因此,我們無法用單一的價值觀來定義「浪費」,因為每個人的優先價值都不同。
如果仔細觀察經文中的人物,他們各自發展不同的價值觀:
這些不同的價值觀反映出,人們如何根據自身的優先次序來判斷行為的意義與價值。因此,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先價值觀,這並沒有對錯之分。然而,我們往往習慣以自己的標準價值,不加思考地論斷他人的價值觀。
基督教是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因此我們的價值應該包含並優先考量基督的價值。身為牧者,我們有責任按基督的價值來勸勉大家,不是論斷或批評他人的價值觀,而是幫助大家重新思考生命的價值與意義。接下來,讓我們一起來看耶穌如何回應這位女人所做的事。
耶穌對眾人說:
「6由她吧!何必為難她呢?她為我做了一件美好的事。」(可14:6,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在耶穌看來,這不是浪費,反而是一件值得肯定的美事。為什麼耶穌覺會這樣認為呢?接著祂解釋說:
「7因為常有窮人跟你們在一起,願意的話,你們隨時可以救濟他們,可是我不能常與你們在一起。」(可14:7,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耶穌並不是不看重窮人,相反地,祂非常關心窮人的需要。然而,祂的話有其道理。
在人類的歷史中,窮人一直存在,尤其經歷戰爭、瘟疫或經濟危機後,貧富差距往往只會擴大。窮人變得更窮,富人變得更富。因此,救濟窮人是每個時代都應該持續關注的事情。然而,耶穌說「我不能常與你們一起」,指的是祂即將面對受難與死亡。
女人所做的美事,是因為她的優先順序是以耶穌為第一,把耶穌基督視為核心價值。然而,我們在思考生命的優先順序時,往往沒有把信仰放在首位。
當我反思耶穌所說的「我不能常與你們在一起」這句話時,不禁想到:這是否在提醒我們,我們常常沒有與耶穌同在?我們的價值取向,並沒有優先以耶穌為中心,也不常記得祂的教導。這樣的情況,是否等同於我們在生活中遠離耶穌?
因此,問題不在於耶穌是否與我們在一起,而是我們是否選擇與耶穌同行,讓祂成為我們生命的核心價值。
我們就以貧富差距的問題為例。貧富差距與資本主義密切相關,但這裡指的是那些濫用社會資源,卻不願節制或承擔社會公義的資本主義模式。
瑞典環保運動家格蕾塔.童貝里(Greta T. E. E. Thunberg)曾說:
「只要資本主義還是以經濟成長為第一優先,氣候變遷的問題不可能解決。」(《人類世的「資本論」:決定人類命運的第四條路》,齋藤幸平,林暉鈞譯,出版社:衛城出版,2023,博客來電子書)
她的主張十分明確:資本主義過度追求經濟的成長,卻忽視氣候變遷與經濟平等的問題,導致社會與環境持續惡化。
氣候變遷首先影響的,往往是那些貧窮或弱勢族群。例如,11月颱風導致菜價飆升,對一般民眾和低收入戶家庭來說,負擔變得更沈重。如果能源遭受危機,首當其衝的也不是有錢人,而是平民百姓。
氣候變遷不僅影響日常生活,還會加劇貧富差距,使社會不平等更加嚴重。事實上,貧富差距不是這個世紀才出現的問題。早在上一世紀,許多被經濟學者就不斷提出這個議題。
早在1919年,美國經濟學協會主席費雪(Irving Fisher),在就任演說時指出:「2%的人口持有超過50%的財富,而三分之二的人口幾乎一無所有。」他認為,這種「不民主的財富分配」可能會威脅美國社會的根基。(《資本與意識形態(下)》,托瑪.皮凱提(Thomas Piketty),徐麗松、陳郁雯、陳秀萍、黃明玲譯,出版社:衛城出版,2022,p41-42)
儘管資本主義導致貧富差距是不爭的事實,現代社會仍在資本主義為核心,並高度重視經濟價值。
同樣地,經文中那些批評女人打破香膏的人(可14:5),也是基於金錢價值的考量,因為香膏價值一年的工資。這提醒我們,現代人往往看重金錢價值,卻忽略基督的價值。
再舉一個思想實驗的例子:
假設有一家咖費店,咖啡價格非常便宜。為什麼會這麼便宜?因為店家雇用廉價的非法移工。他們睡在地下室,供簡單吃住,而一週的人事成本不到一萬元。店家認為,這些移工需要賺錢,而且他們也願意接受這樣的薪資,因此人事成本降低,咖啡的價格才能壓低。結果是,老闆能賺錢,移工有工作收入,顧客則能享受便宜的咖啡。
讓我們進一步思考幾個問題:
接下來,換位思考:
這個思想實驗提醒我們,基督信仰會影響我們的行為和價值觀。
如果我們真正相信耶穌與我們同在,我們的行為和選擇就會不同。正因如此,耶穌稱讚那位女人所做的美事,因為她將耶穌視為生命價值的中心。
耶穌說:
「8她已盡所能的做了;她把這香油膏倒在我身上是為我的埋葬先做準備。」(可14:8,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這女人是否預知耶穌即將受死?我們無法確定。然而,耶穌說她的行為是「為我的埋葬做準備」,因此我們可以合理推測她可能知道。
例如,如果我們知道有一位親人癌症末期,而我們非常愛他,我們會盡自己所能為他做一些事,表達愛與關懷。同樣地,這位女人因為深愛耶穌,也盡她所能,藉著香膏為耶穌的埋葬做準備。
女人的行為指向一個關鍵,就是「盡她所能」表達對耶穌的愛。
上禮拜講道引用馬可福音12章30節的經文:「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和合本2010修訂版),並強調我們是否真正愛上帝?今天,我們在這個基礎上近一步思考:我們是否真的「盡己所能」去愛上帝?
然而,我們不需要因此感到壓力,因為是否「盡己所能」愛上帝的評斷標準,不是來自牧者、長執或會友,而是來自上帝。就像那位女人打破香膏時,評斷的標準並不是那些議論她浪費的人,而是耶穌的看法。
同樣地,我們基督徒在教會裡的服事,也應該盡己所能,把最好的獻給上帝。我們服事無論好壞,最終評論的是上帝,不是人。
當然,我們不能否認,有些基督徒可能會自以為是,缺乏反省的心態。對此,我們只能選擇交托給上帝評斷,因為我們已經盡自己的能力去做該做的事。
畢竟,能改變人心的不是我們,而是上帝。因此,我們需要時時提醒自己:身為基督徒,我們是否已盡己所能,以基督為生命的中心?
最後,耶穌說:
「9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福音無論傳到什麼地方,人人都要述說她所做的事,來記念她。」(可14:9,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
耶穌要人們紀念這位女人,不是因為她留下歷史的名聲,或像寺廟的柱子刻著奉獻者的名字,而是要紀念她的行為及榜樣。
我們對「紀念」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追求名聲。然而,好名聲並不能感動我們去行動或學習。真正值得學習的,是這位女人行動的內涵,她所實踐的愛與奉獻。例如,之前提到的謝緯醫生,他的名聲來自於對病人的無私付出,這種內涵驅使我們學習他的無私榜樣。
然而,有時我們的行為並非真心付出,而是為了獲得名聲。例如,我們願意捐錢給慈善機構或幫助窮人,但背後動機卻是為了抵稅,或向他人證明自己關心弱勢族群,而不是真心想要改善窮人的生活。相對地,像台東賣菜阿嬤陳樹菊,她捐款的行為不是為了名聲,而是發自內心想要幫助有需要的人。
如果這位打破香膏倒在耶穌頭上的女人,行動的動機只是為了得到耶穌的稱讚或眾人的紀念,我想耶穌不會「實在告訴」我們要述說她的事來紀念她。
因此,耶穌所說的「紀念」,是強調她的行為背後的動機及榜樣。她的行動展現對耶穌的愛,以耶穌為生命的中心,為耶穌的埋葬先做準備。
在二、三世紀的羅馬帝國發生多次瘟疫,這期間的基督徒選擇留下來照顧病人。同樣地,在第五至七世紀,戰爭造成大規模的移民,修道院成為醫院及避難場所。(《演變中的永恆:當代宣教神學》,貝萬斯(Stephen B. Bevans)、施羅德(Roger P. Schroeder),孫懷亮、柯博識、雷立柏譯,香港:道風書社,2021,p358)
這樣的行為與見證,突顯出基督徒與其他人價值觀的不同。基督徒的行動並非出於追求名聲,而是源自對信仰的委身和愛心的實踐。
同樣地,今天紀念的不是那位女人的名聲,而是她的信心及榜樣,激勵我們效法她的態度,以耶穌為生命價值的中心。
我覺得今天這段經文可以延續上禮拜「以基督為中心」的主題,並進一步反思:
我們是否成為見證基督美好的榜樣?
盼望,我們效法這位女人,以基督為生命的中心,並以實際行動成為見證基督的美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