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公家機關工作的那段日子,我遇到了一位非常資深的同事。他年紀已近退休,辦公室裡的人都叫他「X大哥」。平常上班,他最常做的事情就是打盹、玩接龍,偶爾才處理一點業務。
起初我對他印象不深,只覺得他大概是混日子的代表。直到有一天,我意外見識到他「收拾爛攤子」的做法。
那時,他手上累積了不少未結案的案件,都是些開立處分後民眾未繳交罰鍰、該催繳卻沒催繳,甚至該移送強制執行卻拖了好幾年的案子。當他終於決定要一次清理這些積案,主管卻堅決不肯為他的作為背書,因為時間拖得太久,已經難以補救。
在正常行政程序走不動的情況下,他採取了一個令我震驚的做法:自己掏腰包,把那些欠款案件一一補繳,就這樣硬生生地把所有陳年老案結案了。
當時我第一次意識到,原來有些事情,在體制內也可以這樣「解決」。他不是不知道這樣虧錢,但他更清楚,留下問題,可能帶來更麻煩的調查與懲處。與其糾結責任,不如花錢了事,換取一個安穩退休的結局。
這位老同事曾經對我說過一句話,我到今天仍記憶猶新:「大混小混,一帆風順;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這句話或許聽來無奈,但卻點出了一種赤裸的職場生存法則。
在公部門裡,很多時候,不是單靠努力就能換來好結果。要能長久生存,有時反而是順勢而為、懂得保護自己的人,才能走得更遠。
當然,我並不認同混日子,但也逐漸理解,在大體制裡,想單靠個人力量扭轉一切,往往只是讓自己遍體鱗傷。
如果我們本意是為了生活、為了穩定,那麼在不違背良知與道德的範圍內,學會與現實共處,或許也未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