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喔不,是去年聖誕節晚上,在跟朋友傳訊息互祝聖誕快樂時,有個朋友問我怎麼不是跟戀人一起過節,我很直覺地回說那是他跟原伴侶共度的日子後,才意識到在典型一對一的關係裡,和交往對象一起共度大小節日是理所當然應盡的義務。
朋友問我會不會太遷就對方了,我也是直覺地回說我不只是在這段關係中,包括在過往一對一的關係中,我都很遷就對方,這並不是特例。但認真想想,我覺得在這段關係裡的那個遷就,反而沒有像以前在一對一關係中那麼強烈的委屈感。
因為我一開始跟戀人交往時,我就知道他的原伴侶對於他跟其他人的關係是採取完全不想知道的做法,他們一定會一起過的節日就是聖誕節、生日跟週年紀念,而原伴侶不想知道其他人任何事,所以也不可能去要求輪流共度聖誕節這種事。
而跟其他女友的部份,也是一開始就知道戀人有好幾個女友,對我來說,一起共度節日的約會如果要用爭取的,那感覺不是很好,所以如果有其他女友很想要,那就她們優先(但女伴不行,我還是會希望我的戀人行為上要有些區分,不然我真的會搞不清楚差異)。
所以基本上,這些節日我就是按著自己的步調過,有時候是工作,有時候是跟朋友一起過,有時候心血來潮自己搞一些小儀式自行慶祝,就很像是一般人的單身生活。對我來說,這是身為獨身多重伴侶關係實踐者要承擔的成本,不會有什麼暗自悲傷小劇場。
但要強調,這個不需要一起過節有兩個前提,一是我本來就不是很崇尚過一些對我來說沒有意義的節日,二是我跟戀人是有固定約會的日子的,如果因為別人而要動到我們約會的日子,我就會很不開心。戀人跟我交往的這幾年也都非常謹守約定,非必要不會取消我們的固定約會日,必須取消時也會約其他的日子約會補償。綜合以上兩點,我才會說對我而言,我跟戀人在節日當天一起過節不是絕對必要的事。
寫到這裡,又很想再三提醒開放/多重關係中,關係人之間會有兩人之間的約定,中間人要去協調好跟所有其他關係人(邊角人)的約定,不要造成衝突,這是我覺得中間人應盡的重要責任,千萬不要天真以為短短幾句話就可以完成溝通,就大家都能心領神會,討論細緻的細節其實很重要。(跨年夜靠聽四集波栗打開開的podcast的「戀人與閃閃發亮的獵物:ikEa和傑尼的故事」熬到倒數的時刻的心得,大推薦這四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