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或作:驚跳),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 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 大衛因耶和華擊殺(原文作闖殺)烏撒,心裡愁煩,就稱那地方為毗列斯烏撒,直到今日。 那日,大衛懼怕耶和華,說:「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 於是大衛不肯將耶和華的約櫃運進大衛的城,卻運到迦特人俄別以東的家中。 耶和華的約櫃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三個月;耶和華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 有人告訴大衛王說:「耶和華因為約櫃賜福給俄別以東的家和一切屬他的。」大衛就去,歡歡喜喜地將神的約櫃從俄別以東家中抬到大衛的城裡。 抬耶和華約櫃的人走了六步,大衛就獻牛與肥羊為祭。 大衛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 這樣,大衛和以色列的全家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抬上來。 撒母耳記下 6:6-15 (和合本) 當我們讀到《撒母耳記下》第六章第6至15節時,肯定會被其中的情節所震撼。大衛迎接耶和華的約櫃進入耶路撒冷,原是充滿歡欣的一件事,卻在途中發生了令人不安的意外:因牛失前蹄,烏撒伸手扶住約櫃,竟當場被神擊殺。
這樣的記載令人困惑,甚至引發對神公義與慈愛的再思。但若細讀經文,便可體會這段歷史事件背後深刻的屬靈意義。 從表面看來,烏撒似是出於善意行動,想防止神的約櫃跌落地面。然而,從舊約律法來看,他的舉動卻觸犯了神的明文禁令。根據《民數記》與《申命記》的規定,約櫃只能由祭司家族的利未人用肩抬起,不可用手觸摸,更不可用牛車運送。烏撒的錯誤並不僅是「動機不純」,而是「方式錯誤」:他以人的方便取代了神的吩咐,結果因此喪命。 這事件強烈表明,神是聖潔的,不容輕慢。即使是出於「好意」,若違背祂的律例,仍須面對後果。烏撒的死雖令人難以接受,但對當時的大衛和以色列人來說,卻是一場靈性的震撼教育。 大衛對此事感到愁煩與懼怕。他原本滿心歡喜迎接約櫃進城,卻在途中被神的聖潔嚴嚴擊醒。他的心靈被迫重新反思:與這位聖潔的神相交,是何等嚴肅之事。他甚至問道:「耶和華的約櫃怎可運到我這裡來?」這是一個謙卑的提問,也反映出他對神的敬畏與自我省察。 接下來的轉折極具啟發性。大衛暫時停止將約櫃運往耶路撒冷,而是將它安置在迦特人俄別以東家中。約櫃在那裡停留三個月,神大大賜福給俄別以東和他的全家。這說明,當人以敬畏與順服的態度對待神的同在,神所賜的就不再是審判,而是祝福。 這消息傳到大衛耳中,使他再次起意迎接約櫃進城。這一次,大衛不再依靠人的方法,而是按律例讓人用肩抬起約櫃。當抬約櫃的人走了六步,他就獻上牛與肥羊為祭,顯示他對神的敬畏已轉化為敬拜的實踐。 整個迎接約櫃的過程也充滿了喜樂與敬虔。大衛脫去君王的外袍,穿上細麻布的以弗得,在神面前極力跳舞。他不以自己的尊貴為念,只願全心全意敬拜神。而以色列眾民也一同歡呼吹角,將耶和華的約櫃迎進大衛的城中。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幾個重要的屬靈原則。首先,侍奉神不能僅靠熱心,必須照祂的方式行事。神的聖潔不容侵犯,即使我們的動機是善意的。其次,敬畏神與喜樂敬拜並不矛盾。當人真正認識神的聖潔,願意順從祂的旨意,就能經歷祂的同在所帶來的祝福與喜悅。最後,這段歷程也描繪出屬靈成長的軌跡:從愁煩與懼怕,到悔改與順服,最終進入與神同在的喜樂中。 若我們今日也渴望迎接神的「約櫃」——祂的同在——進入我們生命與群體當中,便須記得這一功課:熱心若無敬畏,事奉若無順服,可能導致我們誤用恩典;惟有敬畏中有喜樂、順服中有愛,才能真正與聖潔的神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