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Tweedledum and Tweedledee: 邏輯 – 叮噹弟的定義
叮噹兄和叮噹弟

五
我們先仔細讀一下原文:"Contrariwaise, if it was so, it might be; and if it were so, it would be; but as it isn't, it ain't."
原文有三個句子,頭兩個是「如果」句式﹕

漢語是無法翻譯/識別 DD1 和 DD2 的; 即使在翻譯 DD3 時,亦很難翻出其對現在時態的強調。
總的來說,漢語在表達時態方面是非常籠統的。
漢語的時態表述主要依靠時態指標,譬如「已經」﹑「了」﹑「(正)在」﹑「(將)會」這類語詞,而這類語詞離不開三個概括性時態﹕過去﹑現在﹑未來。漢語基本上沒有英語的完成體 (perfect aspect) 或完成時態(perfect tense),也沒有英語細致的假設語氣或虛擬語氣 (subjunctive mood)。
DD1 和 DD2 用的就是假設語氣﹔哲學家稱之為「反事實句」(counterfactuals),或「反事實條件句」(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s),因為反事實句通常使用條件句式,即「如果…,(那麼)…」。
DD1 和 DD2 的分別在哪裡呢?
當涉及實際發生的事情時,我們用 DD1; 當涉及實際不可能的事情時,我們用 DD2。
我們先看兩個英語例子 (都來自《讀者文摘》) 以及它們的漢譯:

DD1.2 和 DD2.2 分別是 DD1.1 和 DD2.1 的漢譯。
就語法而言,DD1.2 和 DD2.2 沒有分別,就是兩個假設句式。
DD1.1 和 DD2.1 卻有非常細緻的語義區別。
DD1.1 要表達的是一個事實,即「我」小時家裡有最晚何時回家的規矩,一旦違反了這個規矩,「我」的父母便會禁止「我」外出了(譬如一週之內)。
我們如何知道這是一個事實呢? 當然,「when I was a teenager」(當我還是青少年時)明確表示這是一個過去的事態,但我們同樣可以省去這個從句而有

這個句子的動詞的過去時態詞形 —「was」和「grounded」— 告訴我們事情發生在過去。DD2.1 和 DD1.1 的差異在於雖然兩者的 if-從句的動詞都用了過去時態詞形,DD2.1 卻違反了主詞與動詞的一致性 (subject-verb agreement)。「I」是單數,「be」的過去時態詞形應該是「was」,所以 DD1.1 的 if-從句是合乎英語語法的。DD2.1 卻用了配合眾數主語的「were」,因此在一個意義上是違反了英語語法的。但這個句子正正就是用了這個違反英語語法習慣的方式來告訴我們這不是一個事實。
哲學家們稱 DD2.1 一類的句子為「反事實句」(counterfactuals),或「反事實條件句」(counterfactual conditionals),即與事實不符的條件句。
DD2.1 說的是現在: 如果「我」體高再高些,「我」便會去打 (譬如職業) 籃球了; 天不做美,「我」就是五尺二。後者是事實,「我更高」不是事實。
所以 DD1.1 和 DD2.1 的分別是很明顯的:
- DD1.1 說的是過去,
- DD2.1 說的是現在。
DD1.1 說的是過去有這樣的一個情況,如果 if-從句那部分實現了,被禁外出是一個真實的可能性; DD2.1 則是說 if-從句那部分是永遠不可能實現的,現狀就是五尺二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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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