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附近的一個公園,翠綠花草,偶爾聽到蟬聲唱
早上或晚上時分,比較多人,而我會選擇晚上去這籃球場練習。
平時,聞到強烈的草青味,涼風掠過,樹葉沙沙作響。
我喜歡這裡,因為夠寧靜。
我不敢跟其他人打,因為自覺實力未夠,寧靜總讓人有機會反思。
有趣的是,明明是一項團體運動,但我一個人,這跟我經驗有關。
回想初中時,我想跟同學踢球,可是給人拒諸門外。
為什麼選擇籃球?事關我個子高,從小到大,別人都問「你系唔系打籃球」。也因為較有機會練習,香港多室外場。而且在他們心目中「姚明」的份量蠻大,這絕對跟其身高有關,變相看見我身高,就算其他人也是如此。
然而,球賽上籃球員的個子 ,源自於個子高所以給人選中打球,而不是打完而變高。因果倒轉,是其他項目同樣出現——舉重,會讓人變矮,事實並非如此。但我就是跟著別人的思路走,一樣這樣想。
說回「一個人打籃球」。
為了不一個人打球,符合別人心目中的模樣,我會逼迫自己參加坊間的球隊,明知自己根本無法跟不熟悉的人相處,卻持續逼自己。
連打籃球,這件原來快樂的事情,慢慢失去樂趣。
我記得在2023年的暑假,要自己五天訓練每天兩課,包括在健身房和籃球場。每次練習都逼自己完成,逼自己堅持。慢慢過了兩個月。的確之後的技術有進步,但我問自己享受嗎?答案是,不全然。一部分享受,一部分自作自受——吃力不討好。在社交媒體沒有人特別回饋。當然我知道這是常態,因為我又不是名人。但是,我還是期待別人,看見自己的努力。
離開了,香港的球場,到了台灣的籃球。
看見更加快的速度,爆發力驚人,讓人瞬間喘口氣,真厲害。
我的自卑心又作祟,然後又逼迫自己。
腦海幻想自己有朝一日,可以灌籃,一幕幕影像活靈活現。
所以逼自己投入,是確保存在於這虛幻當中,擔當一個高個子。
成為籃球員,這樣想法多年纏繞著我。可是我享受的是成果,而不是過程。一個人打球,無可否認能夠保障自己是別人心中高個子的印象。享受著別人問我,是不是打籃球。在高雄,天氣比較熱,但我大汗淋漓,堅持練習。為的不是喜愛,而是為別人。給人看到的夠堅持。
我承認自己需要肯定,可是逐漸發現,運動不是用來獲得肯定的工具。起碼對此刻的我來說。現在,沒有接觸打籃球,但不代表曾經沒有努力。我喜愛運動的心,並沒有改變,只是運動項目暫時不適合我口味。我可以選擇更好味的。以前的練習,強逼自己堅持,但我忘記了能夠活到現在,已經做得好。
另外,我在一項團體運動得不到快樂,那麼,就跟自己想相處的人一起。其實,跟人相處也是一場球賽,可以學習同理「隊友」,從而快樂地享受過程。若果想把運動融入生活,應該是像享受人生般,不需要變成責任。真正愛,才有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