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為颱風而受災的個人與企業,為減少災害帶來的經濟壓力,請盡速申請稅捐減免。依據財政部規定,若在災害中蒙受損失,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損失證明文件可以包括拍照存證,需檢附相關單據。個人部分比較適用申請的稅種包含:
A. 綜合所得稅:適用個人災害損失扣除,需提交損失清單,並向所在地稅局申報請派員勘查
B. 房屋稅、地價稅:房屋及土地受災損壞者可申請C. 使用牌照稅:如有車輛因災無法使用可申請減免
此外,若您為營業人,還可申請營業稅及營所稅之相關減免。特殊行業尚有貨物稅、菸酒捐及使用牌照稅之減免適用。詳細申報規範請參考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官網,並儘早完成相關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如有疑問,請聯繫相關單位或LY討論更多資訊。

圖片來源:臺北國稅局稅務小精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