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的時候,總有一些小男生喜歡越界。
他們無視上桌子中間用粉筆一次次加深的線條,總喜歡用各種理由越界。
越是可愛的小女生,越是不堪其擾。
就算你沒有被調皮小男生騷擾過,也一定有看過類似的事件在身邊上演。
這類情節應該算是所有人共同回憶。
那麼,身為某個無辜的小女生,你/妳會怎麼做?
1.告狀
心平氣和地告訴他:「你不要再過來,不然我要報告老師。」
2.生氣
動手打人。運氣好對方不會聲張,運氣不好最後兩個人都會被罰站還要通知家長。
3.要求換位子。
有多遠,躲多遠,最好整個小學生涯都不要再相見。
當你隔壁坐著的只是調皮的小學生,怎麼選都可以。
因為不管怎麼選,年僅7、8歲甚至10歲的小學生,能做出的傷害程度有限。
選123哪個都無所謂,up to you,看當時心情也可以。
但當你隔壁坐著的,是成年、身強體壯、孔武有力的大人。
你的選擇,又會是哪一種?
而且這個人曾經跟你有家庭同居關係,長達幾年甚是十幾、二十幾年,非常了解你的作息、你的生活習慣,你的弱點。
他心裡雖然可能有一些自以為是愛情的成分,
你們之間也可能存在複雜的金錢糾紛、或者還有上一代的奉養或下一代的教育問題;
你們已經爭吵無數次,甚至動手有暴力傾向。
你的選擇會是哪一種?
當然只有3.啊!!
們心自問,1.或2.會有用嗎?
既然你自己都覺得沒用,為什麼會做出除了3.以外的選擇?
思考一:做錯事不是我,為何我要走?
不走沒關係,但遇到瘋子,你就來不及走。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教你趨吉避凶。
思考二:你說你有繳稅,要國家要警察要法院保護你?
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
但你仔細想想,全台灣幾個人民配上幾個警察?幾個法院?
現實的考量是,除了花重金聘請個人貼身保鑣,誰有辦法時時刻刻跟著你然後保護你?
如果有那個重金,多半不會淪落至此。
「金錢可以解決大部分的問題」
這句話極度市儈,但讓人無法反駁。
你以為的家暴保護令,其實不是尚方寶劍。
無法上斬昏君下斬讒臣,甚至不能當條鹹魚蒸來吃。
望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