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談戀愛真詐騙」的案件,已經不是第一件了。
因此,最近的國民表姊,倒是令人感到傻眼。
人 子 啊 , 以 色 列 家 的 人 說 : 他 所 見 的 異 象 是 關 乎 後 來 許 多 的 日 子 , 所 說 的 預 言 是 指 著 極 遠 的 時 候 。(以西結書第12章第27節)不過,我所見到的事實,也有旁人的敲邊鼓和耍坦護,這些在我立場,是很無奈。
有的律師,是耍坦護,也有耍愚昧
通常,耍愚昧,是沒有節制的情況。
因此,原本想說,有恐龍律師,這回事。
事實上,根本沒有恐龍律師,而是以耍愚昧做藉口,做坦護。
所以,不管是冠上恐龍標籤,都是人想出來的。
總之,人有愚昧的時候。
像是,最近的國民表姊新聞,有律師提出,因為國民表姊沒有提出受害者的證明,就從輕量刑。
當然,相信看到這裡,必然轉台。
想必,台灣的法律漏洞,沒有修改,真的沒有翻轉的餘地。
再怎麼修改,主必然動工
事實上,人的能力,是有限的。
因此,需要宗教信仰的寄託。
但先說,我完全沒有逼迫的意思。
因為,是以「鴿子和蛇」的結合,進行做傳福音的行動。
因此,在台灣的法律來說,只要一修改,主必然動工。
當然,大多數的未信主者,壓根兒沒有放在眼裡。
所以,容易重蹈覆轍。
甚至,挑戰主的權威。
事實上,就算是不信主的主兒女,也有這類情況和心態。
因此,就這點來說,台灣的法律漏洞,永遠無法補完。
僥倖的心態,是嚴禁放在心裡
說真的,對我而言,就算3c的放不下,只是主的助我放下。
因為,對我而言,也只是必然的「工具」。
簡單說,曾經是我的寶貝,現在是我的工具。
基於這點來說,是倚靠主必勝過的事實。
當然,這是題外話。
我想說的重點,是說,那國民表姊是用僥倖的心態,得到一大筆錢,來過上好日子。
當然,這些不義之財,是無法留得住的。
所以,想必國民表姊的「從輕量刑」,也只是老天爺再給的機會。
至於,是否有珍惜,就看她個人了。
以這事件來說,但願能成為重要的警剔
其實,台灣的詐騙手法,不斷更新。
因此,人的愚昧,是無法學到教訓。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要有修法的原因。
事實上,不管再怎麼修法,還是有漏洞存在。
只是,能否吸收警剔,在於個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