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林口一間滷肉飯小吃店祭出新規則:大人低消200元、小孩低消100元,引起新聞與網友的廣泛討論。
有網友不滿表示:「吃滷肉飯就是為了省錢,這樣還要低消?不如去吃小火鍋。」然而,店家也有自己的立場,店租高達六萬元,加上曾遇過兩大一小只點一碗70元的湯,或兩人共吃一碗滷肉飯的情況,若此類情形頻繁發生,恐將導致入不敷出。
不是所有人都是店家的客群
我認為,這樣的規定其實無可厚非。首先,台灣滷肉飯店眾多,消費者擁有充分選擇權,不存在壟斷或價格操控的問題。更何況,這些反對低消的客人,往往本來就不是店家想招待的對象。設下明確規則,反而能過濾掉不符合經營模式的客群。 對店家來說,這不僅是管理成本的一種手段,也是一種商業自我保護。
滷肉飯就一定得便宜嗎?
很多人認為滷肉飯是「平民美食」,所以應該便宜、無門檻。但若是一碗用料講究、滷得入味、選用好肉好醬油製作的滷肉飯,其實製作成本也不低。
我們接受義式餐廳、日式料理訂出低消,為什麼滷肉飯就不能?難道「在地美食」就不能有高價值?
定價與來客量的平衡,才是關鍵
當然,店家必須承擔規則帶來的風險。如果訂出低消後來客數下降、營業額反而受損,那就要重新檢討是否值得。
不過,若這項規則讓真正願意消費的顧客更有用餐品質,或提升了人均消費、降低佔位卻不消費的情況,那就是一種健康的商業選擇。
從經濟學看漲價:讓價格找到它的位置
我對小吃店調價的態度一向樂觀,前提是它不是集體哄抬。單一店家願意漲價,代表他對自己的產品有信心,也有區隔市場的能力。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如果排隊人潮過多,反而會造成排擠效應,讓一些潛在客人卻步。適度漲價,如果能讓現場始終維持一至兩組排隊人潮,對店家來說,反而是最有效率的營收模式。
我自己是滿支持一些排隊名店漲價,若能減少排隊人潮,對我來說是用錢買時間的概念。
個人用餐習慣
我自己去小吃店,如果只是想吃滷肉飯,會選擇外帶;若內用,則會盡量多點湯和小菜。
雖然店家沒有硬性規定,但我也知道店租、人工都不便宜。如果我只點一碗,會覺得自己佔了座位卻沒讓店家賺錢,會有點過意不去。
結語:小吃店的價值,不該只是「便宜」
小吃也可以有自己的商業規則。若我們能理解店家的經營壓力,從「低消」這樣的制度中,看見一種市場的定位策略,那麼這場爭議也許就能轉化為一次大眾對餐飲產業結構的再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