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之惡-死-(三)臭皮囊
靈性修行的領域,有句話由來已久,大家多少都聽過。
——肉體不過臭皮囊。
在許多修行語境中,「肉體不過臭皮囊」如咒語般廣為流傳。這句話的意涵,在宗教、靈修、哲學與詩歌中反覆出現。
它象徵著一種對感官世界的懷疑、對身體存在的否定,以及對靈性超越的渴望。
《奧義書》與吠檀多哲學中,認為「身體為幻」。
「真我(ātman)」與「梵(Brahman)」合一,身體只是臨時外衣;身體與感官被視為「摩耶」(幻象),會使人迷失真我。
「如人脫去舊衣而著新衣,靈魂捨此身亦然。」
「身體會老朽,但真我不死。」——《薄伽梵歌》
印度思想認為,身體為「幻象」或「業報」。
身體是摩耶(幻象),是靈魂受限於因果律的容器;修行重點是出離五欲,而非滋養肉體。
身體被視為靈魂的載具,最終目的為超越輪迴,回歸梵我合一。
此觀點影響印度教苦行派、瑜伽修持觀,以及佛教初期「出離世間」的基本動機。
印度教苦行派的肉體觀
在印度教苦行思想中,身體(śarīra)是靈魂的容器,但也是輪迴(saṁsāra)之根。因此,苦行不是為了毀滅身體,而是「訓練、轉化、超越它」。
苦行派認為:
●身體是業力的場域:身體承載過去生的業報,亦製造新的輪迴因果。
●身體不是目標,而是工具:修行的目標是超脫輪迴(mokṣa),而非增強肉體享樂。
●透過身體克制實踐「tapasyā」(熱力修煉):產生屬靈之火(tapas),燒盡無明與業障。
苦行派強調完全禁慾,包括性行為、性思維與情感依附的克制。
「性」被視為身體最大的慾望源,也是靈性散失的出口。
「保存種子」是一種升華性力為神性之力(ojas)的實踐。
而常見的苦行方式有:
●斷食(upavāsa)。
●赤身裸體長期曝曬、寒凍(如那迦派 Nagā sādhu)。
●單腳站立多年、手舉不下數十年(urdhvabāhu sādhu)。
●臥於釘床、遁入洞穴、焚火圍繞中冥想
他們相信:苦行即是逆轉輪迴的熾焰,透過痛苦摧毀執著,轉化業力,觸及超越意識。
他們的目的,是刻苦身體以脫離幻相。
以文化心理分析為何以「苦」修身的理由,可以看見苦行派的三種基礎觀點:
(1)身體=慾望與業力之源:苦行是一種對身體的「文化不信任」:擔心肉體帶來快樂、貪欲、情感依附,阻礙靈魂解脫。
(2)苦=聖性與能量的積累:在傳統觀念中,刻意的痛苦能「積蓄靈性功德」(tapas),如同神祇創世前的煉金過程。
(3)身體苦行是與神對話的語言:許多神祇(濕婆、毗濕奴的化身等)都曾苦行百年、千年,因此苦行者透過模仿神明來接近神明的頻率。
所以,印度教苦行派的肉體觀,並非單純厭棄或否定身體,而是將身體視為一個「需要被征服的世界」,其目的是為了讓靈魂脫離輪迴的牢籠。
苦行,是對自我與宇宙的挑戰、對慾望與執著的抗議,更是對「存在意義」的極端探索。
不過,他們的理念雖是如此,但傳下來的通俗想法卻是如何呢?
瑜伽修持觀的肉體觀
同出於印度的瑜伽修持觀也有相似的問題。
瑜伽修持觀中的「肉體觀念」是一個多層次、深具哲學與實踐意涵的主題,它既非單純斷絕身體,也非單純肯定肉體,而是在「靈性解脫」的脈絡下,將身體視為修持的工具、業力的場域、與意識解放的橋梁。
瑜伽哲學根源於薩姆迦哲學(Sāṃkhya),認為身體是由 prakṛti(物質)組成,需經由 puruṣa(純淨意識)的辨識與分離,達致解脫(kaivalya)。
瑜伽修持觀認為,肉體不等於罪惡,而是未被淨化的潛能。
瑜伽非如某些基督教派般斷然否定肉體,而是主張「轉化」。
肉體可以培養 sattva(清明性)、減少 tamas(惰性)、rajas(躁性)而成為靈性載體。
他們認為,修行過程無法跳過身體——它是「苦難的場域」,也是「修證的門戶」。
可惜,多數人都沒到達那個境界,在一些不入流又一知半解的修行者宣傳下,通俗認知則剩下「苦難的場域」、「業力的場域」與「修持的工具」,以及「需要被淨化的容器」。
也因為是「需要被淨化的容器」,不少起歪念的修行人便以此理由延伸,去實現自己私慾,例如「上師體液的接觸與注入可以淨化身心」之類的。
佛教初期「出離世間」的肉體觀
佛教初期的「出離世間」思想,是佛陀教法的核心之一,也是一種深刻的人生哲學與修行實踐觀。這一思想不僅體現於佛陀的親身經歷(從王子到修行者),也奠定了佛教早期修行者的核心目標與精神取向。
「出離」意指離開世俗的束縛與染著,追求脫離生死輪迴(saṁsāra)的解脫境界(nibbāna,涅槃)。
世間(lokiya):指貪、瞋、癡所構成的染污現象世界,包含欲望、權力、情感依附、家庭、財富等。
出離(nekkhamma):不是逃避現實,而是從「對現實的執著」中解脫,是對慾望鏈條的超越。
《法句經》有云:「人為愛欲纏縛,如同小魚落網,欲求出離極苦,當棄愛欲無餘。」
釋迦牟尼本是古印度釋迦族的王子,生活富足。三出城門見老、病、死,第四次遇見苦行僧,深受震撼,決意出家。
這一過程象徵:
●世間無常與苦是共相:即使最富貴也無法免除老病死。
●唯有透過出離、修行,才能真正面對人生問題的本質。
●對世間情愛與親情的割捨,並非冷酷,而是為了更深的慈悲與智慧。
而依此過程,則可分出「出離世間」實踐的三個層次:
(1)心理上的出離【離染】:修行的第一步是「離貪」,即放下對感官慾樂的依附。如《增支部》所說:「遠離欲樂,是善法的基礎。」
(2)行動上的出離【離俗】:出家、持戒、遠離塵囂,是物理空間上的實踐。
(3)心智上的出離【觀慧】:修習止觀(samatha-vipassanā),照見「五蘊皆空」、「無我」。出離的根本,是從無明中解脫,而非單靠離群索居。
在此基礎上,佛教初期「出離世間」的肉體觀,是一套極其深刻且富有反思性的身體哲學。
它既非全然否定身體、也非崇拜身體,而是透過對「身體」本質的如實觀察,作為修行與解脫的重要起點。
而佛教初期的身體觀核心是:身為苦本,亦為修行所依。
佛教認為:身體是「苦聚」的表現。
佛陀教導:「此身乃眾苦之聚集」。人身由「四大」(地、水、火、風)構成,終將朽壞、不淨、無常。
《大念處經》指出觀身不淨的方法,包括觀髮、毛、爪、齒、皮、內臟、血液、腦漿等,目的不是厭世,而是破除對肉體的執戀。
因肉身是「受苦之器」,包括生、老、病、死、痛、渴、飢等無法避免的現象。過於執戀於肉體,終為生、老、病、死、痛、渴、飢所困。
在初期佛教中,這種「身不淨觀」是修行者斷欲離愛的核心工具。
佛教亦強調「五蘊非我」——色、受、想、行、識皆無常、無我。
即身體不是我。
色蘊(物質)=身體,若執身為「我」即陷入無明。
《相應部》有云:「此非我、非我所有、非我本質」,是對身體的徹底鬆綁。
這種非主體化身體的觀法,與西方當代以身體為個人自由與主權的象徵相異,是一種「脫執」的心靈策略。
然佛教初期雖觀身不淨,但也不認為應極端壓抑或懲罰肉體,而是將之視為:「解脫的筏」(船),用以渡苦海。
佛教是否定苦行的。
佛陀曾實踐過極端苦行(幾乎餓死),最終認為這非解脫之道,轉而提倡中道。
《中阿含經》云:「以苦為道,不得涅槃。」
佛教認為,肉體應被照護,使其能支持正念與禪定,而非被虐待。
而且,應該觀身如身,不加以美化或污蔑,而是清明覺照,如實而觀之。
觀呼吸(入出息念)、觀行住坐臥、觀身朽壞(九想觀)、觀身無常等。
這些實踐旨在讓修行者「不以身為我」,進而「出離」對身體美醜、健康、老化的執念。
從現代心理觀點來看,初期佛教對身體的態度是一種「去客體化的練習」。
我們多半將身體視為「自我延伸」:美醜、能力、吸引力等。
佛教則訓練我們從身體抽離自我投射,並面對其如實:它會老、會爛、會變,並非「我能控制」的本體。
這不是否定身體,而是將身體視為無常現象,從而培養出心靈的「非依附性」。
而在當時,婆羅門教強調身體潔淨與祭祀之用,身體是階級、種姓的表現與延續。
佛教則反之,強調「身體」終將腐爛、變異、不值貪著,並且開放平等觀:身體是業報之果,不以種姓或性別定高下。
這代表一種「去神聖化」的革命觀點——身體不再是社會秩序的象徵,而是生死輪迴的現場。
不過,雖然早期佛教在修行平等上給予女性「比丘尼地位」,但經典中對女性身體有更多的「不淨觀」,如《增支部》記載,男性修行者觀女性屍體腐爛,以破除色欲。
當然,這同樣適用於男性身體——佛陀強調「色身皆不淨」,男女皆不應執戀。
然而,後世會如何理解,終究不是佛陀所能控制。
「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四念處經》
這一切色身,皆為無常。
佛教將肉體視為「色身」,最後終將敗壞
色(身體)無我、無常、無淨;觀身為「不淨」,旨在破除執著。
然佛教亦肯定「藉身修道」,強調身心調和(如戒、定、慧三學)。
佛教觀點不是全然否定身體,而是提醒人不可執著於身體為「永恆實我」。
但「肉體不過臭皮囊」還是比較好懂,較容易宣傳,也較廣為人知。
比起「出離世間」的深度思想——身體為受苦之器,眾苦所聚,肉體不過臭皮囊一個,終究會腐爛敗壞,是生、老、病、死、痛、渴、飢等困境的源頭,是「不凈」的執著所在——還要更深入民間為人所接受。
多數人們與修行者難以理解佛陀的思想高度,但能理解他所感受到的生、老、病、死的「眾苦所聚」,亦能直觀地體會肉身終就會腐爛敗壞的證據。
於是乎「肉體不過臭皮囊」的傳統思想就這麼一代一代傳了下去。

道教的肉體觀
至於道教的部分。
道教重視肉體的修煉與延壽,更視人體為一座「小宇宙」,是通往天地、神明與長生的神聖通道。
這與佛教「觀身不淨」、「身為苦本」的出離思想不同,道教的身體觀強調「養命」、「煉形」、「合道」,是一種積極入世、修身養性的宇宙觀。
「形不壞則神不散」——人體不朽,神明長存;許多道教神仙皆「白日飛升」,不需死而靈魂升天,而是肉體轉化成「陽神」、「仙體」。
道教的身體觀不是壓抑、不是控制,而是順應天道、轉化肉身,使之成為靈性升華的階梯。它不怕身體,而是尊重、鍛鍊、與之對話。
道教相信:「形體者,神之宅也」。
《太上老君說常清靜經》有云:「人能常清靜,天地悉皆歸。」
這句話的基礎是身體的淨化與調和,道教不將身體視為罪惡的根源,反而認為身體是通達大道的根本。
身體不是束縛靈魂的枷鎖,而是靈性實踐的容器;煉身即煉道:修行不離身體,須透過呼吸、導引、氣功、服氣、守中、靜坐等方式實踐。
不過,道教在歷史變遷下也融合了不少其他宗教的觀念。
雖然當前道教也講「形神」,但也認為形軀乃暫居之器。
民間信仰亦常見「肉體是累贅」的說法,例如:「脫胎換骨」、「舍報投胎」等語言,皆有「離形歸真」的含義。
當前道教雖強調「形神兼修」,但也有「形軀敗壞」的觀念。
但這些尚未對道教的根本肉體觀有太大的影響。
身體是修道的場域,「精氣神」之轉化關鍵;真正的長生不老之道,不是逃離身體,而是精煉其質;修鍊講究「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一步一步的身體轉化過程。
肉身可修、可煉,身體即道的顯化場。
這使道教在亞洲宗教中最強調身體為靈性的媒介,而非單純「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