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
嫂不撫叔,叔不撫嫂。
2. 注釋
1. 嫂:兄之妻。
2. 撫:撫弔,安慰、慰問喪家之人。
3. 叔:弟弟或弟夫。
3. 白話文
兄嫂之間若有喪事,嫂子不去撫慰小叔,小叔也不去撫慰嫂子。
4. 總結
這段文字說明古代禮制中對異性親屬之間的撫弔禮有嚴格的限制,即使是至親,如兄嫂、小叔之間,也不可互相撫慰,以防嫌疑、保持禮節分際。
啟示
禮節設計不僅重視親疏有別,更重視避嫌與尊重。
在哀痛之中,仍須守禮,是對生者與亡者雙重的尊重。
一二二、
1. 原文
君子有三患:未之聞,患弗得聞也;既聞之,患弗得學也;既學之,患弗能行也。君子有五恥:居其位,無其言,君子恥之;有其言,無其行,君子恥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恥之;地有餘而民不足,君子恥之;眾寡均而倍焉,君子恥之。
2. 注釋
1. 三患:指君子在求學與修行上應有的三種擔憂。
2. 患弗得聞也:擔心無法得聞道理。
3. 患弗得學也:擔心聽到了卻無法學習。
4. 患弗能行也:擔心學了卻不能實踐。
5. 五恥:君子應當感到羞恥的五件事。
6. 居其位,無其言:身居其位,卻不能提出正確見解。
7. 有其言,無其行:口說得好,卻不能身體力行。
8. 既得之而又失之:曾經擁有卻未能守住。
9. 地有餘而民不足:土地富饒,人民卻生活困苦。
10. 眾寡均而倍焉:「眾寡」均等卻敗北,意指軍力相當卻戰敗,反映治理失敗。
3. 白話文
君子有三種擔憂:尚未聽聞時,擔心得不到聽聞的機會;已經聽聞了,擔心自己無法學習;學習之後,又擔心自己不能實踐。君子有五種應當感到羞恥的事:身居職位卻無話可說是羞恥;說得一套卻做不到是羞恥;曾經獲得卻又失去是羞恥;土地資源充足而人民卻不足是羞恥;兵力相當卻戰敗也是羞恥。
4. 總結
這段強調君子對學問應有的態度與對職責的自省,不僅要聞道、學道,更要行道;不僅要有言,更須有行,並以治國平民為責,失職則當以為恥。
啟示
君子應終身學習、反省自我。
言行一致是品格的基礎。
居官者應關注民生,失責則應自恥。
務實與實踐是學問的最終目的。
一二三、
1. 原文
孔子曰:「凶年則乘駑馬。祀以下牲。」
2. 注釋
1. 凶年:災荒之年,農作物歉收的年份。
2. 乘駑馬:乘坐劣馬(不良馬匹),表示節儉。
3. 祀:祭祀,通常指對祖先或神明的供奉。
4. 以下牲:使用等級較低的牲畜作為祭品,如豚、羊等,表示節約。
3. 白話文
孔子說:「災荒年應該乘坐劣馬,祭祀時使用低等牲畜。」
4. 總結
此段強調即使是君子,在災荒之年也應當節儉,不可鋪張浪費,體恤百姓疾苦。
啟示
君子應審時度勢,知節制而行。
災時節用,是一種仁愛與責任的表現。
禮的實質在於誠意與時宜,而非形式的奢華。
一二四、
1. 原文
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學士喪禮,士喪禮於是乎書。
2. 注釋
1. 恤由之喪:指魯哀公為恤由(人名)辦喪事。
2. 哀公:魯國國君,孔子晚年在魯時的君主。
3. 孺悲:人名,擅長禮制,為當時知名的喪禮專家。
4. 孔子學士喪禮:孔子曾研究並教導士階層的喪禮制度。
5. 士喪禮於是乎書:士階層的喪禮制度自此被記錄、確立下來。
3. 白話文
為恤由辦喪事時,魯哀公派孺悲依照孔子所研究的學士喪禮來舉行,士人的喪禮制度就是在這時被記錄下來的。
4. 總結
這段記錄了孔子對喪禮制度的實際貢獻,並指出士人等級的喪禮規範是在實踐中由學者整理並形成文獻。
啟示
禮制的建立源自實踐與儒者的整理。
孔子不僅講學,更重視制度之實施與留傳。
善用專才(如孺悲)能將理論轉為制度。
一二五、
1. 原文
子貢觀於蜡。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
子曰:「百日之蜡,一日之澤,非爾所知也。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2. 注釋
1. 蜡:周代冬季的大祭典,祭百神與祖先,亦有歡樂活動,屬年終的總祭。
2. 觀於蜡:觀看蜡祭。
3. 賜:子貢的名字。
4. 若狂:好像瘋了一樣,形容人們極為歡騰熱烈。
5. 澤:恩澤,引申為歡樂、休憩。
6. 張:緊張、用力、嚴肅之意。
7. 弛:鬆弛、休息、放鬆之意。
8. 文武之道:文王、武王治國之道,即合乎禮樂、張弛有度的政治原則。
3. 白話文
子貢在觀看蜡祭,孔子問他:「賜啊,你覺得快樂嗎?」
子貢回答說:「全國人民好像都發狂了一樣,我還不明白這樣的快樂在哪裡。」
孔子說:「為了舉行這場蜡祭,要準備一百天,才有這一天的恩澤與歡樂,你還不了解這其中的意義啊。
如果只是緊張不放鬆,就連文王、武王也無法長久維持;如果只是放鬆而不知收斂,那文王、武王也不會這麼做。
能夠張弛有度,才是文武之道啊。」
4. 總結
本段透過子貢對蜡祭的疑惑與孔子的解釋,說明治國、生活與人性調適之道:「張弛有度」乃為理想的生活節奏與政治方式。緊張過度會崩壞,放縱無度則敗亡,懂得在嚴肅與歡樂間調節,才是智慧之道。
啟示
勞逸結合才能長久維持效率與和諧
不可偏執於嚴或鬆,應懂得調適
政治與生活皆需平衡張弛,方為中道
一二六、
1. 原文
孟獻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有事於祖。」七月而禘,獻子為之也。
2. 注釋
1. 孟獻子:魯國的大夫,孟孫氏的後人。
2. 正月日至:正月冬至,指陽氣初生的時節。
3. 有事於上帝:「有事」指舉行祭祀,「上帝」即天神。
4. 七月日至:七月夏至,陰氣漸長的時節。
5. 有事於祖:指祭祀祖先。
6. 禘:古代重要的宗廟大祭,祭祀祖先與遠祖。
7. 獻子為之也:這樣的做法是孟獻子推行的。
3. 白話文
孟獻子說:「正月冬至的時候,可以舉行祭祀上帝的儀式;七月夏至的時候,可以祭祀祖先。」七月舉行禘祭,這是孟獻子的主張和安排。
4. 總結
此段記錄孟獻子對祭祀時間的安排,將「正月祭天、七月祭祖」與陰陽消長之理相應,並實行於禘禮上,展現了對天神祖先的敬重與對節氣運行的順應。
啟示
尊天敬祖,反映古人對天地與祖德的深厚敬畏。
行禮應順應自然時令,體現天人合一的思想。
政事與祭事密切相關,宗教與政治在古代密不可分。
一二七、
1. 原文
夫人之不命於天子,自魯昭公始也。
2. 注釋
1. 夫人:指諸侯之妻,應由天子冊命,地位尊貴。
2. 不命於天子:未經天子正式冊封。
3. 魯昭公:魯國的國君,春秋時期人,此處指出他在位時制度開始變化。
4. 始也:從此開始,有此變化。
3. 白話文
諸侯夫人不再由天子正式冊封,是從魯昭公時期開始的。
4. 總結
本句指出春秋時期禮制變遷的具體起點,特別是天子對諸侯婚姻的權威逐漸削弱,象徵周禮制度的崩解。
啟示
社會制度的變化常始於一時權宜,久而成俗。
禮樂制度的瓦解往往從細微處顯現,反映政權中心的衰落。
一二八、
1. 原文
外宗為君夫人,猶內宗也。
2. 注釋
1. 外宗:指同姓之外的宗族,或與國君不同姓的親戚。
2. 為君夫人:指外宗女子成為國君的正妻(夫人)。
3. 猶內宗也:仍視同內宗(同姓宗族)看待,待遇與地位相同。
3. 白話文
外姓宗族的女子若成為國君的夫人,其地位仍如同同姓宗族一般。
4. 總結
此句強調婚姻聯姻關係所帶來的地位影響,即便不是同姓宗族,只要成為國君正妻,也享有如同內宗的尊崇與待遇,顯示宗法社會中婚姻對政治地位的重要性。
啟示
婚姻在宗法制度中不只是家庭事,更是政治聯盟的一部分。
地位與血緣有關,但婚姻聯繫也能改變社會身份的認定。
一二九、
1. 原文
廄焚,孔子拜鄉人為火來者。拜之,士壹,大夫再。亦相吊之道也。
2. 注釋
1. 廄焚:馬廄著火。
2. 孔子拜鄉人為火來者:孔子向來報火災的鄉人行禮致意。
3. 拜之,士壹,大夫再:對士人行一拜之禮,對大夫則行兩拜之禮。
4. 亦相吊之道也:這也是彼此慰問災難的禮節與方式。
3. 白話文
馬廄失火,孔子向前來報火的鄉人致敬。對士行一拜之禮,對大夫則兩拜,這也是表達慰問災難的方式。
4. 總結
孔子在處理災難時不僅重視實際應對,也講究禮節與人情,透過拜禮表達慰問與敬意,突顯儒家重視社會互助與階級分際的思想。
啟示
災難中的互相關懷,禮節亦不可廢。
表達慰問應考慮身分地位,體現尊重與秩序。
孔子示範了禮在日常生活中具體的實踐方式。
一三零、
1. 原文
孔子曰:「管仲遇盜,取二人焉,上以為公臣,曰:『其所與游辟也,可人也!』管仲死,桓公使為之服。宦於大夫者之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爾也。」
2. 注釋
1. 管仲:春秋時齊國名相。
2. 遇盜:遭遇強盜。
3. 取二人焉:從盜賊中收容了兩人。
4. 上以為公臣:推薦給國君,任用為官。
5. 其所與游辟也:他所交往的朋友很正直、合宜。
6. 可人也:值得信賴、可用之人。
7. 為之服:為某人穿喪服。
8. 宦於大夫者之為之服也:在大夫家任職的人為主人服喪。
9. 自管仲始也:這種做法從管仲開始。
10. 有君命焉爾也:因為有君主命令,才這樣做。
3. 白話文
孔子說:「管仲遇到強盜,從中收留了兩個人,並向國君推薦他們任官,說:『他們所交的朋友都很正直,是可以用的人。』後來管仲去世,齊桓公命人為他穿喪服。官吏為大夫穿喪服的制度,就是從管仲開始的,這是因為有國君的命令。」
4. 總結
這段話強調管仲識人善用、推舉賢才的作風,也說明制度變化(如官員為大夫服喪)源於時代需要與君命而起。
啟示
用人唯才,不問出身,可助治國安邦
儀制變革常因有德之人或特殊情勢而起
君命可破常規,但須有道義與制度支撐
一三一、
1. 原文
過而舉君之諱,則起。與君之諱同,則稱字。
2. 注釋
1. 過:在此指無意中犯錯。
2. 舉君之諱:提到君主的名諱。古代對君主有避諱制度,不可直呼其名。
3. 則起:指聽者應當起身以示敬意和認錯。
4. 與君之諱同:指某人名字與君主的諱字相同。
5. 稱字:稱其字(表字),避開名諱。古人有名字與字,平輩間常以字相稱。
3. 白話文
如果無意中提到了君主的名字,應當立刻起身以表示尊敬和道歉;若有人與君主同名,則應改稱其表字來避免觸犯忌諱。
4. 總結
此句講述古代避諱制度的禮節規範,強調對君主名諱的尊重及行為上的莊重態度。
啟示
尊重制度是禮治社會的重要基礎
言語細節反映人際間的尊卑秩序
傳統禮法有其文化根源與社會功能
一三二、
1. 原文
內亂不與焉,外患弗辟也。
2. 注釋
1. 內亂:國家內部的動亂,如宮廷政變、宗室爭鬥等。
2. 不與焉:不參與其中。
3. 外患:外來的侵擾或敵國攻擊。
4. 弗辟也:「辟」通「避」,不逃避。
3. 白話文
對於國內的動亂,不參與其中;對於外來的侵略,不加以逃避。
4. 總結
這句話強調君子在面對國家災難時的正確態度:對內不趁亂牟利,對外勇敢承擔責任。
啟示
君子應堅守正道,不趁內亂謀私
面對外敵要有擔當,不可逃避
忠誠與正直是安邦治國的重要品格
一三三、
1. 原文
贊,大行曰圭。公九寸,侯、伯七寸,子、男五寸。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藻三采六等。
2. 注釋
1. 贊:即「贊禮」,掌管禮儀的官員或禮儀制度。
2. 大行曰圭:高等級的行禮所使用的玉器稱為「圭」。
3. 公九寸:「公」指諸侯等最上位者,其所用的圭長九寸。
4. 侯、伯七寸:侯爵與伯爵用的圭長七寸。
5. 子、男五寸:子爵與男爵用的圭長五寸。
6. 博三寸:「博」指圭的寬度為三寸。
7. 厚半寸:厚度為半寸。
8. 剡上:上端削成尖形。
9. 左右各寸半:兩側各寬一寸半。
10. 玉也:這種圭是用玉製成的。
11. 藻三采六等:「藻」指紋飾,三種色彩、六個等級(象徵身份等第)。
3. 白話文
贊禮所用的大型禮器稱為「圭」。公爵所用的圭長九寸,侯與伯為七寸,子與男為五寸。圭的寬三寸、厚半寸,頂端削成尖形,左右兩邊各寬一寸半,材質是玉。上面飾有三種顏色的紋飾,分為六個等級。
4. 總結
本段規範諸侯階級使用圭玉的尺寸與紋飾標準,象徵等級尊卑與禮儀分明。
啟示
禮器制度反映古代階級森嚴與等差分明
器物之制不僅是實用,更象徵權威與身份
用玉象徵貴重與尊嚴,表現對禮的重視
一三四、
1. 原文
哀公問子羔曰:「子之食奚當?」
對曰:「文公之下執事也。」
2. 注釋
1. 哀公:魯哀公,春秋末期魯國國君。
2. 子羔:孔子的學生之一,名不詳,字羔,故稱子羔。
3. 食:俸祿,指官職所給的俸祿或地。
4. 奚當:應當得到什麼(俸祿)。「奚」,何、什麼。
5. 文公:魯文公,魯國前代國君,時間較早。
6. 下執事:在文公時代擔任下級官吏的職務。
3. 白話文
魯哀公問子羔說:「你覺得你應該領多少俸祿呢?」
子羔回答說:「我應該像文公時代的下級官員那樣,領取那種俸祿。」
4. 總結
這段對話展現了子羔的謙遜與知分寸,不因為自己是孔子的學生而貪圖高職厚祿,反而自比為古時下執事的小官,態度謙卑審慎。
啟示
君子知所進退,當有自知之明
謙虛能守本分,是古人品德之一
領導對下屬的任命應考慮其德與志,不僅是才能
一三五、
1. 原文
成廟則釁之。其禮:祝、宗人、宰夫、雍人,皆爵弁純衣。雍人拭羊,宗人視之,宰夫北面於碑南,東上。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門、夾室皆用雞。先門而後夾室。其衈皆於屋下。割雞,門當門,夾室中室。有司皆鄉室而立,門則有司當門北面。既事,宗人告事畢,乃皆退。反命於君曰:「釁某廟事畢。」反命於寢,君南鄉于門內朝服。既反命,乃退。
2. 注釋
1. 成廟:廟宇建成之後。
2. 釁:古代一種祭祀禮,指用牲血塗於屋脊或屋柱以祈福。
3. 祝:司祝,掌祝詞之官。
4. 宗人:掌宗廟禮儀之人。
5. 宰夫:主掌烹宰祭品之人。
6. 雍人:掌牲畜、屠宰者。
7. 爵弁純衣:古代禮服,爵弁為一種帽,純衣指邊緣飾有緣的衣服。
8. 拭羊:擦拭獻祭用的羊,表淨潔。
9. 北面於碑南:宰夫面向北站在碑南面。
10. 東上:朝東方向登上屋。
11. 刲羊:割殺羊以取其血。
12. 門、夾室皆用雞:在大門與側室都以雞為祭品。
13. 其衈皆於屋下:「衈」為祭祀時塗血之事,於屋下進行。
14. 有司:有職掌的官員。
15. 鄉室而立:面向房間站立。
16. 反命:向上級回報完成任務的用語。
17. 南鄉:面向南,是古人尊位之坐姿。
18. 寢:寢殿,指君主居所。
19. 朝服:正式的朝見之服。
3. 白話文
廟宇建成之後,要行「釁廟」之禮。儀節如下:祝官、宗人、宰夫、雍人都穿著爵弁和純衣。雍人先擦拭潔淨祭羊,宗人負責檢查,宰夫則站在廟碑南面、面朝北,從東側登屋。雍人舉起羊,從中間的屋頂爬上去,朝南面站立,割殺羊取血,使其血流於屋前,然後下來。
在廟門和側室都要使用雞來祭祀。程序是先祭門,再祭夾室。塗血的儀式皆在屋下進行。殺雞時,大門處面對門口,中室夾室也在正中行禮。有職掌者都面向室中而站,大門處的官員面北而立。儀式完成後,宗人向眾人宣告儀事結束,眾人退場。
然後宗人向君王報告:「釁某廟的儀式已經完成。」再回到君王的寢殿報告,君王穿著朝服,坐於寢門內、面南而坐。報告完畢後,宗人方才退下。
4. 總結
這段記述釁廟的詳細儀式流程,強調祭禮中的嚴謹、尊卑秩序與敬神慎終的精神。
啟示
古代禮儀中,每一個環節都具象徵意義,顯現對神明與祖先的敬重。
身分尊卑的表現與規範,反映社會秩序與倫理結構的重視。
回報制度(反命)顯示古代官職分工嚴明、層級分明。
一三六、
1. 原文
路寢成則考之而不釁。釁屋者,交神明之道也。凡宗廟之器,其名者成則釁之以豭豚。
2. 注釋
1. 路寢:天子之正寢,供奉祖先神主的正室。
2. 考之:「考」有檢驗、祭祀或告訴祖先之意。此處指以禮告之於祖先,而非行釁禮。
3. 不釁:不行「釁禮」,即不以牲血塗屋祭神。
4. 釁屋:釁禮,一種以牲血塗屋以祭祀鬼神的禮儀,用來與神靈交通。
5. 凡宗廟之器:宗廟內所用的祭器。
6. 其名者:有正式名號、有定位功能的祭器。
7. 豭豚:未閹割的公豬,用於釁禮的祭品。
3. 白話文
天子的正寢(路寢)建成之後,只行告知之禮,不行以牲血塗屋的釁禮。因為釁屋是與神明溝通的一種方式。凡是宗廟中所用、已有正式名號的器物,製作完成後,都要用未閹割的公豬來進行釁禮。
4. 總結
此段說明在宗廟建制與祭器完成後的祭禮規範,區分「告之」與「釁禮」的不同應用場合,表明禮制上對「神明交接」與「祖先敬告」之嚴謹區別。
啟示
禮制重視儀式對象的不同,針對祖先與神明有各自的禮節。
器物與建築的完成不僅是物質工程,也有精神與宗教的意義。
敬神如在,釁禮象徵著與神明的聯繫,必須慎重行之。
一三七、
1. 原文
諸侯出夫人,夫人比至於其國,以夫人之禮行;至,以夫人入。使者將命曰:「寡君不敏,不能從而事社稷宗廟,使使臣某,敢告於執事。」主人對曰:「寡君固前辭不教矣,寡君敢不敬須以俟命。」有司官陳器皿;主人有司亦官受之。
2. 注釋
1. 諸侯出夫人:指諸侯將女兒嫁與他國為夫人。
2. 比至於其國:「比」作「及」解,表示到達。
3. 以夫人之禮行:按照夫人的禮儀來迎接與送行。
4. 使者將命:迎親的使臣奉命通報。
5. 寡君不敏:「寡君」為對本國君主的謙稱,「不敏」為自謙之詞,意即不聰明無德。
6. 從而事社稷宗廟:侍奉與祭祀國家的神明。
7. 敬須以俟命:「須」為等待,「俟」為等候命令,表敬意與等待回應。
8. 有司官陳器皿:有司指掌管禮儀之官,負責擺設器皿。
9. 主人有司亦官受之:迎接國的有司也正式接受這些器物。
3. 白話文
諸侯把女兒嫁去他國成為夫人,當夫人將要抵達對方國家時,整個過程都按夫人的禮儀進行;等夫人抵達後,就正式以夫人身份入宮。使臣奉命對對方的執事官說:「我們的君主才德不足,不能親自來服侍社稷與宗廟,因此特派使臣某人,前來向您報告。」主人國的官員回答說:「我們的君主早已知道貴國高義,認為我們無教無德,不敢不虔敬地等待命令。」於是使者的隨從官員陳設器皿,主人國的官員也正式地接收。
4. 總結
此段記述諸侯之女出嫁他國為夫人時的迎送儀節,強調雙方禮儀、謙辭與對宗廟的敬重。
啟示
嫁娶乃國之大事,表現出外交關係與禮節制度的重要性
謙虛與禮讓是古代諸侯之間往來的基本風範
禮儀周備有助於穩固邦交與國家正統性
一三八、
1. 原文
妻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不能從而共粢盛,使某也敢告於侍者。」
主人對曰:「某之子不肖,不敢辟誅,敢不敬須以俟命。」
使者退,主人拜送之。
如舅在,則稱舅;舅沒,則稱兄;無兄,則稱夫。
主人之辭曰:「某之子不肖。」如姑姊妹,亦皆稱之。
2. 注釋
1. 妻出:妻子出嫁。
2. 不敏:不聰明,表示自謙。
3. 共粢盛:供奉祖先的黍米祭品。
4. 敢告於侍者:敢向女方家人通報。
5. 不肖:無才德,亦為自謙。
6. 辟誅:逃避責備或懲罰。
7. 須以俟命:恭敬等待命令或指示。
8. 拜送之:行禮以送使者。
9. 稱舅/兄/夫:視家中有無長輩而決定對誰稱呼。
10. 姑姊妹:丈夫的姐妹與姊妹們。
3. 白話文
妻子出嫁時,丈夫派人送信說:「我愚鈍,不懂得如何協助奉獻祭品,因此派某人前來,請向您報告。」
女方家人回答:「我們的女兒沒教養,不敢逃避責備,謹敬候命。」
使者離開後,女方家人行禮送行。
如果舅舅還在世,就稱對方為舅舅;舅舅已過世,則稱兄長;若無兄,則稱女婿(夫)。
女方辭別的話說:「我們的女兒沒教養。」若有姑姑、姊妹,也一併提及稱呼。
4. 總結
此段記述女子出嫁時,男方與女方交涉的禮儀與自謙辭令,展現了古代婚姻禮儀中對雙方家族尊重與謙讓的傳統精神。
啟示
禮儀體系中自謙與尊重的語言,是人際和諧的關鍵
家族間的關係與尊稱需依時序與輩分恰當應對
古人婚嫁重視的不只是夫妻,更是兩家之間的相敬與協調
一三九、
1. 原文
孔子曰:「吾食於少施氏而飽,少施氏食我以禮。吾祭,作而辭曰:『疏食不足祭也。』吾飧,作而辭曰:『疏食也,不敢以傷吾子。』」
2. 注釋
1. 少施氏:古代一個貴族或有地位的人家名。
2. 飽:吃飽。
3. 食我以禮:以合於禮的方式款待我。
4. 作而辭:開始行事前致辭。
5. 疏食:粗劣的食物,簡單的飲食。
6. 飧:晚餐。
7. 吾子:古人對賓客或對方的敬稱。
8. 傷吾子:使你受到虧待或損傷(意即怕招待不周)。
3. 白話文
孔子說:「我曾在少施氏家中吃飯吃得很飽,因為他們用合乎禮儀的方式款待我。我準備祭祀的時候,他起身說:『這粗簡的食物不足以祭神。』我準備吃晚飯時,他又起身說:『這是粗食,怕會讓您吃了受委屈。』」
4. 總結
少施氏雖以簡單飲食款待孔子,卻處處顧及禮節與尊重之心,體現出「敬雖不豐」的精神。
啟示
待客之道貴在禮節與誠意,不在食物豐盛。
為人當知尊重與謙讓,能以情誠人。
一四零、
1. 原文
納幣一束:束五兩,兩五尋。
2. 注釋
1. 納幣:古代訂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聘禮。
2. 一束:一組或一捆的單位。
3. 兩:此處作量詞,用於計算布帛等長物。
4. 五兩:一束中有五條布帛。
5. 尋:古代丈量長度的單位,一尋為兩臂左右張開的長度,約等於八尺。
6. 兩五尋:每條布五尋長。
3. 白話文
訂婚所納的聘禮是一束,共五條布,每條長五尋。
4. 總結
此句記錄了古代訂婚儀禮中聘禮的基本標準,用來體現男方的誠意與對禮制的遵從。
啟示
婚姻制度在古代不僅是私人事,更關係到家族與社會秩序。
禮的形式與數量具備象徵性,體現對儀式的尊重與慎重態度。
一四一、
1. 原文
婦見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於堂下,西面北上,是見已。見諸父,各就其寢。
2. 注釋
1. 婦:指新婦,嫁入夫家的女子。
2. 舅姑:夫的父母,即公婆。
3. 兄弟、姑姊妹:指丈夫的兄弟、姑媽與姊妹。
4. 立於堂下:站在正堂下方,表示地位低於所見之人。
5. 西面北上:面向西邊、站在北邊的位置,為古代朝見的禮儀方位。
6. 是見已:這就是向他們行見面之禮。
7. 諸父:父輩的兄弟,即伯叔輩。
8. 各就其寢:各自在自己的寢室中接受拜見。
3. 白話文
新婦拜見公婆以及丈夫的兄弟、姑媽、姊妹時,應站在堂下,面向西方、北邊為上,這就是行見面之禮。若拜見丈夫的伯叔等長輩,則應依序前往他們各自的居室行禮。
4. 總結
此段說明新婦入門後行見禮的規範,包括對不同親屬所採取的空間位置與見面方式,體現了嚴謹的禮法分等與尊卑秩序。
啟示
古代禮制重視分尊卑、辨長幼,以空間與方向表達敬意與秩序。
婦入夫家須遵守嚴格的家族禮儀,反映出婚姻背後的社會規範與價值觀。
一四二、
1. 原文
女雖未許嫁,年二十而笄,禮之,婦人執其禮。燕則鬈首。
2. 注釋
1. 許嫁:訂婚。
2. 年二十而笄:「笄」為古代女子成年的加笄之禮,即成人禮,女子二十歲時舉行。
3. 禮之:為她行加笄之禮。
4. 婦人執其禮:由已婚婦女主持此儀式。
5. 燕:在此指女子在成禮後的社交或宴會場合。
6. 鬈首:將頭髮盤曲成髻,表示成年女子的髮式。
3. 白話文
女子即使尚未訂婚,到了二十歲也要行加笄禮,由婦人為她主持儀式。之後參加宴會時,便要將頭髮盤成婦人的樣式。
4. 總結
本段說明女子雖未許嫁,到了二十歲也應完成成年禮,由已婚婦女主持,並改變外貌儀容以示成人。
啟示
古人重視禮儀與年齡階段的分際,藉由儀式強化社會角色轉換
婦人角色具有承傳禮儀的責任,凸顯女性在家庭與社會中的儀節傳承地位
一四三、
1. 原文
韠:長三尺,下廣二尺,上廣一尺。會去上五寸,紕以爵韋六寸,不至下五寸。純以素,紃以五采。
2. 注釋
1. 韠:古代遮蔽膝部的衣飾,系於腰帶下,禮服之一部分。
2. 長三尺:整體長度為三尺。
3. 下廣二尺,上廣一尺:下端寬二尺,上端寬一尺,呈梯形。
4. 會去上五寸:「會」指收合處,即兩側縫合處離上端五寸;表示接縫不從頂端開始。
5. 紕以爵韋六寸:「紕」是補縫、縫飾;「爵韋」指雕飾的彩色熟皮,用作裝飾,長度六寸。
6. 不至下五寸:下端五寸處不作飾邊或接縫。
7. 純以素:「純」是滾邊;「素」指白色布料。即用白布滾邊。
8. 紃以五采:「紃」是縫飾紋線;「五采」為五種顏色的絲線,用來繡飾或縫邊。
3. 白話文
韠的長度為三尺,下端寬二尺,上端寬一尺,整體呈梯形。縫合處從上端往下五寸才開始縫起,縫邊的部分使用六寸長的爵韋(彩飾皮革),但不延伸至下端五寸處。衣邊滾邊使用白布,縫邊則用五色絲線做裝飾。
4. 總結
本段說明韠的具體規格與縫製裝飾細節,展現古代服飾的對稱美與禮制精神,講究比例、紋飾與用材。
啟示
服飾設計重視儀容與象徵意義,具社會階級與禮儀功能
裝飾有節,不至於繁華累贅,強調分寸與節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