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台北市有一件案例,診所因為「預收手術費用」而被開罰,金額雖小,更重要的是,診所品牌與信任度因此受損。問題出在哪裡?
預收訂金 10 萬元,結果被罰
案中,診所預計在 1 月 10 日替病患進行手術,費用 42 萬元,但早在 1 月 7 日就先向病患收取手術費訂金 10 萬元。這筆「事先收取」的費用,被主管機關認定為擅立名目收費,違反了醫療法第 22 條第 2 項:「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依上開法律規定,醫療機構不得超過收費標準、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收費。主管機關的函釋更明確指出,像「預約治療或檢查費、提前看診費、加號費」等名目,通通屬於禁止項目。違反者將可能依醫療法第 103 條第 1 項第 1 款,處 5 萬至 25 萬元罰鍰。
該診所因為「有醫療行為,方可收費」的原則被忽視,最後被裁罰,無法主張「只是單純收訂金」來免責。

為什麼醫療機構不能預收費用?
因醫療行為並非一般消費行為可比擬,所以醫療法第22條要求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且不得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其立法意旨在於,避免病患於資訊不對等之情事下,非基於其自由意願接受醫療診治,亦即「有醫療行為、方有付費」、「有診治行為,才可收費」、「可以預約治療,不可以預繳預收費用」,如此方得以使人民瞭解並出自本意而依據醫師專業,尋求正確且合宜的醫療服務,避免病患權益受損,此係考量醫療之公益本質所致。
再者,醫療非屬營利事業,有別於一般商品,其收費或診療方式,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故法令規定醫療業者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就醫、或者另立醫療費用項目收取費用,尤其是預收費用、付費預約診療或檢查等等,是否確實造成病患權益受限或限制醫療需求之情形,基於公共利益之維護,自應受較嚴格之規範。
常見的違規地雷
除了本案中的「預收手術費」外,診所常見的收費潛在違規還包括:
- 預約治療費、預約檢查費
- 提前看診費、加號費
- 住院取消手續費、轉床費
- 任何未列於主管機關核定收費標準的額外項目
這些項目,即使只是「業界都這麼做」,在法律上依然屬於高風險。
法律顧問,診所穩健經營的祕密武器
很多診所負責人以為聘請律師當法律顧問是「額外開支」,但事實上,一件違規罰鍰與後續危機處理的成本,往往是法律顧問費用的好幾倍。專業的律師,不只是在出事後幫你「滅火」,更重要的是提前幫你設計制度、檢查流程、審視行銷活動,確保您的診所合法、穩定、安心地運作,如同預防醫療一樣,「預防法學」也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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