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的困難,在於要有一個說話對象,要有一個(或者不管幾個)讓你有分享欲的人存在。如果你有一個喜歡說話與分享的對象,或許大部分的時候,你們在私訊或者電話中,就把可以說的話,都講完了。
不說話的時候,那種讓你想要分享些什麼的對話對象,就是驅使你寫字的力量。
有時候,我把這種關係視作為一種信仰,就像是戀愛或者宗教信仰那樣。不說話的時候,那種讓你想要分享些什麼的對話對象,就是驅使你寫字的力量。如果那個說話的對象不明確,至少,你在嘗試要表達些什麼的時候,總得要帶著那麼點特定的意圖。有了這個,寫字就很簡單了。
這就是為什麼,總是覺得,在臉書上寫字,比起寫論文,或者寫日記,都還要簡單。因為,「我是故意要那麼說的」。
前幾天,我在臉書上貼了自己的碩專班論文照片,又比如,半年多前(也太久)發的一篇,關於公司活動的事情,啊,都是有目的的。
現在的我,很少在自己個人的社群平台上說話了。
不管是--我們這種中年人才用的臉書,還是IG(IG的上一篇貼文已經超過了一年),抑或是Threads。其中一個原因是,我的私人社群已經被公司認識的人給全方位追蹤了。
同事畢竟不是朋友。
並且,網路上的所有平台,不管是個人經營的還是公用的帳號,它都不是私領域。
有說話的意圖,也有合適的分享對象之後,也不等同於,就能順暢地打開電腦、打開社群平台開始啪噠啪噠地打字。
畢竟,在大部分的時候,我還是喜歡私底下和自己的好朋友聊天,講講電話,打打屁。
雖然到了一個年紀之後,彷彿朋友愈來愈少,但總還是有那麼幾個人,一個、兩個的,只要你起個頭,甚至話只說一半,然後對方就知道你要說什麼。
那就好。
寫字很難。
難在,除了對象需要足夠明確之外,後來,我自己隱約覺得還有一個特別重要的原因是:隨著年紀愈來愈大(唔,我說了幾次年紀大?),似乎值得在意的人事物沒有那麼多,而說些什麼的事,特別是公開談論或者分享的,也實在是沒有那麼多了。
社群上的口水那麼多。
更不要說,對於許多看得慣看不慣的事情,也不太願意再多說什麼,因為那些事情、那些人啊,對我來說,一點都不重要。
想到秋山的歌,於是在多年後的今天,我才彷彿是終於懂了這兩句詞的意思:看不習慣的事情,也懶得說出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