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內向,那種場合不適合我。」我說。
「也沒什麼好怕的,只是一個人比較自在而已。」我說。
「你不一定要跟他們混熟,只要稍微認識就好,無負擔的那種關係。」她說。
「那種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關係有什麼意義。」我說。
「你總是太過認真了。」她說。
對,我就是認真。人們說感情中誰先認真誰就輸了,但我不再乎。
「但其實你也沒有自己想得那麼認真,你為了保護自己,所以沒辦法真的對別人認真。」她說。
「你覺得我對妳不認真嗎?」我說。
「不然對我說『我愛你』這三個字啊。」她說。
她用水靈靈的天真眼神看向我。她盯著你時,你猜不透她的想法,卻會感覺自己被她看穿了。
「你明明知道我沒辦法,對我來說『愛』是很嚴肅的字。」我說。
「我真的覺得你這樣沒什麼不好,不過你必須停止騙自己說:自己很認真。」她說。
「我知道有一天我們會分開,在妳厭倦了我之後,但我真的希望一直走下去。」我說。
「是等你厭倦我之後。」她說。
某方面來說我們這對渣男渣女真是絕配。
我知道我是離不開她的,她已經牢牢地掌握住我,只可能是她拋棄我。
「其實我就是喜歡你這種不當一回事的個性,說真的我受不了分手之後還哭哭啼啼挽留對方的那種行為,一點自尊心都沒有。」她說。
「其實我覺得想分開這件事本身也是感情中的一部分,感情中的問題都是要靠溝通解決的。妳好像都是單方面的甩掉對方,沒有批判的意思,我好像也是這樣。」我說。
「嗯,我們都很不擅長道別呢。」她說。
「我覺得對待感情越認真的人,越難道別。會很不忍心看到對方難過,所以用消失的方式結束一段關係。」我說。
「這點我就跟你不一樣了,我不是很在乎對方怎麼想,我覺得不愛了就是應該分開。」她說。
她總是營造隨興、獨立的人設,但她把真正的自己藏得很深。
「我有點羨慕妳的豁達,有什麼訣竅嗎?無負擔的面對分手。」我說。
「我自己也不懂為什麼有人會替別人難過。自己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自己應該永遠是第一考量。」她說。
「不然,我們分手吧。」我說。
我也被自己說出的這句話嚇到了。
「蛤?你認真?」她說。
「這樣能證明我們兩個都不在乎。」我說。
「但我們顯然還在乎彼此啊?」她說。
「我們應該在乎嗎?」我說。
「不是有沒有在乎彼此的問題,你這樣只是在逃避不得不分開的那一刻。」她說。
「如果這就是我們不得不分開的那一刻呢,你會難過嗎?」我說。
「當然會啊。」她說。
「我也會難過,但這種難過也許就是我們應該練習面對的課題。」我說。
「好吧,就這樣吧……那有分手砲嗎?」她說。
「不要動搖我的決心。」我說。
「分手後還是朋友吧?」我說。
「都分手了沒必要當朋友吧。」她說。
我知道她有點在賭氣,我摸摸她的頭。
為什麼試圖忘記一個人會如此痛苦?
雨多田光說:「當一段感情結束、你與某人分別時,如果你感到痛苦,那麼這種痛苦從一開始就存在,而這段感情本身就像一劑止痛藥,也許是它幫你忘記你已經承受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