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結束的挪威大選,我注意到一個有趣的細節:在選委會的挪威文網頁中稱國會議席為mandater。這個詞源自拉丁文mandatum,意為「命令、授權」,在歐陸許多國家都用來指稱議員。相比之下,英語世界的議會傳統則偏好使用representative,強調其「代表」的角色。這不只是翻譯習慣的差異,而是背後的政治哲學,對「議員究竟代表誰、要如何行使權力」有著根本分歧。
在英美等國,議員被理解為「受託人」(trustee),一旦當選便享有自由授權(free mandate),可依自身專業或良知判斷,即便和選民或選前承諾不同也無妨。這樣的制度設計強調議會的審議功能與議員的獨立性,避免決策淪為短期民意或民粹的附庸。
相反地,在歐陸語言文化中,「mandate」帶有強制性授權(imperative mandate)的色彩,議員像是「代理人」(delegate),應嚴格遵循政黨或選民的意志。雖然許多歐陸國家都有法條明文禁止強制性授權以確保議員法律上仍享有議政自由,但比例代表制的選舉方式使得政治文化更傾向把議員視為「黨的席位」,而非獨立的民意代表。台灣的情況卻更複雜。制度上它延續歐陸法系,甚至主要政黨也無一例外是列寧式政黨,理論上這種政治制度的特點是強調政黨作為民意的核心。然而,在實踐上,儘管選民實際投票時常以藍綠劃分立場,行為上接近歐陸的「選黨不選人」模式,但另一方面卻又極力否認政黨的正當性,時常出現對一些立法委員「只知黨意,不知民意」的批評。
新儒家學派或皇漢主義者總喜歡以「君子不黨」的朋黨論來理解此事──民國二年的國民黨與進步黨,民國十三年的民憲同志會與憲政黨,到現在民國一百一十四年的國民黨與民進黨,一概被放入「朋黨」的框架,然後由此證明華人沒有民主基因。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事實上,問題不在朋黨,而是因為藍綠兩黨真正能吸引選民注意的幾乎只有統獨問題,最近兩年則更復演成黑幫恩怨式的對抗。統獨是假議題,藍綠惡鬥更不具公共性,無如它們佔據了全部的版面。至於教育、醫療、勞動、稅制等日常政治裡的具體問題,幾乎沒有被提出、辯論或形成清晰的選舉選項。
於是,當選民投票時,其實是基於統獨立場或政黨情緒,而不是對具體政策的考量。這造成一種斷裂:雖然形式上完成了授權,但選民在心理上會覺得自己並沒有真正授權議員處理那些未曾在選舉中討論的法案。故而當立法院推動相關立法時,人們便輕易地說出「這不代表民意」。
台灣因此呈現出一種獨特的政治矛盾:政黨是制度上不可或缺的核心,但卻被普遍視為與民意對立的存在。投票時依賴政黨,事後又否認其正當性。這種「既授權、又否認」的態度,正是台灣政治文化最根深蒂固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