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日,看到論壇上有人說自己製作電子書的文章,引來一些網友留言打氣。我沒有留言,只在心裡為他祝福。誠然,將文章匯集成書,封面署名自己的名字,這種事就是有一種魔力,好像自己的的確確留下了什麼,這當然是大事呀。我不這樣想,在網上(ep 或方格子)發表,不是就留下了什麼嗎?如此看來,成書倒是末節了。有人說是為了紀念,我也難以認同,單就「紀念」這個動作,其實很傷人心智,「紀念」帶來的概念是:一個里程碑、一個休息站、一個成就等等的狀態,彷彿做完了這個「紀念」自己就高了往昔的自己。我想說這錯了,紀念可能帶來的鬆懈是最危險的,一個人最重要的是不斷地自我超越(如何超越倒是其次),寫完一篇詩詞文章後,縱使覺得寫得很好,也不可自滿,一自滿就停下來了。必須要想著如何更好,例如在描述時,使用更流暢更適當的字眼;又,在闡述哲理時,挖掘更深更廣的人性,這是一個自命不凡的寫作者始終要去做的。
最近我又重頭看了一篇奇狐日記,覺得寫得還不錯,先前匯集成冊的想法又冒了出來,但不行的,我不能這樣推銷過去的自己,當中許多篇是拉不上檯面的。恰好最近在讀《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至少,我想著,至少要把日記中的文章改寫成如該書敘述哲理的方式才行,或許要花十年來去追求我思想的極峰,縱覽各家經典的哲理書,才能不落俗套,不成為一般市面上「生存法則」一類的俗書,而這十年,又至少要花八成去閱讀忘記,再閱讀再忘記那些經典,餘下的時間才是完成寫作的測試。
畢竟一本書若真心誠意地去寫,直到寫完的那一刻,那本書真正想表達的東西才隱隱顯露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