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紅經濟的崛起,KOL、YouTuber、直播主、團購主的收入型態越來越多元,包含廣告分潤、品牌業配、粉絲訂閱、打賞抖內,甚至帶貨與周邊販售。這些收入看似零散,但在稅務上都有明確規範。
一、網紅為何要報稅?
財政部已明確指出,只要是「經常性」透過網路創作獲得收益,就屬於營業行為,需要辦理稅籍登記並申報營業稅。不論是國內或國外平台,只要收入來源來自台灣觀眾或廠商,原則上都在課稅範圍內。
二、營業稅規範
- 稅率:一般營業人 5%,小規模營業人(核定課稅)為 1%。
- 收入來源差異:
- 境內觀眾/廠商:5% 或 1%
- 境外觀眾:可適用 0% 稅率
- 常見型態:廣告分潤、訂閱、打賞 → 勞務收入;帶貨、賣周邊 → 銷售收入。
- 發票規定:若對象為公司商家(B2B)必須開立三聯式發票;若是消費者(B2C)則為二聯式發票。
三、所得稅處理
- 個人網紅:歸類為「營業所得」,需要列帳或採查帳方式申報。
- 公司化網紅:以營利事業所得稅方式處理,可搭配成本、費用列支,稅務規劃更具彈性。
四、兼營情境
部分網紅可能同時有薪資(如平台聘用)、執行業務收入(如寫稿)、以及營業收入(如直播帶貨)。此時應依不同來源分開處理,以免誤列或漏報。

五、給網紅的建議
- 及早確認自己是否達到營業稅起徵點(貨物月銷售額 10 萬,勞務 5 萬)。
- 按規定報稅,不僅避免罰鍰,也能建立良好信用。
- 若收入逐漸穩定,建議考慮公司化經營,透過費用列支與節稅規劃,讓財務更健康。























